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的會計法律制度包括什麼
全選。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是: (1)會計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過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 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的《會計法》。 (2)會計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制定並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並經國務院批准發布,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如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 (3)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4)地方性會計法規: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與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會計法規。
2. 會計法律制度的定義和概念
這個是定義。慢慢看`
是進行會計工作所應遵循的規則、方法、程序的總稱。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我國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所屬財政部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在與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會計制度或者補充規定。會計制度的內容,有詳有簡。詳細的會計制度應包括:會計憑證的種類和格式以及編制、傳遞、審核、整理、匯總的方法和程序;會計科目的編號、名稱及其核算內容;帳簿的組織和記帳方法;記帳程序和記帳規則;成本計算方法;財產清查辦法;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和編制方法、報送程序;會計資料的分析利用;會計檢查的程序和方法;電子計算在會計中的應用,會計檔案的保管和銷毀辦法;會計機構的組織;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等。財政部從1992年起陸續頒發的分行業會計制度,包括以下幾個部分:總說明;會計科目,包括會計科目表、會計科目使用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會計報表編制說明;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會計制度屬上層建築,是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規章。隨著經濟體制,財政、財務、稅收制度的改革,會計制度也會作相應的改變。
3. 會計法律制度包括什麼
孟憲江法律熱線回答你的問題:
會計法律制度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地方性會計法規。
以上答案來源於「孟憲江法熱線網」,互聯網搜索:「孟憲江熱線網」查找更多問題。
4. 會計法律制度是
你好,會計老鄭·一點通網校回答您的問題:
會計法律制度,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關於會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總稱,通常簡稱會計法規。會計法律制度是調整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會計關系,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過程中,以及國家在管理會計工作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在一個單位,會計關系的主體為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客體為與會計工作相關的具體事務。為了保證會計工作的有序進行,國家通過制定一系列會計法律制度,來調整和規范各種會計關系,包括針對會計工作、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人員、會計檔案管理等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5. 會計法律制度是由哪幾個部分構成的
1、行政法規
會計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制定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經國務院批准發布,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如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等。
2、法律
會計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過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它是調整我國經濟生活中會計關系的法律總規范,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
3、國家統一制度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會計規章和會計規范性文件。
會計規章:由財政部制定,並由部門首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定辦法,如以財政部令形式發布的《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等。
會計規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行政部門,即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發布的《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財政部與國家檔案局聯合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
4、地方性法規
地方性會計法規,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的僅在本行政轄區內有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文件,例如《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5)會計法律制服是什麼擴展閱讀:
會計法律制度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用以調整會計關系的各種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總稱。它是調整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
會計法對會計違法行為歸類:
一、會計賬簿,會計法提及的相關違法行為: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私設會計賬簿的;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二、原始憑證,會計法提及的相關違法行為: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三、賬務處理,會計法提及的相關違法行為: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四、編制報表,會計法提及的相關違法行為: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五、會計監督,會計法提及的相關違法行為: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六、會計造假,會計法提及的相關違法行為: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6. 什麼是會計法律制度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是: (1)會計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過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 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的《會計法》。 (2)會計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制定並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並經國務院批准發布,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如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 (3)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4)地方性會計法規: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與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會計法規。
7. 什麼是會計法律制度!急急急!
我國會計法律制度包括:
會計法律——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過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包括包括會計法,會計行政法規,會計行政規章等。
會計行政法規——會計行政法規是指國務院制定並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定並經過國務院批准發布,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例如,《總會計師條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例如,會計准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等。
地方性會計法規——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在同憲法、會計法律、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根據本地區情況制定發布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會計制度是會計法規的執行文件,是在會計法規基礎上的具體操作方法。兩者沒有本質區別,只是會計法規更傾向於指導性,會計制度更傾向於操作性。
8.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內容
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內容
目前,我國的會計法規體系基本形成了以《會計法》為主體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比較完整的會計法規體系,主要包括四個層次,即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地方性會計法規 。其基本構成如下:
(一)會計法律
會計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經過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我國現行的會計法律是1985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決定》修正、1999年10 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的《會計法》。它是會計法規體系的最高層次,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依據,也是指導會計工作的最高准則,是會計機構、會計工作、會計人員的根本。
1、《會計法》的立法宗旨
《會計法》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2、《會計法》的適用范圍
《會計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必須依照本法辦理會計事務。」
(二)會計行政法規
會計行政法規是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會計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經國務院批准發布,制定依據是《會計法》。如國務院發布的《總會計師條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國務院批准、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等。會計行政法規在法律效力上僅次於《會計法》。
(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由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行政部門——財政部就會計工作中的某些方面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包括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國務院其他各部門根據職責許可權制定的會計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也屬於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但必須報財政部審核或者備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制定依據是《會計法》和會計行政法規,法律效力上低於《會計法》和會計行政法規。
1、會計規章
會計規章是根據《立法法》規定的程序,由財政部制定,並由部門首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辦法,如2001年2月20日以財政部第10號令形式發布的《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等。
2、會計規范性文件
會計規范性文件是指財政部就會計工作中的某些方面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比如,《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財政部與國務院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的規范會計工作某些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也屬於會計規范性文件,比如,財政部與國家檔案局聯合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
(四)地方性會計法規
地方性會計法規,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根據本地區情況制定、發布的會計規范性文件根據規定,實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允許范圍內制定的會計規范性文件,也應當屬於地方性會計法規。
9. 會計法律制度是啥
會計法律制度的概述會計法:(廣義)是指國家權利機關和行政機關指定的各種會計規范性文件的總稱,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會計規章,等等。(狹義)僅指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通過一定理發程序頒發施行的會計法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