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央空調是工程類還是貨物類
中央空調是工程類還是貨物類?一、掛燈籠和國旗等節日裝扮政府采購項目,按貨物還是按服務實施?
國旗和燈籠項目在《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中,未有對應的品目。而且上述節日裝扮項目既包含「國旗和燈籠」等貨物,也包含了懸掛和維護等服務。某地城管局曾採用貨物類招標,要求中標供應商提供懸掛和維護服務。但出現了兩個問題:一是懸掛服務涉及高空作業,需要較高的技術要求。但貨物類招標往往更側重於貨物本身的質量,對懸掛等技術要求容易忽視。具體執行時一些中標供應商因技術能力不夠,導致工作效率不高。二是貨物類招標,所有權屬於采購單位。節日後如何對燈籠國旗處理和保管,也是采購人與供應商扯皮的一個問題。
因此,城管局轉換思路,採取了服務類招標,要求供應商提供燈籠和國旗,也要求提供懸掛服務。鑒於燈籠和國旗的製作有明確的規范標准和指引,故在招標時僅需提出這方面的規范,要求供應商承諾滿足即可,在具體執行時再進行嚴格的驗收把關。由於中標供應商仍擁有貨物的所有權,采購單位解決了後續的拆除和保管維護等老大難問題。供應商可以對貨物循環利用,節約了成本。按照服務類采購,實現了多方共贏,達到了較好的采購效果。項目實施也更為順利。詳細
二、辦公大樓中央空調設備供貨及安裝項目,按工程還是按貨物實施?
為了保證大型工程的質量,有的采購人會要求收取質量保證金。但是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中提及了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但並沒有提及質量保證金。《關於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中規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而從《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對工程質量保證金規定中可以得知,保證金是由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前繳納的,在施工結束之後,經發包方驗收工程質量沒有問題的,將會返還工程質量保證金。對於設備帶安裝的項目,只能界定屬於工程項目,才能收取質量保證金。
那麼,設備帶安裝的項目可以認定為貨物嗎?「工程」必須與「建設」緊密相連。無論是《政府采購法》及實施條例還是《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定義工程時,均稱為「建設工程」,即「工程」與「建設」密不可分,並有很強的時限性,即必須是正在或准備建設的工程,或者附屬於建築物、構築物的附屬設備,才稱為工程。
所以,辦公大樓中央空調設備供貨及安裝項目是屬於新建辦公樓項目,與「建設」緊密相連,辦公大樓中央空調設備屬於建築物的附屬設施,屬性界定為工程是合理的,收取質量保證金有法可依。詳細
❷ 推薦中標候選人有何要求
《招標投標法》第41條規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准;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按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53條規定,評標完成後,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中標候選人應當不超過3個,並標明排序。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中應依法推薦中標候選人。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列明順序,一般推薦1至3人。如果招標項目採用綜合評估法、綜合評價法、綜合評分法等評標方法,中標候選人的排列順序應是,最大限度符合要求的投標人排名第一,次之的排名第二,再次的第三。
如果招標項目採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最低評標價法等評標方法,中標人的投標應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投標價格不低於成本、且經評審調整的投標價格最低。中標候選人的排列順序應是,滿足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價格按照最低至高選擇排列前3名。涉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的招標項目,中標候選供應商數量應當根據采購需要確定。採用最低評標價法的,投標報價相同時,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如果評標委員會認為,排在前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的最低投標價或者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於成本,有可能影響商品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解釋說明,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