㈠ 百善孝為先,百善是指哪百善
因果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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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過格匯集
善過格
善過格之福報
先賢範文正公,韓魏公趙閱道公,趙康靖公,俱行此格,皆為名臣賢相,表表在人耳目,茲不復贅。
蘇杲行此格,歲凶賣田,以賑其鄰里,子洵復行之不怠,生東坡、子由俱成進士,文章蓋世,其後科名不絕。
張魏公浚,力行此格,益悔前日之非,後諸將皆戮,而公獨再相,子為大儒。
費翁家藏此格,室中夜光燭天,勤而行之,夢此格化為金字,生宏狀元及第,又夢此格化為銀字,生探花及第。
袁了凡,行此格,遂獲奇驗,詳見《了凡四訓》。
陶石簣祖父,行此格,刻板印施,及石簣,中會元。
陸聚岡,行此格,貢為縣尹,子完學登進士,仕至兵部尚書,四世俱封一品,孫卿正、卿任俱進士。
顏茂猷,行此格,刻《迪吉錄》勸世,中甲戌進士。
劉宗周,行此格,刻小譜傳世,後為相。
吳鍾蠻,久不第,行此格,遂登第,作《守身法》勸世。
其餘奉行之驗甚多,不能殫述。
善過格使用說明
功過格的「功」字改「善」字,是從蓮池大師的《自知錄》開始的,取法《周易》中「見善則遷,有過即改」之義。因為履仁蹈義,我所當為,不可稱為功,僅可稱為善。記過兼記善,就是仿效過去賢人投黑白豆的意思。不記善,如何消除過端?所以有過不能掩蓋,有善不必自謙。然而要人記過,正是要人寡錯。不然天天犯過,天天記之,又有什麼益處呢?
每日臨睡前,把當日所做善過,只記數目,不必錄其事。數目根據善過格逐事統計,如救人一命百善,布施百錢一善,若救一命而又用自己的錢,則於百善之外再加一善;挑撥人打官司五十過,取不義之財百錢一過,若唆訟而又取人之利,則於五十過外更記一過。月末及年終總計一月及一年的是非善過,焚香至誠稟告於諸佛菩薩或文昌、關聖之前,做到起一念、行一事皆有所敬畏,則過可以漸少,善可以漸增了。
以善折過,但也有不可折者。比如致一人死,百過;施百錢,一善。難道殺人者作萬錢(百善)功德,便沒罪了嗎?行者須細審之。受賄及屈服於勢力者,不能記善。所謂受賄,如受人錢財為他人脫罪伸冤之類;所謂屈於勢力,如遇美色,形勢所迫而無法染及,或貧寒者不用好衣好食之類。
大善及大惡本不在善過格之列。如敬天孝親是做人的基礎,怎能居功論善?不敬天不孝親,為大罪惡,豈止是過?這兩者都不在格中。然而恐怕人們養成習慣而不覺察,會有忽略敬天孝親的根本而專門搞布施救濟等外務的現象,所以本格仍然詳細說明。又如不孝之極,好淫亂、奪人妻女,決水放火劫財害命等事,乃禽獸盜賊之行,已超越"過"之范疇。故善過格俱不列入。
善過自有是非,如有仇不報,當然為善。若忘父母之仇,就不對。揚人之惡,當然為過。要是為了逐奸除害,則為善。其他可以類推。善有真假。譬如免債,有年久利多,估計對方不能償還而減免,不得記善。又如用不義之財物來施捨,或明知有罪之人而包庇救護,皆不得記善。行者亦須因事詳察。善過多少還要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雲谷禪師功過格》雲:「百錢一善,謂千金以上者;若貧士,則五十錢亦可作一善,極貧士,二十錢亦可作一善。百錢一過,謂貧士如此;若富者,五十錢亦作一過,大富者一二十錢亦作一過。」其餘依此類推,不必太拘泥於文字。
凡文武忠君,愛民及禁戢(音集,收斂),衙役兵丁等事,詳見附錄居官功過格中,本格未收。
本善過格綜合蓮池大師《自知錄》、太微仙君《功過格》和雲谷禪師授袁了凡《功過格》而成。
善過格正文
(莫怕麻煩,莫嫌苛刻,四海之內,有汝同修。)
倫常第一
(1)國家和單位
【善】
1.對國家、單位竭忠效力,一日一善。
2.建議政府推廣善道,能利益一人為一善,利益一方為十善,利益天下為五十善,利益天下及後世為百善。
3.薦引一有德人,十善。
【過】
1.對國家、單位不竭忠盡力,一日一過。
2.關乎國家、人民利益,當直言不直言:小事為一過,大事為十過,極大事為百過。
3.虛言欺罔,一事一過。
4.違犯法律法規,一事一過。
(2)父母(對繼父母和祖父母,善過加倍;對庶母、伯叔父母,善過加二倍)
【善】
1.對父母親和氣婉容,自己心裡有憂憤事不流露出來,早晚問安,尊重、孝順奉養,自己修德、勤學,使父母感到喜悅,這樣的話一日一善。
2.父母親於倫常有欠缺之處,勸導使之和樂;化導父母親行仁成德;每樣百善。(每個分號隔開的一句為一樣,下同)
3.被父母厭惡討厭,能無怨無恨,積誠感動,挽回親心;自培厚德,顯親揚名;父母親喪葬,如法為作佛事;各五十善。
4.父母親病,小心侍奉令痊癒,三十善。
5.以出世間佛法勸化父母,二十善。
6.遇一大事,勸父母親改過向善;終身遵守父母的一則良訓;為父母親補一過失及還一拖欠;父母親所愛敬人,加意愛敬;各十善。
7.解親一怒;舒親一憂;順親心,不吝財物;各三善。
8.代父母親受一勞苦;父母親責怒而順受;對父母親的善事贊襄助成;各一事一善。
【過】
1.因貧而不能孝養,於是就不管父母親,一日三過。
2.父母親有病不放在心上;對父母親缺少恭敬,使父母親缺乏物質生活;每樣一日一過。
3.淫盪忘身,剛狠召禍,令父母親憂慮;厚待妻子,薄待父母;阻止父母的善、攛掇父母親作惡;對父母親喪葬敷衍了事(量力所至);各百過。
4.父母親病不小心醫治;張揚父母親一個短處;各五十過。
5.父母親有過,而不能諫止,三十過。
6.違背父母的正確教導一則;父母責怒自己過失時,抵觸頂撞;各二十過。
7.對父母親所愛敬之人,卻故意薄待之;對年老父母親生一次厭薄心;吝嗇一種財物而違逆親心;與父母親爭一財物;對父母親生一怨言;對父母親一次疾聲厲色;讓年老父母親擔負辛勞;讓年老父母親遠出奔波或父母年邁時自己遠出;欺騙父母親一事;私自蓄積一種財物;父母去世應作法事資薦而不作;各十過。
8.推諉一日對父母的供膳,五過。
9.用剛強的語言勸父母親,使之不高興;背著父母而私自獨享飲食等;各一過。
(3)兄弟(異母兄弟,每善加倍;異父母兄弟,每善加二倍,姐妹同。)
【善】
1.敬兄愛弟,讓別人休息自己擔任勞動,同一事不生異心,一日一善。
2.弟兄破產者仍與其同居共苦;獎勸弟兄成就德業;各百善。
3.獨自擔任一大事,如門戶差徭嫁娶喪葬之類;分產物讓多取少;各五十善。
4.一大事勸善止惡;容忍一過;不聽婦人讒言;財物不論你我;各十善。(若終身與兄弟財物不分你我,三百善。)
【過】
1.貧窮時想損害富裕的兄弟,富裕時不顧貧窮的兄弟者,一日一過。
2.處於不和睦的狀態,一日一過。
3.與兄弟爭鬥打官司;欺凌一幼弟、庶弟;遇兄弟的一難不救;各百過。
4.阻止兄弟的善、幫助其惡,五十過。
5.不敬父兄,言行抵觸,三十過。
6.與兄弟爭競;聽婦人一讒言引起斗爭;兄弟來求借一物不應;見兄弟一過不勸;各十過。
7.同一件事,生一異心,一過。
8.私占產物,百錢一過。
(4)夫妻
【善】
1.夫妻和睦,閨范謹肅,一日一善。
2.教化對方實行仁義、成就德行,百善。
3.對方本不孝順,勸化其孝順公婆(岳父母)、和順妯娌(兄弟),五十善。
4.勸對方改一大過(如不孝、不睦及虐下等);禁止對方到殺盜淫賭毒等不良環境去;各十善。
【過】
1.夫妻不和睦;閨范不謹;縱容繼室虐前妻(前夫)子女;各一日一過。
2.富貴時棄妻(棄夫);任憑對方不孝公婆或岳父母;找外遇;各百過。
3.自己有過,對方勸諫,反加打罵;縱容對方到不良環境去;各十過。
4.縱容一句惡聲穢罵,五過。
5.遇應當做的事,受制於對方不行,一過。
6.縱容對方一惡,與自作者同論。
(5)子、侄、徒
【善】
1.為師,誠心教導子弟,一日一善。
2.教化其實行仁義、成就德行,百善。
3.禁止刻薄取利、攀緣功名,教導其敬祖睦族;各三十善。
4.禁止一惡習;十善。
5.教育他們一種良訓;一種大事教導子弟並被遵從;各一善。
6.大戶人家禁約家人門客者,同子侄同論。
【過】
1.為師,引誘一頑徒,一日十過。
2.不教誨子孫,任其為不善者;一事為一過。大戶人家縱容家人門客者,同論。
3.不以義方立教,致成敗類;酷虐一他人子;各百過。
4.耽誤一他人子弟;子孫不成器,為之攀緣功名;各五十過。
5.放棄一不成才的子、侄、徒弟;縱一惡習;各三十過。
6.偏愛、偏憎一人;帶頭為一不善事或開頭;各十過。
7.恣意打罵,不能從容訓誡;二過。
8.教誨一事不盡心;一過。
(6)宗族親戚
【善】
1.敬尊長,睦同輩,貴賤平等,一日一善。
2.富貴娶一殘疾女(對原聘者而言);本族有絕後的,不貪其財產為其立後繼承;各百善。
3.代辦一嫁、娶、喪葬事;捐助貧困養活一人;各五十善。
4.結親擇一賢良,不考慮勢力、富貴,二十善。
5.主動周給貧乏,百錢一善。
6.貧乏者借貸,不吝惜,二百錢一善。
【過】
1.本族絕後者,貪利其產,不為立嗣;嫌對方(原訂婚者)貧弱疾病而改嫁、毀婚;親戚流落不救;各百過。
2.見本族內有一流落人,可救不救(不含親戚);見有一急難,可救不救(含親戚);各五十過。
3.薄待本族,而向外認同宗;婚嫁惟計勢利;仗財勢輕慢一貧賤宗親;各三十過。
4.貧病無依之宗、親,能顧不顧,二十過。
5.貧乏者借貸而不應;抵觸一尊長;各十過。
6.違一尊卑次序;一過。
(7)師友
【善】
1.敬師,遵守教訓;尊重前輩親賢;不妄交朋友;各一日一善。
2.救一急難,百善。
3.許諾朋友,守信用而不負然諾,為十善。守信用而不負身命,為百善。守信用而不負財物寄託,百錢為一善。【解:然諾即鄭重許諾,如掛劍樹上之類;身命,如存孤死節之類;財物,如還金於幼子之類。】
4.不辜負朋友委託,盡力照顧朋友的妻子,五十善。
5.不忘師友;不辜負貧賤之交;各三十善。
6.朋友有過,忠告善道;不忘記一位父親的摯友;各十善。
7.遵守師友教訓,一言一善。
8.不善之友招引自己狎戲而不從;弔慰師友心地誠敬;履踐一約定;各一善。
9.接濟朋友,二百錢一善。
【過】
1.不敬奉師長,一日一過。不依師良誨,一言一過。
2.遇一急難求救,可救不救;辜負朋友所託付妻子之事;違背一明師(若師不賢而舍者,非過);負一生死之交;負一貧賤之交;各五十過。
3.輕率離棄一故舊,二十過。
4.訕謗師長;心存諂媚,怕對方不喜歡自己,所以對方有過錯不誠心規諫;戲侮一老成;各十過。
5.遇到大賢而不師從,五過;若反加謗毀欺侮,十過。
6.遇到殊勝的朋友而不交往,二過;若反加謗毀欺侮,十過。
7.失約一次;忘失一次弔唁安慰;各一過。大事;各十過。
8.隨一不善之友狎戲;厭惡一貧賤之交;戲謔一友;朋友的父母妻子貧困而不相通周濟;各三過。
(8)雇員、下屬、家庭服務人員
【善】
1.教化一人忠信仁慈,百善。
2.善為一婢女男僕擇偶,三十善;若兼出資,百錢一善。
3.遇一病,用心醫治獲痊;適時婚配一男女僕從;禁止一兇狠僕人;各二十善。
4.寬容一小過錯,二善。
5.豐厚地給予衣食;對一件事體恤其艱苦;各一善。
6.返還僕人之賣身價值,百錢一善。
【過】
1.衣食不周全;勞苦不體諒撫恤;各一日一過。
2.幽系婢妾,一人一過。
3.禁錮一位婢女僕從不娶不嫁;傷殘一婢女僕從肢體;賣婢女得重金,使之嫁給不好的人;各三十過。
4.用一次酷刑;未能適時婚配一男女僕從;各二十過。
5.兇狠使喚一件事,五過。
6.冤枉責備,三過。
三寶第二
【善】
1.塑造三寶像,百錢一善;塑諸天先聖治世正神賢人君子等像,二百錢一善。【解:諸天,謂欲、色、無色三界梵王帝釋等及道教天尊真人神君等;先聖:謂堯舜周孔等;正神:謂岳瀆城隍等;賢人君子:謂忠臣孝子義夫節婦等。】
2.建立三寶寺院及床座供器等;施地與三寶;護持常住不使廢壞;施香燈燭油糧菜米面等物供養三寶;建立諸天正神聖賢等廟宇;每樣費百錢一善。(用葷血祭祀者非善。)
3.刊刻大乘經、律、論,百錢一善;聲聞乘,百五十錢一善;人天因果如五戒十善及世間正法、四書六經、先賢嘉言善行等,二百錢一善。印施贈送流通者同論。(但標價貨賣流通者非善,以下皆同)。
4.受菩薩大戒,四十善;小乘戒,三十善;十戒,二十善;五戒,十善。
5.注釋正法大乘經律論,一卷五十善,卷數雖多,止千五百善;聲聞乘及人天因果,一卷一善,卷數雖多,止三百善。(若邪知臆見者非善)。
6.自己著述編輯出世正法文字,一卷二十五善,但最多五百善;人天因果,一卷十善,但最多百善。(若談說無益者非善)。
7.講演大乘經律論,聽眾五人,講演者一善,人數雖多,止百善;聲聞乘及人天因果,在席十人一善,但最多八十善。(若收取報酬者非善,圖名者非善,講演虛玄外道無益於人者非善)。
8.見偽經勸人不要學,一善。
9.為國家人民父母親友知識法界眾生誦經,一卷為二善,佛號千聲為二善,禮懺百拜為二善;(若收受報酬者非善)。為自己,經一卷、佛號千聲、懺百拜各一善。
10.為國家人民父母乃至法界眾生施食一壇,所費百錢一善;登壇施法者,一度為三善;(若收受報酬者非善)。
11.為世間災難作祈禳道場;作功果薦沉魂;每樣所費百錢一善。
12.禮拜大乘經典,五十拜為一善。
13.講演正法處,至心往聽,聽一席為一善。
14.飯食供僧,因其來乞而與者,三僧為一善;延請至家者,二僧為一善;送供養到寺者,一僧為一善;若盡誠盡敬者,一僧為五善。(僧人再三苦求然後與飯食者非善)。
15.飯僧時不拒乞人,平等與食者,二乞人為一善。
16.護持僧眾,一人為一善。(所護匪人者非善)。
17.引導勸人入佛門方面:度一大德賢弟子,為五十善;度一明義、守行弟子,為十善;度一僅明義或者僅守行弟子,為五善。(若泛濫度者非善)。【解:大德賢弟子:謂能續佛慧命,普利人天者是也。】
【過】
1.廢壞三寶尊像,所值百錢為二過;廢壞諸天先聖治世正神賢人君子等像,所值百錢為一過。(葷血邪神惑世者非過)。
2.以言謗斥佛菩薩羅漢,一言為五過,謗斥諸天正神聖賢等,一言為一過。(斥邪救迷,出言真誠者非過)。
3.禮佛懈怠不按時,一過(因病因正事無過);禮佛犯葷、辛、酒、肉、觸欲,為五過;上兩種於六齋日犯者,過加一倍。
4.毀壞三寶殿堂床座諸供器等,所值百錢為一過;誘導他人使之毀壞者,所值百錢為一過;見人毀壞不勸諫,為五過,反助其成功,為十過。毀壞諸天正神聖賢等廟宇,所值二百錢為一過。(葷血淫祠惑世者非過)。
5.侵佔三寶地及屋宇等,所值百錢為一過。
6.新立一葷血祭祀神祠,五十過;神像一軀,十過;重修祠、像者,過各減半。
7.毀壞出世正法經典,所值百錢為二過;人天因果,所值百錢為一過。
8.譏謗出世正法經典,一言為十過;人天因果,一言為五過。
9.吝惜佛法不教,十過(因彼不值得教者無過);阻隔善法不令流通,十過(屬於邪見謬說者非過;雖屬善法而時節因緣應當韜晦,順時休止者非過)。
10.無故殿上行,塔上登者,五過;殿、塔上葷酒污穢者,十過;食肉、五辛後誦經及登三寶地,一過。【解:故,指燒香、掃地、禮佛、誦經等。】
11.誦、寫經:差一字,為一過;漏一字,為一過;心中雜想,為五過;想惡事,為十過;閑談雜事,為五過;談善事,為一過;起身迎待賓客,為二過(國王大臣來則非過);不依形勢苟且讀誦,為五過;誦經時發嗔,為十過;罵人,為二十過;打人,為三十過。
12.以外道邪法傳授弟子,一人為二十過。
13.著作、撰寫偽經,一卷為十過。
14.講演邪法惑眾,在席一人為一過;往彼聽受邪法,聽一席為一過。
15.講演正法時,任憑自己的不正確見解違背經義違背先賢,在席五人為一過。
16.撰寫脂粉詞章言情傳記等,一篇為一過;傳布於一人為二過;自己記誦,一篇為一過。【解:一篇,指詩一首、文一段、戲一出之類。】
17.傳授人厭魅、墮胎種種惡方,一方為二十過。
18.僧人乞食而不與之,一人為一過;非僧人乞食不與,二人為一過(沒有飯食而不與者非過);不與而反加斥責辱罵者,為三過;作為僧人卻不飯僧而拒絕者,一僧為二過。【解:俗不齋僧,其過猶輕,僧不齋僧,其過尤重。】
19.畜養惡弟子不遣去者,一人為五十過;弟子有過而不訓誨,小事一事為一過,大事一事為十過。
20.離父母出家,更拜他人作干父母者,為五十過。
21.毀一人戒行;三十過。
仁愛第三
(1)人類
【善】
1.凶年、荒年施粥;有瘟疫等流行病時施葯;年底為人贖罪;每樣百錢二善。
2.賑濟鰥、寡、孤、獨、癱、瞽、貧民;周全窮途人士還鄉等患難;贖人男女;冬日施薑茶、施棉衣;夏日施茶水、單衣;助人嫁娶、喪葬;造橋、渡船,賓士道路、險阻、泥淖;疏河、掘井;修建涼亭、倉平;荒年平價售米所讓利潤;百錢一善。零星施捨積累至百錢為一善,米麥布匹等類物品則以等價計算,亦百錢一善。
3.如鰥、寡、孤、獨、癱、瞽、貧民、窮途無家可歸人士等,收容贍養者;一日一善。
4.救濟接人助力疲睏之苦如順手推車等;一時三善。
5.救人一命;延續一嗣;合一樁應合婚姻;收養無主棄嬰;伸一人大冤;完聚一家骨肉;興建一地方大利,出言造福(發言利及百姓),或出力任勞;各百善。
6.救一人危難、流離;救一溺嬰(已生者);救一賤從良;救(指在不是自己主事的情況下用力扶救)一無辜重刑;葬一無主靈柩;不殺降卒,不戮脅從,所活一人;收養一無倚靠人;各五十善。(以上受賄者非善,偏斷不公者非善)。
7.救一重病;施捨棺材一具;施捨地方給無處安葬的人家;見人侵凌另一人,竭力保護;除一人害;伸一人冤;勸人勿溺一子女;各三十善。
8.救一在腹之胎;救一無辜輕刑;路遇病人接回家調養,一人次;各二十善。(若收受報酬者非善)。
9.掩埋一無主暴露屍體;舍棺材埋葬一白骨;傳授人一保益身命事;一小事為眾出力;各十善。
10.盡心為人謀劃一事;治療一輕疾使痊癒;寬容一應責人;各三善。
11.濟一人飢;濟十人渴;濟凍人一衣;施一暗夜燈明一人;施、借一人雨具;施葯一服有效;不沉滯一人書信;興事利及十人;一善。
【過】
1.致一人死;設陷阱陷害一人;謀成一人死刑;溺殺一嬰;絕一人後嗣;致一良人為賤(失節);壞一人墳地;掘一人屍;破一人婚姻;醫務人員為費用耽誤一人性命;製造一毒葯;各百過。上述傷而不死,為八十過。唆使別人作者,與自作同論。
2.發一言害及百姓,五十過;動一念害及百姓,十過。
3.見一人死,可救不救;贊嘆、幫助人溺一嬰;致人墮一胎;侵凌一孤寡;乘危下石、排擠人;以私怨,傾一人家業;致一人流離;嫁禍一人;掘地遇人骸骨,拋棄不顧;鏟平別人一墳;各五十過。用咒禱厭詛,害人一命百過;不死而病,五十過。
4.作踐人莊稼;謀成一人輕刑;技術不精,蠱惑害人;見人欺凌孤寡,可護不護;見人冤,能伸不伸;各三十過。
5.疑病妄葯;平人一難求救,可救不救;各二十過。
6.醫家治病不用心;侮弄欺弄損害一盲人、聾人、病人、愚人、老人、小兒、殘疾者;侵凌一弱;幸災樂禍;重病求救,不救;各十過。
7.製造害人毒葯,為五過;欲害人,為十過;害人一命為百過;不死而病為五十過;害禽畜,一命為十過;不死而病為五過。
8.責怪一不應責人;欺誑一愚笨無識;沉滯一人書信;為人幫忙謀劃,一事不忠;恐嚇人;每樣三過。
9.窮民哀告,不應;故意犯一人忌諱;各二過。
10.拒絕一乞人;見一人飢寒不救濟;各一過。
11.見人有憂,不為解釋,為一過;反生暢快,為二過;更增其憂,為五過;見人富貴,願他貧賤,為五過。
12.不憐憫人疲頓;小疾來求救,不救;見人死,不起慈心;見鰥、寡、孤、獨、窮民、飢渴、寒凍等不救濟(無財者非過);一人次一過。
13.救病葯方,不肯傳人者,五方為一過。(未驗恐誤人者非過)。
14.放火燒人房舍、山林者,五十過;因而害了人,一命為五十過;害了畜,與殺畜同論;本意欲害人命者,一命為百過。
15.掘人冢棄人骨殖者,一冢為五十過;平人冢,一冢為十過。(太古之墳無骨殖者非過)。
16.依勢白占人田地房屋等,所值百錢為十過;賤價強買,百錢為一過。
17.損壞通衢道路,使人畜艱於行走;損壞公共水井、涼亭、橋梁、渡船等,一日為五過。
(2)物類
【善】
1.隨緣放生,一命一善。
2.救十極細微濕化之屬命,一善。
3.買放生命;祭祀筵宴不殺生,所省;每樣百錢一善。
4.為官禁止屠殺,一日十善。
5.善巧勸說養蠶人、漁人、獵人、屠人等人改業(不計改與未改,只計勸與未勸);救一微命;施捨禽、畜食物一日;葬一自死禽獸;救接畜力疲乏一時;二善。
6.耕牛乘馬家犬等,死而埋葬之:大命為十善,小命為五善;復資薦之,一命為五善。
7.為官者戒一人食牛犬一年;戒一養蠶人家不養;各為五善。
8.救一無力報答人的畜命(如雞鴨魚等),十善。
9.救一有力報答人的畜命(如牛馬等),二十善。
10.自己戒殺一年,二十善。
11.化轉漁人獵人屠人一人改業,為五十善。
12.倡戒殺放生,百善。(專救微命不救大命者,是惟貪己福,無慈物心是也,非善)。
【過】
1.倡導殺生;阻人放生;私烹牛犬;各百過。
2.殺一有力報人畜(誤殺為五過);非法烹煮生物,使受極苦,如活烹鱉蟹、火逼羊羔、吃醉蝦、吃活猴腦之類;覆一巢;填一穴;各二十過。
3.收藏一殺眾生用具如釣竿、漁網、鳥槍等;殺一無力報人畜(誤殺為二過);各十過。
4.放鷹走狗釣魚射鳥等,傷而不死,一物為五過;致死,與故殺諸畜同論;發蟄驚棲、填穴覆巢、破卵傷胎者,同論。(發蟄等,因作善事,誤傷非過。如修橋砌路建寺造塔,本出好心,故不為過,然須懺悔資薦)。
5.役使牲畜,至力竭疲乏,不憐憫其苦而強役者,一時為十過;加之鞭笞者,一杖為一過;心不憐疲頓,一過。借使別人家的牲畜,加倍論過。
6.故意殺微畜,一命為一過,誤殺,十命為一過,;故意殺極微畜,十命為一過,誤殺,二十命為一過;以上使人殺者同論,贊助他殺者同論,逐日飲食殺者同論,畜養賣與他人殺者同論,妄談禍福、祭禱鬼神殺者同論,修合葯餌殺者同論,養蠶者與畜養殺同論。
7.故意殺害人之畜比如狼等,一命為一過,誤殺,十命為一過。
8.見殺不救,比上述各過減半(無門可救者非過);不可救而不生慈念,為二過。【解:減半者,如殺有力報人之畜二十過,今十過是也,以此類推。】
9.耕牛乘馬家犬等,老病死而賣其肉者,大命為十過,小命為五過。
10.時當禁屠,故殺者,隨上所開過,加一倍,私買者與居上位反為民開殺端者同論。
11.籠系禽畜,一日一過;見畜死,不起慈心,一過。
12.食一有力報答人之畜等肉,所費百錢為一過;販賣屠刀漁網等物,所得百錢為一過。
13.肉食,一食為一過;違禁物,若龜鱉之類,一食為二過;有義物,若耕牛乘馬家犬之類,一食為三過。
勸化第四
(1)助善類(人之為善,而我助之則為善,阻之則為過也。)
【善】
1.勸未行善者為一切善,其勸化功德為對方作善的一半;贊嘆、幫助他人已經開始行的善,贊助功德為其四分之一;勸人出財作福,被勸人出三百錢,勸化人一善。(圖名利而募化者非善)。
2.舉用一賢良為十善;驅逐一姦邪為十善;揚人一善為一善;隱人一惡為一善;為五善。
3.刻施一善書,百錢一善;傳播人保養身命書,一卷為五善;救病葯方,五方為一善;(若收授報酬者非善,無效驗者非善)。
4.編輯一濟世善書;供養一賢善人;成人一美如助成家業等;見人侵毀賢善,勸而止之;各十善。
5.感化人一家好善;表揚一人陰德;建義學,教誨一人;各三十善。
6.感化一人成德,五十善。
7.倡一善事,其利益可普及一方,百善。
【過】
1.阻人布施、周濟,百過。
2.排擠一有德人,五十過。
3.破壞他人成功;阻止他人行一善;因為私情意見不贊成人善;看不起人、菲薄人,不屑教;各五過
4.見一賢,能薦舉而不舉,為五過;反而排擠之,為十過。惡人不聽勸阻後不離開,為五過;反助之,為十過。
5.隱沒他人一種長處;三過;隱人善事,一事一過;揚人惡事,一事為一過;(有監察職責者舉惡非過,為除害救人而舉惡
參考資料:善過格 凈土專頁——報恩齋凈土宗專題網站
㈡ 史記.滑稽列傳 齊有淳於髡
原文就不給出了。
http://www.tianyabook.com/shiji/126.htm
如果要的話,全集白話史記都可以給你發過去,給我發消息就行。
全文譯文(你給出的是第二段開頭):
孔子說:「六經對於治理國家來講,作用是相同的。《禮》是用來規范人的生活方式的,《樂》是用來促進人們和諧團結的,《書》是用來記述往古事跡和典章制度的,《詩》是用來抒情達意的,《易》是用來窺探天地萬物的神奇變化的,《春秋》是用來通曉微言大義、衡量是非曲直的。」太史公說:「世上的道理廣闊無垠,難道不偉大么!言談話語果能稍稍切中事理,也是能排解不少紛擾的。」
淳於髡是齊國的一個入贅女婿。身高不足七尺,為人滑稽,能言善辯,屢次出使諸侯之國,從未受過屈辱。齊威王在位時,喜好說隱語,又好徹夜宴飲,逸樂無度,陶醉於飲酒之中,不管政事,把政事委託給卿大夫。文武百官荒淫放縱,各國都來侵犯,國家危亡,就在旦夕之間。齊王身邊近臣都不敢進諫。淳於髡用隱語來規勸諷諫齊威王,說:「都城中有隻大鳥,落在了大王的庭院里,三年不飛又不叫,大王知道這只鳥是怎麼一回事嗎?」齊威王說:「這只鳥不飛則已,一飛就直沖雲霄;不叫則已,一叫就使人驚異。」於是就詔令全國七十二個縣的長官全來入朝奏事,獎賞一人,誅殺一人;又發兵御敵,諸侯十分驚恐,都把侵佔的土地歸還齊國。齊國的聲威竟維持達三十六年。這些話全記載在《田完世家》里。
齊威王八年(前371),楚國派遣大軍侵犯齊境。齊王派淳於髡出使趙國請求救兵,讓他攜帶禮物黃金百斤,駟馬車十輛。淳於髡仰天大笑,將系帽子的帶子都笑斷了。威王說:「先生是嫌禮物太少么?」淳於髡說:「怎麼敢嫌少!」威王說:「那你笑,難道有什麼說辭嗎?」淳於髡說:「今天我從東邊來時,看到路旁有個祈禱田神的人,拿著一個豬蹄、一杯酒,祈禱說:『高地上收獲的穀物盛滿篝籠,低田裡收獲的莊稼裝滿車輛;五穀繁茂豐熟,米糧堆積滿倉。』我看見他拿的祭品很少,而所祈求的東西太多,所以笑他。」於是齊威王就把禮物增加到黃金千鎰、白璧十對、駟馬車百輛。淳於髡告辭起行,來到趙國。趙王撥給他十萬精兵、一千輛裹有皮革的戰車。楚國聽到這個消息,連夜退兵而去。
齊威王非常高興,在後宮設置酒餚,召見淳於髡,賜他酒喝。問他說:「先生能夠喝多少酒才醉?」淳於髡回答說:「我喝一斗酒也能醉,喝一石酒也能醉。」威王說:「先生喝一斗就醉了,怎麼能喝一石呢?能把這個道理說給我聽聽嗎?」淳於髡說:「大王當面賞酒給我,執法官站在旁邊,御史站在背後,我心驚膽戰,低頭伏地地喝,喝不了一斗就醉了。假如父母有尊貴的客人來家,我捲起袖子,躬著身子,奉酒敬客,客人不時賞我殘酒,屢次舉杯敬酒應酬,喝不到兩斗就醉了。假如朋友間交遊,好久不曾見面,忽然間相見了,高興地講述以往情事,傾吐衷腸,大約喝五六斗就醉了。至於鄉里之間的聚會,男女雜坐,彼此敬酒,沒有時間的限制,又作六博、投壺一類的游戲,呼朋喚友,相邀成對,握手言歡不受處罰,眉目傳情不遭禁止,面前有落下的耳環,背後有丟掉的發簪,在這種時候,我最開心,可以喝上八斗酒,也不過兩三分醉意。天黑了,酒也快完了,把殘余的酒並到一起,大家促膝而坐,男女同席,鞋子木屐混雜在一起,杯盤雜亂不堪,堂屋裡的蠟燭已經熄滅,主人單留住我,而把別的客人送走,綾羅短襖的衣襟已經解開,略略聞到陣陣香味,這時我心裡最為高興,能喝下一石酒。所以說,酒喝得過多就容易出亂子,歡樂到極點就會發生悲痛之事。所有的事情都是如此。」這番話是說,無論什麼事情不可走向極端,到了極端就會衰敗。淳於髡以此來婉轉地勸說齊威王。威王說:「好。」於是,威王就停止了徹夜歡飲之事,並任用淳於髡為接待諸侯賓客的賓禮官。齊王宗室設置酒宴,淳於髡常常作陪。
在淳於髡之後一百多年,楚國出了個優孟。
優孟原是楚國的老歌舞藝人。他身高八尺,富有辯才,時常用說笑方式勸誡楚王。楚莊王時,他有一匹喜愛的馬,給它穿上華美的綉花衣服,養在富麗堂皇的屋子裡,睡在沒有帳幔的床上,用蜜餞的棗干來喂它。馬因為得肥胖病而死了,庄王派群臣給馬辦喪事,要用棺槨盛殮,依照大夫那樣的禮儀來葬埋死馬。左右近臣爭論此事,認為不可以這樣做。庄王下令說:「有誰再敢以葬馬的事來進諫,就處以死刑。」優孟聽到此事,走進殿門,仰天大哭。庄王吃驚地問他哭的原因。優孟說:「馬是大王所喜愛的,就憑楚國這樣強大的國家,有什麼事情辦不到,卻用大夫的禮儀來埋葬它,太薄待了,請用人君的禮儀來埋葬它。」庄王問:「那怎麼辦?」優孟回答說:「我請求用雕刻花紋的美玉做棺材,用細致的梓木做套材,用楩、楓、豫、樟等名貴木材做護棺的木塊,派士兵給它挖掘墓穴,讓老人兒童背土築墳,齊國、趙國的使臣在前面陪祭,韓國、魏國的使臣在後面護衛,建立祠廟,用牛羊豬祭祀,封給萬戶大邑來供奉。諸侯聽到這件事,就都知道大王輕視人而看重馬了。」庄王說:「我的過錯竟到這種地步嗎?該怎麼辦呢?」優孟說:「請大王准許按埋葬畜牲的辦法來葬埋它:在地上堆個土灶當做套材,用大銅鍋當做棺材,用姜棗來調味,用香料來解腥,用稻米作祭品,用火作衣服,把它安葬在人的肚腸中。」於是庄王派人把馬交給了主管宮中膳食的太官,不讓天下人長久傳揚此事。
楚國宰相孫叔敖知道優孟是位賢人,待他很好。孫叔敖患病臨終前,叮囑他的兒子說:「我死後,你一定很貧困。那時,你就去拜見優孟,說『我是孫叔敖的兒子。』」過了幾年,孫叔敖的兒子果然十分貧困,靠賣柴為生。一次路上遇到優孟,就對優孟說:「我是孫叔敖的兒子。父親臨終前,囑咐我貧困時就去拜見優孟。」優孟說:「你不要到遠處去。」於是,他就立即縫制了孫叔敖的衣服帽子穿戴起來,模仿孫叔敖的言談舉止,音容笑貌。過了一年多,模仿得活像孫叔敖,連楚莊王左右近臣都分辨不出來。楚莊王設置酒宴,優孟上前為庄王敬酒祝福。庄王大吃一驚,以為孫叔敖又復活了,想要讓他做楚相。優孟說:「請允許我回去和妻子商量此事,三日後再來就任楚相。」庄王答應了他。三日後,優孟又來見庄王。庄王問:「你妻子怎麼說的?」優孟說:「妻子說千萬別做楚相,楚相不值得做。像孫叔敖那樣地做楚相,忠正廉潔地治理楚國,楚王才得以稱霸。如今死了,他的兒子竟無立錐之地,貧困到每天靠打柴謀生。如果要像孫叔敖那樣做楚相,還不如自殺。」接著唱道:「住在山野耕田辛苦,難以獲得食物。出外做官,自身貪臟卑鄙的,積有餘財,不顧廉恥。自己死後家室雖然富足,但又恐懼貪臟枉法,干非法之事,犯下大罪,自己被殺,家室也遭誅滅。貪官哪能做呢?想要做個清官,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到死都不敢做非法之事。唉,清官又哪能做呢?像楚相孫叔敖,一生堅持廉潔的操守,現在妻兒老小卻貧困到靠打柴為生。清官實在不值得做啊!」於是,庄王向優孟表示了歉意,當即召見孫叔敖的兒子,把寢丘這個四百戶之邑封給他,以供祭祀孫叔敖之用。自此之後,十年沒有斷絕。優孟的這種聰明才智,可以說是正得其宜,抓住了發揮的時機。
在優孟以後二百多年,秦國出了個優旃(zhān,沾)。
優旃是秦國的歌舞藝人,個子非常矮小。他擅長說笑話,然而都能合乎大道理。秦始皇時,宮中設置酒宴,正遇上天下雨,殿階下執楯站崗的衛士都淋著雨,受著風寒。優旃看見了十分憐憫他們,對他們說:「你們想要休息么?」衛士們都說:「非常希望。」優旃說:「如果我叫你們,你們要很快地答應我。」過了一會兒,宮殿上向秦始皇祝酒,高呼萬歲。優旃靠近欄干旁大聲喊道:「衛士!」衛士答道:「有。」優旃說:「你們雖然長得高大,有什麼好處?只有幸站在露天淋雨。我雖然長得矮小,卻有幸在這里休息。」於是,秦始皇准許衛士減半值班,輪流接替。
秦始皇曾經計議要擴大射獵的區域,東到函谷關,西到雍縣和陳倉。優旃說:「好。多養些禽獸在裡面,敵人從東面來侵犯,讓麋鹿用角去抵觸他們就足以應付了。」秦始皇聽了這話,就停止了擴大獵場的計劃。
秦二世皇帝即位,又想用漆塗飾城牆。優旃說:「好。皇上即使不講,我本來也要請您這樣做的。漆城牆雖然給百姓帶來愁苦和耗費,可是很美呀!城牆漆得漂漂亮亮的,敵人來了也爬不上來。要想成就這件事,塗漆倒是容易的,但是難辦的是要找一所大房子,把漆過的城牆擱進去,使它陰干。」於是二世皇帝笑了起來,因而取消了這個計劃。不久,二世皇帝被殺死,優旃歸順了漢朝,幾年後就死了。
太史公說:淳於髡仰天大笑,齊威王因而模行天下。優孟搖頭歌唱,打柴為主的人因而受到封賞。優旃靠近欄干大喊一聲,階下衛士因而得以減半值勤,輪流倒休。這些難道不都是偉大而可頌揚的么!
褚少孫先生說:我有幸能因通曉經學而做了郎官,而且喜歡讀史傳雜說一類的書。不自量力,又寫了六章滑稽故事,編在太史公原著的後面。可供閱覽,擴充見聞,以便流傳給後代不怕絮煩的人瀏覽,以舒暢心胸,警醒聽聞,特把它增附在上面太史公三則滑稽故事的後面。
漢武帝時,有個受寵愛的藝人姓郭,他發言講話雖然不合乎大道理,卻能使皇上聽了心情和悅。武帝年幼時,東武侯的母親曾經乳養過他,武帝長大後,就稱她為「大乳母」。大概每月入朝兩次。每次入朝的通報呈送進去,必有詔旨派寵愛的侍臣馬游卿拿五十匹綢絹賞給乳母,並備飲食供養乳母。乳母上書說:「某處有塊公田,希望撥借給我使用。」武帝說:「乳母想得到它嗎?」便把公田賜給了她。乳母所說的話,沒有不聽的。又下詔乳母所乘坐的車子可以在御道上行走。在這個時候,公卿大臣都敬重乳母。乳母家裡的子孫奴僕等人在長安城中橫行霸道,當道攔截人家的車馬,搶奪別人的衣物。消息傳入朝中,武帝不忍心用法律來制裁乳母。主管的官吏奏請把乳母一家遷移到邊疆去。武帝批准了。乳母理當進宮到武帝前面辭行。乳母先會見了郭舍人,為此而流淚。郭舍人說:「馬上進去面見辭行,快步退出,多回過身來望幾次皇帝。」乳母照他說的做了,面見武帝辭行,快步退出,屢屢轉過身來看武帝。郭舍人大聲罵乳母說:「啐!老婆子,為什麼不快點走!皇上已經長大了,難道還要等你餵奶才能活命么?還轉身看什麼!」於是武帝可憐她,不禁悲傷起來,就下令制止,不準遷移乳母一家,還處罰了說乳母壞話的人。
漢武帝時,齊地有個人叫東方朔,因喜歡古代流傳下來的書籍,愛好儒家經術,廣泛地閱覽了諸子百家的書。東方朔剛到長安時,到公車府那裡上書給皇帝,共用了三千個木簡。公車府派兩個人一起來抬他的奏章,剛好抬得起來。武帝在宮內閱讀東方朔的奏章,需要停閱時,便在那裡劃個記號,讀了兩個月才讀完。武帝下令任命東方朔為郎官,他經常在皇上身邊侍奉。屢次叫他到跟前談話,武帝從未有過不高興的。武帝時常下詔賜他御前用飯。飯後,他便把剩下的肉全都揣在懷里帶走,把衣服都弄臟了。皇上屢次賜給他綢絹,他都是肩挑手提地拿走。他專用這些賜來的錢財綢絹,娶長安城中年輕漂亮的女子為妻。大多娶過來一年光景便拋棄了,再娶一個。皇上所賞賜的錢財完全用在女人身上。皇上身邊的侍臣有半數稱他為「瘋子」。武帝聽到了說:「假如東方朔當官行事沒有這些荒唐行為,你們哪能比得上他呢?」東方朔保舉他的兒子做郎官,又升為侍中的謁者,常常銜命奉使,公出辦事。一天東方朔從殿中經過,郎官們對他說:「人們都以為先生是位狂人。」東方朔說:「像我這樣的人,就是所謂在朝廷里隱居的人。古時候的人,都是隱居在深山裡。」他時常坐在酒席中,酒喝得暢快時,就爬在地上唱道:「隱居在世俗中,避世在金馬門。宮殿里可以隱居起來,保全自身,何必隱居在深山之中,茅舍裡面。」所謂金馬門,就是宦者衙署的門,大門旁邊有銅馬,所以叫做「金馬門」。
當時正值朝廷召集學宮里的博士先生們參與議事,大家一同詰難東方朔說:「蘇秦、張儀偶然遇到大國的君主,就能居於卿相的地位,恩澤留傳後世。現在您老先生研究先王治國御臣的方術,仰慕聖人立身處世的道理,熟習《詩》《書》和諸子百家的言論,不能一一例舉。又有文章著作,自以為天下無雙,就可以稱是見多識廣、聰敏才辯了。可是您竭盡全力、忠心耿耿地事奉聖明的皇帝,曠日持久,累積長達數十年,官銜不過是個侍郎,職位不過是個衛士,看來您還有不夠檢點的行為吧?這是什麼原因呢?」東方朔說:「這本來就不是你們所能完全了解的。那時是一個時代,現在是另一個時代,怎麼可以相提並論呢?張儀、蘇秦的時代,周朝十分衰敗,諸侯都不去朝見周天子,用武力征伐奪取權勢,用軍事手段相互侵犯,天下兼並為十二個諸侯國,勢力不相上下,得到士人的就強大,失掉士人的就滅亡,所以對士人言聽計從,使士人身居高位,恩譯留傳後代,子孫長享榮華。如今不是這樣。聖明的皇帝在上執掌朝政,恩澤遍及天下,諸侯歸順服從,威勢震懾四方,將四海之外的疆土連接成像坐席那樣的一片樂土,比倒放的盤盂還要安穩,天下統一,融為一體,凡有所舉動,都如同在手掌中轉動一下那樣輕而易舉。賢與不賢,憑什麼來辨別呢?當今因天下廣大,士民眾多,竭盡精力,奔走游說,就如輻條湊集到車轂一樣,競相集中到京城裡向朝庭獻計獻策的人,數也數不清。盡管竭力仰慕道義,仍不免被衣食所困,有的竟連進身的門路也找不到。假使張儀、蘇秦和我同生在當今時代,他們連一個掌管舊制舊例等故事的小官都得不到,怎麼敢期望做常侍郎呢?古書上說:『天下沒有災害,即使有聖人,也沒有地方施展他的才華;君臣上下和睦同心,即使有賢人,也沒有地方建立他的功業。』所以說,時代不同,事情也就隨之而有所變化。盡管如此,怎麼可以不努力去修養自身呢?《詩》說:『在宮內敲鍾,聲音可以傳到外面。』『鶴在遙遠的水澤深處鳴叫,聲音可以傳到天上。』如果能夠修養自身,還擔憂什麼不能獲得榮耀!齊太公親身實行仁義七十二年,遇到周文王,才得以施行他的主張,封在齊國,其思想影響留傳七百年而不斷絕。這就是士人所以日日夜夜,孜孜不倦,研究學問,推行自己的主張,而不敢停止的原因。如今世上的隱士,一時雖然不被任用,卻能超然自立,孑然獨處,遠觀許由,近看接輿,智謀如同范蠡,忠誠可比伍子胥,天下和平,修身自持,而卻寡朋少侶,這本來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你們為什麼對我有疑慮呢?」於是那些先生們一聲不響,無話回答了。
建章宮後閣的雙重欄桿中,有一隻動物跑出來,它的形狀像麋鹿。消息傳到宮中,武帝親自到那裡觀看。問身邊群臣中熟悉事物而又通曉經學的人,沒有一個人能知道它是什麼動物。下詔叫東方朔來看。東方朔說:「我知道這個東西,請賜給我美酒好飯讓我飽餐一頓,我才說。」武帝說:「可以。」吃過酒飯,東方朔又說:「某處有公田、魚池和葦塘好幾頃,陛下賞賜給我,我才說。」武帝說:「可以。」於是東方朔才肯說道:「這是叫騶牙的動物。遠方當有前來投誠的事,因而騶牙便先出現。它的牙齒前後一樣,大小相等而沒有大牙,所以叫它騶牙。」後來過了一年左右,匈奴混邪王果然帶領十萬人來歸降漢朝。武帝於是又賞賜東方朔很多錢財。
到了晚年。東方朔臨終時,規勸武帝說:「《詩經》上說『飛來飛去的蒼蠅,落在籬笆上面。慈祥善良的君子,不要聽信讒言。』『讒言沒有止境,四方鄰國不得安寧。』希望陛下遠離巧言諂媚的人,斥退他們的讒言。」武帝說:「如今回過頭來看東方朔,僅僅是善於言談嗎?」對此感到驚奇。過了不久,東方朔果然病死了。古書上說:「鳥到臨死時,它的叫聲特別悲哀;人到臨終時,它的言語非常善良。」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吧。
漢武帝時,大將軍衛青是衛皇後的哥哥,被封為長平侯。他帶領軍隊出擊匈奴,追到余吾水邊才返回,斬殺大量敵兵,捕獲許多俘虜,立下戰功,勝利歸來,武帝下令賞賜黃金千斤。大將軍從宮門出來,齊地人東郭先生以方士身分在公車府候差,當道攔住衛將軍的車馬,拜見說:「有事稟告大將軍。」衛將軍停在車前,東郭先生靠在車旁說:「王夫人新近得到皇帝的寵愛,家裡貧困。如今將軍獲得黃金千斤,如果用其中的一半送給王夫人的父母,皇上知道了一定很高興。這就是所謂巧妙而便捷的計策啊。」衛將軍感謝他說:「先生幸虧把這便捷的計策告訴我,一定遵從指教。」於是衛將軍就用五百斤黃金作為給王夫人父母的贈禮。王夫人將此事告訴了武帝。武帝說:「大將軍不懂得做這件事。」問衛青從哪裡得來的計策,回答說:「從候差的東郭先生那裡得來的。」於是下令召見東郭先生,任命他為郡都尉。東郭先生長期在公車府候差,貧困飢寒,衣服破舊,鞋子也不完好。走在雪地里,鞋子有面無底,腳全都踩在地上。過路人嘲笑他,東郭先生回答他們說:「誰能穿鞋走在雪地里,讓人看去,鞋上面是鞋子,鞋子下面竟像人的腳呢?」等到他被任命為俸祿二千石的官,佩帶著青綬,走出宮門,去辭謝他的主人時,舊時同他一起候差的,都分批的在都城郊外為他餞行。一路榮華顯耀,名揚當代。這就是所謂的身穿粗布衣服,懷里卻揣著珍寶的人。當他貧困時,大家都不理睬他;等到他顯貴時,就爭著去依附他。俗話說:「相馬因其外表消瘦而漏掉良馬,相士因其外貌貧困而漏失人才。」難道說的就是這種情景嗎?
王夫人病重,皇上親自探望,問她說:「你的兒子應當封為王,你要封他在哪裡呢?」回答說:「希望封在洛陽。」皇上說:「不行。洛陽有兵器庫、大糧倉,又位於交通關口,是天下的咽喉要道。從先帝以來,相傳不在洛陽一帶封王。不過關東一帶的封國,沒有比齊國更大的,可以封他為齊王。」王夫人用手拍著頭,口呼:「太幸運了」。王夫人死後,就稱為「齊王太後逝世」。
從前,齊王派淳於髡去楚國進獻黃鵠。出了都城門,中途那隻黃鵠飛走了,他只好托著空籠子,編造了一篇假話,前去拜見楚王說:「齊王派我來進獻黃鵠,從水上經過,不忍心黃鵠干竭,放出讓它喝水,不料離開我飛走了。我想要刺腹或勒脖子而死,又擔心別人非議大王因為鳥獸的緣故致使士人自殺。黃鵠是羽毛類的東西,相似的很多,我想買一個相似的來代替,這既不誠實,又欺騙了大王。想要逃奔到別的國家去,又痛心齊楚兩國君主之間的通使由此斷絕。所以前來服罪,向大王叩頭,請求責罰。」楚王說:「很好,齊王竟有這樣忠信的人。」用厚禮賞賜淳於髡,財物比進獻黃鵠多一倍。
漢武帝時,召北海郡太守到皇帝行宮。有個執掌文書的府吏王先生,自動請求與太守一同前往,說:「我會對您有好處。」太守答應了他。太守府中的許多府吏、功曹稟告說:「王先生愛喝酒,閑話多,務實少,恐怕不宜同行。」太守說:「王先生想要去,不好違背他的意願。」於是就和他一同去了。來到宮門外,在宮府門待命。王先生只顧揣著錢買酒,與衛隊長官敘飲,整天醉醺醺的,不去看望太守。太守入宮拜見皇上。王先生對守門郎官說:「請替我呼喚我們太守到宮門口來,跟他遠遠地講幾句話。」守門郎官替他去呼喚太守。太守出來,看見了王先生。王先生說:「皇上假如問您如何治理北海郡,使那裡沒有盜賊,您對答些什麼呢?」太守回答說:「選擇賢能的人,按照他們的能力分別任用,獎賞才能超群的,處罰不圖上進的。」王先生說:這樣對答是自己稱頌自己,自己誇耀功勞,不行啊。希望您回答說:不是臣的力量,完全是陛下神明威武發生的作用。」太守說:「好吧。」太守被召進宮中,走到殿下,有詔令問他說:「你是怎麼治理北海郡,使盜賊不敢泛起的?」太守叩頭回答說:「這不是臣的力量,完全是陛下神明威武發生的作用。」武帝大笑說:「啊呀!那裡學得長者的言語而稱頌起來?何處聽來的?」太守回答說:「是文學卒史教給的。」武帝說:「他現在何處?」太守回答說:「在宮府門外。」武帝下詔召見,任命王先生為水衡丞,北海太守做水衡都尉。古書上說:「美好的言辭可以出賣,高貴的品行可以超人。君子用美言贈人,小人以錢財送人。」
魏文侯的時候,西門豹做鄴縣令。西門豹到了鄴縣,召集年高而有名望的人,詢問民間感痛苦的事情。那些人回答說:「苦於給河神娶媳婦,因為這個緣故弄得貧困。」西門豹問其原因,回答說:「鄴地的三老、廷掾常年向百姓徵收賦稅,收取他們的錢達數百萬之多,用其中的二三十萬為河神娶媳婦,再同廟祝、巫婆一同瓜分其餘的錢,拿回家去。那期間,巫婆四處巡視,見到貧苦人家的女兒中長得漂亮的,就說這應該做河神的媳婦,當即下聘禮娶走。為她洗澡沐浴,給她縫制新的綢絹衣服,獨住下來,靜心養性,替她在河邊蓋起齋居的房子,掛上大紅厚絹的帳子,讓女孩住在裡面。又給她宰牛造酒准備飯食,折騰十幾天。到時,大家一同來裝點乘浮之具,像出嫁女兒的床帳枕席一樣,讓這女孩坐在上面,放到河中漂行。起初漂在水面,漂流幾十里就沉沒了。那些有漂亮女子的人家,害怕大巫婆替河神娶他們的女兒,因此大多帶著女兒遠遠的逃離了。所以城裡越來越空虛,人越來越少,更加貧困了,這種情況已經很久了。民間俗話說:『假如不給河神娶媳婦,河水沖來淹沒田產,淹死那些老百姓。』」西門豹說:「等到為河神娶媳婦時,請三老、巫婆、父老們到河邊去送新娘,也希望來告訴我,我也要去送新娘。」大家說:「是。」
到了那一天,西門豹到河邊同大家相會。三老、官吏、豪紳以及鄉間的父老們都到了,連同觀看的百姓共二三千人。那個大巫婆是個老太婆,年紀已有七十歲。隨從的女弟子十幾個,都穿著綢子單衣,站在大巫婆後面。西門豹說:「叫河神的媳婦過來,看看她美不美。」巫婆們就將新娘從帳子里扶出,來到西門豹面前。西門豹看了看,回頭對三老、廟祝、巫婆及父老們說:「這個女孩不美,煩勞大巫婆到河中報告河神,需要調換一個漂亮女孩,後天送她來。」就讓士兵一齊抱起大巫婆投進河裡。過了一會兒,西門豹說:「大巫婆怎麼一去這么久,還不回來呢?徒弟去催促她一下。」又把一個徒弟投進河中。過了一會兒,又說:「徒弟怎麼一去這么久不回來呢?再派一個人去催促她們!」又把一個徒弟投進河裡。總共投進河裡三個徒弟。西門豹說:「巫婆、徒弟是女人,不會稟告事由,煩勞三老替我進去稟告河神。」又把三老投進河裡。西門豹頭上插著筆,彎著腰,面對河水站著等了很長時間。長者、官吏和旁觀者都非常害怕。西門豹回頭說:「巫婆、三老不回來,怎麼辦?」想再派廷掾和一個豪紳進去催促他們。廷掾和豪紳都跪在地上磕頭,把頭都磕破了,血流在地上,臉色如死灰一樣。西門豹說:「好吧,暫且等待一會兒。」待了一會兒,西門豹說:「廷掾起來吧。看情景河神留客太久了,你們都離開這里回家吧。」鄴縣的官吏、百姓都很害怕,從此以後,不敢再說替河神娶媳婦了。
西門豹就征發百姓開鑿了十二條渠道,引漳河水澆灌農田,農田都得到灌溉。在開鑿河渠時,老百姓開渠多少是有些勞苦的,不很願意干。西門豹說:「百姓可以同他們安享其成,卻不可以同他們謀劃事業的開創。現在父老子弟雖然以為我給他們帶來辛苦,但是百年以後,希望讓父老子弟們再想想我所說的話。」直到現在,那裡都得到河水的利益,百姓因此富裕起來。十二條河渠橫穿御道,到漢朝建立時,地方官吏認為十二條河渠上的橋梁截斷了御道,彼此相距又很近,不行。想要合並渠水,並且把流經御道的那段,三條渠水合為一條,只架一橋。鄴地的百姓不肯聽從地方官吏的意見,認為那些渠道是經西門先生規劃開鑿的,賢良長官的法度規范是不能更改的。地方長官終於聽取了大家的意見,放棄了並渠計劃。所以西門豹做鄴縣令,名聞天下,恩德流傳後世,難道能說他不是賢大夫嗎?
古書上說:「子產治理鄭國,百姓不能欺騙他;子賤治理單父,百姓不忍心欺騙他;西門豹治理鄴縣,百姓不敢欺騙他。」他們三個人的才能,誰最高明呢?研究治道的人,當會分辨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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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織田信長怎麼死的 在哪
天正十年(1582年)5月29日,織田信長為准備出兵遠征毛利而前往京都、之後則逗留於本能寺。但派往援助秀吉的明智光秀軍卻突然迅速出現於京都,並於6月2日襲擊本能寺。當時,因屬下兵力對信長的信賴較深,誓言效忠明智光秀的人很少的緣故,光秀於進攻本能寺時,並沒有告訴部下攻擊的目標是信長。據言率領森蘭丸、坊丸、力丸、伴正林等約100人的信長本身亦持槍奮戰,負傷後返回房內縱火自殺,享年49歲。
當時本能寺為大火燒毀,通說是認為信長已死於寺中,但明智光秀的女婿明智秀滿遍尋不到信長遺體,有一說是信長遺體已被仰慕信長的僧侶與部下秘密地埋葬了。其長子織田信忠得知消息後,與村井貞勝於附近的二條御所抵抗明智軍,最後亦不敵自殺。而黑人兵彌助在本能寺之變中,直到最後都和信長一同奮戰。為光秀所擒後,赦免後,被強行送至耶穌會。
織田信長介紹
織田信長原本是尾張國的大名,於桶狹間合戰中擊破今川義元的大軍而名震全國,後通過擁護室町幕府的末代將軍足利義昭趁勢上洛(割據地方的勢力率軍前往京都)逐漸控制京都,之後正式提出「天下布武」的綱領,將統一全日本作為目標;先後兩次打破「信長包圍網」,將各個有力敵對大名逐個擊破,掌握了一大半的日本領土。
他施行大量使用火槍的戰術,實行兵農分離,鼓勵自由貿易,整頓交通路線等革新政策,開拓了日本近代化的道路。他成功控制以近畿地方為主的日本政治文化核心地帶,使織田氏成為日本戰國時代中晚期最強大的大名,並使從應仁之亂起持續百年以上的戰國亂世步向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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