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利劍作用彰顯實現()黨委巡視全覆蓋
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利劍作用彰顯,實現中央和省級黨委巡視全覆蓋。專題片反映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把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堅持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賦予巡視制度新的活力,有效破解自我監督的難題,探索出一條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徑。
專題片攝制組赴全國18個省區市,累計采訪15名中央巡視組組長、副組長及相關工作人員,20多名紀檢監察幹部。
拍攝近20名因巡視發現問題線索被查處的官員,王珉、黃興國、王三運、蘇樹林、盧恩光、武長順、虞海燕等現身說法,發人深省、令人警醒,凸顯了巡視的利劍作用。
Ⅱ 什麼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
《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
Ⅲ 什麼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有那些
巡視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
新中國成立後,黨中央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加強巡視制度建設,巡視工作作為黨內監督的一項重要內容越來越受到重視。改革開放以後,經過制度設計、組織機構、工作方式等方面的不斷發展,巡視工作由不固定到固定、由臨時性到經常化,最終寫入黨章,成為黨內的基本制度之一。
(3)什麼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服安排擴展閱讀
搞好黨內監督,從根本上說要走制度建設和制度管理的道路,即以制度制約權力。現在,我們黨關於實行黨內監督的制度並不是一片空白。恰恰相反,黨在監督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應該說是卓有建樹的。
然而,依然感到,開展黨內監督遠非一件易事,甚至無從下手。雖然現有的這些監督條規集中了全黨的智慧,很好地闡述了黨內監督的地位、作用、意義,制定了基本的制度、方法,但是這些制度都是比較宏觀、抽象的,如果真正使其能夠得到貫徹落實,尚需要以一系列的具體措施規定給予支持。
搞好黨內監督,必須建立在對屬於監督范圍內的人和事有清楚了解的基礎上。實行黨內監督,需要黨內生活和黨務活動的公開性、透明度。我們黨的黨內監督,必須也只有在公開透明的條件下才能有效地進行。
因此,有必要強調以公開透明的信息方式,保證黨內外群眾和相關監督機構獲得知情權。可以這樣考慮,今後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可以採取一定的形式(如公報、通報、報告等),定時地發布黨的工作、黨內生活和黨務活動的情況。
同時,定期舉行黨員民意測驗,對黨組織和領導的工作進行評定,供參考改進。
Ⅳ 什麼是黨內監督 黨內監督有什麼特徵
黨內監督,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各級組織、專門機關和全體黨員,按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制度的要求,對黨的各級組織以及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的行為實施的監察和督促。
黨內監督的基本特點
黨內監督的基本特點,是通過黨內監督的形式各異的具體活動所反映出來的比較穩定的共同一致的特點。
(一)自覺性。自覺性是黨內監督的總體特徵。第一,由於黨的工人階級先進性使之具有自我監督的可能性。以馬克思主義科學世界觀武裝起來的中國共產黨,能夠正確認識歷史的進程,自覺地按照事物發展的規律行事。黨是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除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之外,黨自身沒有任何特殊的利益要求。這就決定了黨能夠正視自己內部存在的各種問題,具有防範、克服、抑制、解決這些問題的要求和能力,並探索和認識監督的一般規律,從而使黨內監督成為一種自覺的活動過程。第二,任何監督都是以被監督者一定的素質為基礎的,而不同的社會組織由於對其成員的素質要求各不相同,監督的內容和效果也不盡相同。中國共產黨是由一批具有共產主義覺悟的成員為實現人類的崇高目標,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工人階級先鋒隊組織。這一組織的成員都是在對該組織章程高度認同的基礎上經過黨組織較長過程教育和考驗,自覺自願加入的。黨員的先進性和自覺性也使其具有了自覺接受監督的可能性。作為一個共產黨員,一方面,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能夠按照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的條件要求自己;另一方面,也應該而且可能自覺地接受來自外部的方方面面的監督以隨時修正自己的行為。
(二)強制性。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等於說監督就是一種自覺的活動,而只能說為其自覺接受監督提供一種可能性。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事物都是處於永恆的發展變化之中。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也不是絕對的,凝固的,而是在一定條件下可變的。先進可以變成不先進,自覺可以變成不自覺。正是為了防止事物走向反面,才更加顯示出監督的重要性。監督活動以自覺性為基礎,但不能以被監督者的自覺性為前提條件。監督是一項強制性活動,其強制性就表現在對監督對象不管自覺與否,都必須接受監督。這一點是無條件的。被監督者對監督的認識和態度,不能對監督活動能否進行以及怎樣進行構成決定性影響。尤其對於那些不自覺的人,就更需要加強監督。因為對這樣的人,僅靠自覺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三)相對獨立性。所謂相對獨立性,是指監督權力在其運作過程中不受各種非正常因素的影響和阻礙,尤其是不受來自被監督一方的組織行為或個人行為的影響和阻礙。由於監督權力的作用和功能在於揭露、處理黨內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行為,其運作常常受到被監督者的本能的抵制和干擾。被監督者的問題越嚴重,所受的抵制和干擾越強烈。因而監督權力能否擺脫各種非正常因素特別是被監督者的干擾和影響,在法定范圍內具有相對獨立性,是其能否在監督活動中產生預期效果的重要條件。
Ⅳ 通過巡視,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發揮從嚴治黨的什麼作用
通過巡視,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發揮從嚴治黨的利劍作用。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
政治巡視還存在職能定位不夠聚焦,管黨治黨政治功能尚未充分發揮,政治監督功能一定程度上被弱化虛化。主要表現為:發現問題盯住「樹木」多,分析「森林」少;了解業務工作多,對標政治要求少;講業務語言多,講政治語言少。容易存在兩個極端:過分專注於重點人、重點線索,弱化了政治巡視倒逼改革、促進發展的作用;或是「面面俱到」「四面出擊」,不利於形成「精準打擊」之力。
(5)什麼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服安排擴展閱讀:
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浙江時提出,全面從嚴治黨要走向縱深。巡視,乃國之利器、黨之利器。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進巡視工作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不斷賦予巡視制度新的活力,使黨內監督煥發出新的生機,並在推動依法治國、完善國家治理體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巡察在推動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的作用有待加強,巡視巡察上下聯動探索實踐還不夠,聯動試點可推廣、可復制的樣本不多,經驗積累較少。
Ⅵ 黨內監督體系包括哪些
黨內監督體系包括: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
黨員履行監督義務包括:
(一)加強對黨的領導幹部的民主監督,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意見和訴求;
(二)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揭露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問題;
(三)參加黨組織開展的評議領導幹部活動,勇於觸及矛盾問題、指出缺點錯誤,對錯誤言行敢於較真、敢於斗爭;
(四)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堅決反對一切派別活動和小集團活動,同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
(6)什麼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服安排擴展閱讀:
黨內監督的主要內容:
遵守黨章黨規,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模範遵守憲法法律情況、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確保全黨令行禁止情況、堅持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貫徹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原則情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
Ⅶ 什麼是黨內監督黨內監督有什麼特徵
黨內監督是指監督主體依據《黨章》和黨的紀律在組織內部通過檢查、督促、評價、揭露、舉報、處理等方式作用於監督客體,以保證監督客體的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違背黨的紀律的一種客觀有序的活動。
1、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
2、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保障黨員權利的情況;
3、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
4、 密切聯系群眾,實現、維護、發展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情況;
5、廉潔自律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
Ⅷ 黨內四大監督是什麼
黨內監督「四種形態」為:
第一種: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第二種: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
第三種: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為少數。
第四種: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調研並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員和群眾代表對修訂廉政准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意見建議。
(8)什麼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服安排擴展閱讀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加強對所轄范圍內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下列具體任務:
一、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二、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查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三、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紀委發現同級黨委主要領導幹部的問題,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四種形態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全文)
Ⅸ 什麼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什麼職責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加強對所轄范圍內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四章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加強對所轄范圍內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下列具體任務:
(一)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二)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查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三)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紀委發現同級黨委主要領導幹部的問題,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
(9)什麼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服安排擴展閱讀:
典型經驗:
河南焦作紀委監委:工作推進到哪,監督就跟進到哪
焦作市紀委監委把黨支部建設作為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的主陣地,每月組織各黨支部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黨日活動。今年以來,機關黨委已組織開展參觀紅色教育基地、學習微黨課等活動11次。
案管室黨支部結合被查處的紀檢監察系統典型案例,開展以案明紀警示教育活動,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引以為戒,深刻汲取教訓。巡察辦黨總支組織全體黨員到紅色文化展覽館、晉冀魯豫野戰軍第九縱隊舊址等地進行參觀學習,集體追尋紅色記憶,重溫入黨誓詞。
通過家訪,把監督的觸角延伸到日常生活中,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體現嚴管厚愛。今年以來,各黨支部已進行家訪49人次。
Ⅹ 黨內五種監督的內容
加強黨內監督應從五個方面著力
加強黨內監督是各級紀律檢查機關的重要職責,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是保持黨的純潔性的必然要求。加強黨內監督,應從監督意識、監督重點、監督機制、監督渠道、監督平台五個方面著力。
一、強化監督意識,增強黨內監督的自覺性。強化黨內監督意識,必須立足於加強思想教育。整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黨內監督文件及地方先進典型事跡,編印《黨內監督材料匯編》,供全縣廣大黨員幹部學習,真正做到讓黨員領導幹部精通黨內監督,廣大黨員熟悉黨內監督,全社會了解《條例》。要通過學習,使黨員領導幹部認識到,加強黨內監督是發展黨內民主的有效途徑,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重要保證,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執政能力和拒腐防變能力的必然要求。要通過學習,使廣大黨員了解黨內監督的方針、任務、內容與方式方法,積極參與和大膽進行監督。每個黨員包括領導幹部,要做到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勤於監督,形成積極倡導監督、大膽實施監督、熱情支持和保護監督的濃厚氛圍,從而解決「不敢監督」和「不會監督」的問題。要通過學習,使全社會認識到任何人都必須接受監督,從而拓寬監督渠道,營造一個「人人敢於起來監督」的良好監督環境。首先,黨員領導幹部必須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監督觀,真正把監督視為幫助、支持和關愛,從而自覺接受監督。其次,領導幹部應把群眾監督當作檢查不足、改進工作的一面鏡子,主動接受監督。再次,要正確對待群眾的意見看法、信訪舉報、批評建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二、突出監督重點,增強黨內監督的針對性。加強黨內監督要突出四個重點:一是突出重點對象。把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一把手」作為監督重點。二是突出重點時機。為嚴防「節日病」,每逢元旦、春節、中秋、國慶等重大節日,採取下發文件、召開會議、發送廉政簡訊等形式提醒大家廉潔過節;開展「三公」消費和婚喪喜慶大操大辦等紀律監督,倡導各級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在換屆期間,針對幹部選拔任用、財務管理、資產監管等問題,及時嚴明組織紀律,強化遵紀守法。三是突出重點環節。管錢、管物、管人和有審批許可權的實權部門,往往是腐敗現象的易發、多發區,要通過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加強對這些部門及「三重一大」等方面的監督,並有針對性地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政風險防控,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處理好責、權、利的關系。在對幹部的選拔、任用、調配等環節上,要監督組織部門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情況,堅決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腐敗行為;在行政審批、征地拆遷、招商引資、工程建設、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領域和環節中,要實行「一站式」服務,要監督權力行使者正確行使權力,最大限度地壓縮權力濫用的時間和空間,防範權力行為的非正常干預;當權力的運行偏離既定目標並產生嚴重後果時,要積極進行糾偏和懲戒,追究權力行使者的責任,堅決維護黨紀國法。四是突出重點內容。要重點監督按黨的規章辦事、依法執政、執政為民的情況,重點監督黨員領導幹部「一崗雙責」履行情況,重點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遵守《廉政准則》以及中央和省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同時,堅持「三個談話」、「三個在先」:對新任領導幹部,及時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告誡在先;對有信訪反映、經核實有輕微違紀的,及時進行誡勉談話,批評在先;對可能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及時進行警示談話,警示在先。
三、創新監督機制,增強黨內監督的規范性。加強黨內監督要堅持「六個結合」,實現「四個轉變」。「六個結合」,即,一是要堅持黨內監督工作與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結合。從年初工作計劃的制定到平時有關監督檢查活動的開展,都要注重選擇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以及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來進行,力爭監督工作與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合拍、合力、合心。二是要堅持交辦與督辦相結合。凡是對有關部門監督時發現的一般性問題,都必須及時對有關部門進行交辦,並督查相關的辦理情況,從而改進工作。三是要堅持敢於監督與善於監督相結合。要堅持原則,依法依紀監督,重在調查,實事求是,講求方法,及時協調,確保監督實效。
「四個轉變」,即,一是由事後監督向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督轉變。對領導幹部的監督要堅持規范在前,預防在先,事後跟蹤。二是由柔性監督向剛性監督轉變。採取經濟責任審計、公開述職述廉、廉政測評,實行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等措施,加大監督的強制性。三是由定性監督向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監督轉變。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逐項量化,根據不同部門和不同職位及職責情況,確定不同的黨風廉政監督控制量化標准,形成對黨員領導幹部的量化監督管理。四是由明查式監督向明查與暗訪並重轉變。
四、拓寬監督渠道,增強黨內監督的廣泛性。一是強化單位內部監督。首先,堅持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經集體討論決定和定期向紀工委監察分局通報。要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嚴禁「一把手」以個人意見取代集體決定。其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上級黨委、紀委和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監督指導力度,真正「治病療傷」,使民主生活會的監督落在實處,營造單位內部監督濃厚氛圍。二是強化紀檢監察監督。首先,立足事前監督。紀檢組要經常深入單位,掌握了解單位的工作動態,及時協調督促單位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使各項制度更具實際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用制度來管人,用制度來約束人,讓無形的監督寓於規范的制度建設之中。其次,著眼事中監督。事中監督側重於重大事項,立足於關鍵環節,放眼在重要時機,通過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項日常報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項的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和《崗位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制度》,把監督觸角延伸到權力運行每個關鍵環節,警示每個風險節點,讓有形的監督寓於規范的常規檢查之中。再次,跟蹤事後監督。不論是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還是群眾舉報反映的問題,紀檢機關都要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把問題查清楚,在有必要的情況下,對有些信訪件進行回訪,對於查實的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責任追究。三是強化社會輿論監督。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的機制。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黨務政務財務公開制度,推行民主評議和質詢、聽證等制度,使群眾監督經常化、制度化,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設立舉報信箱、公開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鼓勵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提出批評和建議;要增強廣大幹部群眾行使監督權利的觀念,積極探索實施「一把手」與群眾在互聯網上對話,利用現代網路手段推進群眾監督,充分尊重社會的監督權;要充分發揮審計職權優勢和審計機關掌握本地財務信息的優勢,加強對「一把手」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監督,增強審計監督實效;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影響面廣,導向作用強的特點,設立專題欄目,宣揚先進典型扶正氣。要建立各級紀檢監察網站,實現紀檢監察日常監督工作與人民群眾適時互動,使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直達紀檢監察部門和被監督者,進一步促進相關問題的有效解決。
五、打造監督平台,增強黨內監督的實效性。一是著力打造媒體媒介平台。通過報紙、雜志、電視、廣播、網路等新聞媒體,廣泛傳播黨內監督知識,弘揚勤政廉政事跡。二是創建智慧監督平台。開發和利用監督軟體,並在科室所有辦公電腦上進行安裝,實行內網管理,確保全程跟蹤,全程監控。三是著力打造責任追究平台。堅持一級抓一級,健全乾部管理監督責任追究機制。對監督職責內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長期失察或發現後不報告、不處理的;對黨風廉政建設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對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拖案不結或干擾阻撓案件查處的;對選人用人嚴重失察的;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嚴重問題不認真糾正、不嚴肅處理的,要根據監督責任追究制的規定,認真查處有關領導在幹部監督中的失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