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乙肝」的傳播途徑是接觸他們的碗,和唾液會被感染嗎
除性接觸及血液互傳,如打針及吸毒共針外,不容易傳染,記得有醫生曾說,如一次性飲整杯帶箘者口水亦會傳染,但沒可能吧!
本人移民加拿大前已知是B肝,但加國政府亦接受,後來身體檢查後,有護士聯絡,只問需幫忙解釋予我,及寄小冊子予我,提我如何避免性接觸傳染而矣。當然,自己到化驗所時,亦通知職員較佳。
找到些資料:
預防
注射有效對抗B型肝炎的疫苗。免疫注射的程序包括三次疫苗注射,注射程序分別為0、1及6個月。按以上程序完成三次注射的人最好在此之後檢驗是否有表面抗體,通常無須再接受加強劑注射。現在有兩種疫苗,其安全、有效的程度一樣。任何有條件的人,從新生兒(尤其是B肝病毒攜帶者的後代)到成年人都應該注射B肝疫苗。B肝病毒攜帶者母親生產的嬰兒在產後12小時之內接注疫苗會使B肝感染的可能性下降95%。
與不清楚是否攜帶B肝病毒的人進行性行為前應採取安全預防措施。正確地使用保險套,可以減低感染的機會。
不用他人的有可能與血液及體液接觸的私人物品,如牙刷、剃刀及針筒。
如工作需要與病者接觸,應實行一些安全措施。如會接觸大量病者的血液及體液,應戴上手套、面罩和保護外衣。也可用稀釋的家用漂白水(1份漂白水加49份水)消毒受血液染污的物品。
避免紋身、針灸或紋眉、脫痣等不必要手術。如有需要進行任何手術,盡量使用「用後即棄」的器具,或確保儀器徹底消毒。
B肝歧視
概述
B型肝炎,簡稱B肝,是一種通過體液傳播的病毒傳染病。在世界各個地區的主要傳播方式往往不同。最常見的傳染渠道為血液、性接觸、母嬰傳染。有人認為偶爾也可通過唾液(特別是唾液進入傷口的情況下)[1]。分急性和慢性兩種。痊癒後一部分患者終生攜帶病毒。目前B型肝炎有相應的疫苗,但已成為攜帶者的人則只能在衛生方面加以注意,避免傳染別人。
中國大陸目前有約3000萬慢性B肝患者和1.2億無症狀的攜帶者。另外在香港的華人中,攜帶者也佔10%左右。
在書面上,政府對這些人的生活列有下列限制:不能獻血或捐獻器官, 不能從事直接接觸食品、餐具的行業,不能就職於幼兒園,不適宜軍隊中的有些特種行業,不建議從事保健行業。
上述第一個限制是公共衛生安全需要,在世界各國常見[2]。後面的則在世界上不多見,如在美國、日本的餐飲行業工作無需肝臟檢查。有人認為這些規定是歧視,也有人為是在當前攜帶者眾多,公眾健康水平低,而且疫苗接種不普遍的情況下不得已的做法。另外一說,這是因為早期大陸的規定未區分不同類型的病毒性肝炎(例如A型肝炎的主要傳染渠道之一是通過飲食污染,但該病一般在幾個月內痊癒,而且沒有長期攜帶病毒的問題)。
但最有爭議的問題是:在實踐上,政府招收公務員、高等學校招生、企業公司招聘的時候經常要實行體檢,對B肝抗體不正常者(俗稱「大三陽」、「小三陽」),一律拒絕錄取/錄用。一些學校要求發現攜帶病毒的學生休學。攜帶者很難公開進入大學或工作,或被迫在體檢過程中作假。在日常生活中,對B肝患者和攜帶者的歧視也屢見不鮮。
維護這一制度的人聲稱,這樣是為了避免他們傳染別人,懷疑他們的身體情況能否勝任工作和學習,或說這是由於目前很多人對該疾病無知而造成的態度。然而,醫學界認為多數工作環境的正常接觸不應該導致傳染,而且攜帶者經常沒有其他症狀。
近幾年來,遭到歧視的患者和攜帶者有訴諸法律的趨向,特別是對政府和公立學校的情況。但目前還沒有得到令他們很滿意的法律判決。
大事記
1989年9月1日,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病毒性肝炎被列為乙類傳染病,並規定:病人、疑似病人和攜帶者在治癒或者排除嫌疑前,不得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1991年2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規定:「乙類傳染病病人及病原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應當接受醫學檢查和防治措施。」上述兩個規定有籠統模糊之處,為後來越演越烈的歧視打下了基礎。但另一方面,當時醫學界對肝炎的醫學認識也還不很完全。
2003年,浙江大學農學系畢業生周一超參加嘉興市公務員考試。4月1日體檢查出患有B型肝炎而未被錄取。4月3日周氏持刀扎傷兩名人事工作人員,其中一名死亡。被判故意殺人,於2004年3月2日被執行死刑[3]。很多人認為其行凶是政府機關歧視的結果,因而死刑的判決過重。
2003年3月3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患有慢性肝炎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但是肝功能正常的攜帶者除外。
2003年9月26日,報考安徽蕪湖公務員的B肝攜帶者張先著,被人事局以感染B肝病毒為名拒絕。張氏遂於10月10日起訴,要求:撤銷該決定,並認定《安徽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實施細則(試行)》侵犯了其憲法權利。被稱為「B肝歧視第一案」。2004年4月,蕪湖市新蕪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人事局根據張氏體檢結論不予其考核的行為缺乏事實證據,予以撤銷;但不承認規定有錯[4]。人事局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5]。
2005年1月20日,國家人事部、衛生部推出《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正式取消對B肝攜帶者的限制。但仍然規定患「各種急慢性肝炎」的為不合格」[6]。
2005年3月,一名化名鄧華的男子在參加湖南省國家公務員考試並名列第一之後,因B肝病毒DNA檢測呈陽性被拒絕錄取,他起訴湖南省國家稅務局違反《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該標准沒有提及上述檢測)。被告則聲稱他們對所有考生一視同仁,所以不存在歧視。該起訴後來被法院駁回。[7]。
2005年後期,一名河南鄭州高中畢業生報考河南財經學院,高考成績合格,但因攜帶病毒被拒錄。該生向法庭起訴學校違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同年底雙方達成庭外和解,以學校錄取該生告終[8]。
2006年,天津一名大學畢業生在被中鐵電力化勘測設計研究院依合同錄用兩個月後,體檢發現是攜帶者而被辭退,於是起訴對方違反合同和歧視。目前(2006年7月)正在審理之中[9]。
上述案件中,多數起訴人都要求媒體匿名,很可能是害怕繼續遭到歧視的緣故。
注釋
↑ Hepatitis B Fact Sheet
↑ 美國禁止患乙型或C型肝炎者獻血,參見American Red Cross Blood Donation Eligibility Guidelines
↑ 浙江大學生刺死公務員案:周一超被執行注射死刑
↑ 「B肝歧視第一案」一審判決
↑ 中國B肝歧視第一案續:法院駁回蕪湖人事局上訴
↑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 高分考生落選公務員 狀告湖南省國稅局B肝歧視
↑ 首例高招「B肝歧視案」庭外和解
↑ 天津B肝歧視第一案將於7月13日上午開庭審理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9%99%E8%82%9D%E6%AD%A7%E8%A7%86
2. 二級防護和三級防護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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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一級防護?二級防護?三級防護?視頻詳解三級防護
2020-02-17 19:30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為最大限度降低防控人員感染風險,為不同崗位人員科學提供防護措施,現將標准預防、三級防護標准明確如下:
一、標准預防
1.標准預防:是指基於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膚和黏膜均 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則,為了最大限度減少醫院感染的發生,所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手衛生、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呼吸衛生/咳嗽禮儀等。
2.分級防護:在實施標准預防的基礎上,採取接觸隔離、飛沫隔離和空氣隔離等措施。
3.分級防護標准:
1、一級防護
(1)適用范圍
①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 觀察的人員。
②樣本運送人員。
③一般呼吸道發熱門急診醫務人員。
(2)防護要求
穿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 穿一次性使用隔離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 4 小時更換 1 次或感潮濕時更換,有污染時隨時更換)。
2、二級防護
(1)適用范圍
①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現症狀的 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的人員。
②在疫源地內進行終末消毒的人員 。
③在生物安全櫃內對標本進行處理和檢測的實驗室人員。
④病人轉運的司機和醫務人員。
⑤進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隔離留觀室、隔離病房或隔離病區進 行診療、清潔消毒的醫務人員。
(2)防護要求
戴一次性使用帽子、醫用防護口罩(N95 或 更高級別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防霧型)或防護面罩(防霧型)、醫用防護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醫用防護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3、三級防護
(1)適用范圍
①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現症狀的 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進行標本採集人員。
②標本處理和檢測時可能產生氣溶膠操作的人員。
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觀察或確診病例實施可能產生氣溶膠近距離治療操作例如氣管內插管、霧化治療、誘發痰液的檢查、支氣管鏡、呼吸道痰液抽吸、氣管切口的護理、胸腔物理治療、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壓通氣(如 BIPAP 和 CPAP)、高頻震盪通氣、復甦操作、死後肺組織活檢等醫務人員。
④處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屍體的工作人員。
(2)防護要求
除按二級防護要求外,將護目鏡(防霧 型)或防護面罩,換為全面型呼吸防護器或更高級別帶電動送風過濾式呼吸器(正壓式頭套)。
以下13分鍾視頻詳細介紹了最嚴苛的三級防護
3. 加拿大移民需要什麼條件(有乙肝攜帶可以嗎)
除性接觸及血液互傳,如打針及吸毒共針外,不容易傳染,記得有醫生曾說,如一次性飲整杯帶箘者口水亦會傳染,但沒可能吧!
本人移民加拿大前已知是B肝,但加國政府亦接受,後來身體檢查後,有護士聯絡,只問需幫忙解釋予我,及寄小冊子予我,提我如何避免性接觸傳染而矣。當然,自己到化驗所時,亦通知職員較佳。
找到些資料:
預防
注射有效對抗B型肝炎的疫苗。免疫注射的程序包括三次疫苗注射,注射程序分別為0、1及6個月。按以上程序完成三次注射的人最好在此之後檢驗是否有表面抗體,通常無須再接受加強劑注射。現在有兩種疫苗,其安全、有效的程度一樣。任何有條件的人,從新生兒(尤其是B肝病毒攜帶者的後代)到成年人都應該注射B肝疫苗。B肝病毒攜帶者母親生產的嬰兒在產後12小時之內接注疫苗會使B肝感染的可能性下降95%。
與不清楚是否攜帶B肝病毒的人進行性行為前應採取安全預防措施。正確地使用保險套,可以減低感染的機會。
不用他人的有可能與血液及體液接觸的私人物品,如牙刷、剃刀及針筒。
如工作需要與病者接觸,應實行一些安全措施。如會接觸大量病者的血液及體液,應戴上手套、面罩和保護外衣。也可用稀釋的家用漂白水(1份漂白水加49份水)消毒受血液染污的物品。
避免紋身、針灸或紋眉、脫痣等不必要手術。如有需要進行任何手術,盡量使用「用後即棄」的器具,或確保儀器徹底消毒。
B肝歧視
概述
B型肝炎,簡稱B肝,是一種通過體液傳播的病毒傳染病。在世界各個地區的主要傳播方式往往不同。最常見的傳染渠道為血液、性接觸、母嬰傳染。有人認為偶爾也可通過唾液(特別是唾液進入傷口的情況下)[1]。分急性和慢性兩種。痊癒後一部分患者終生攜帶病毒。目前B型肝炎有相應的疫苗,但已成為攜帶者的人則只能在衛生方面加以注意,避免傳染別人。
中國大陸目前有約3000萬慢性B肝患者和1.2億無症狀的攜帶者。另外在香港的華人中,攜帶者也佔10%左右。
在書面上,政府對這些人的生活列有下列限制:不能獻血或捐獻器官, 不能從事直接接觸食品、餐具的行業,不能就職於幼兒園,不適宜軍隊中的有些特種行業,不建議從事保健行業。
上述第一個限制是公共衛生安全需要,在世界各國常見[2]。後面的則在世界上不多見,如在美國、日本的餐飲行業工作無需肝臟檢查。有人認為這些規定是歧視,也有人為是在當前攜帶者眾多,公眾健康水平低,而且疫苗接種不普遍的情況下不得已的做法。另外一說,這是因為早期大陸的規定未區分不同類型的病毒性肝炎(例如A型肝炎的主要傳染渠道之一是通過飲食污染,但該病一般在幾個月內痊癒,而且沒有長期攜帶病毒的問題)。
但最有爭議的問題是:在實踐上,政府招收公務員、高等學校招生、企業公司招聘的時候經常要實行體檢,對B肝抗體不正常者(俗稱「大三陽」、「小三陽」),一律拒絕錄取/錄用。一些學校要求發現攜帶病毒的學生休學。攜帶者很難公開進入大學或工作,或被迫在體檢過程中作假。在日常生活中,對B肝患者和攜帶者的歧視也屢見不鮮。
維護這一制度的人聲稱,這樣是為了避免他們傳染別人,懷疑他們的身體情況能否勝任工作和學習,或說這是由於目前很多人對該疾病無知而造成的態度。然而,醫學界認為多數工作環境的正常接觸不應該導致傳染,而且攜帶者經常沒有其他症狀。
近幾年來,遭到歧視的患者和攜帶者有訴諸法律的趨向,特別是對政府和公立學校的情況。但目前還沒有得到令他們很滿意的法律判決。
大事記
1989年9月1日,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病毒性肝炎被列為乙類傳染病,並規定:病人、疑似病人和攜帶者在治癒或者排除嫌疑前,不得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1991年2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規定:「乙類傳染病病人及病原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應當接受醫學檢查和防治措施。」上述兩個規定有籠統模糊之處,為後來越演越烈的歧視打下了基礎。但另一方面,當時醫學界對肝炎的醫學認識也還不很完全。
2003年,浙江大學農學系畢業生周一超參加嘉興市公務員考試。4月1日體檢查出患有B型肝炎而未被錄取。4月3日周氏持刀扎傷兩名人事工作人員,其中一名死亡。被判故意殺人,於2004年3月2日被執行死刑[3]。很多人認為其行凶是政府機關歧視的結果,因而死刑的判決過重。
2003年3月3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患有慢性肝炎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但是肝功能正常的攜帶者除外。
2003年9月26日,報考安徽蕪湖公務員的B肝攜帶者張先著,被人事局以感染B肝病毒為名拒絕。張氏遂於10月10日起訴,要求:撤銷該決定,並認定《安徽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實施細則(試行)》侵犯了其憲法權利。被稱為「B肝歧視第一案」。2004年4月,蕪湖市新蕪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人事局根據張氏體檢結論不予其考核的行為缺乏事實證據,予以撤銷;但不承認規定有錯[4]。人事局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5]。
2005年1月20日,國家人事部、衛生部推出《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正式取消對B肝攜帶者的限制。但仍然規定患「各種急慢性肝炎」的為不合格」[6]。
2005年3月,一名化名鄧華的男子在參加湖南省國家公務員考試並名列第一之後,因B肝病毒DNA檢測呈陽性被拒絕錄取,他起訴湖南省國家稅務局違反《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該標准沒有提及上述檢測)。被告則聲稱他們對所有考生一視同仁,所以不存在歧視。該起訴後來被法院駁回。[7]。
2005年後期,一名河南鄭州高中畢業生報考河南財經學院,高考成績合格,但因攜帶病毒被拒錄。該生向法庭起訴學校違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同年底雙方達成庭外和解,以學校錄取該生告終[8]。
2006年,天津一名大學畢業生在被中鐵電力化勘測設計研究院依合同錄用兩個月後,體檢發現是攜帶者而被辭退,於是起訴對方違反合同和歧視。目前(2006年7月)正在審理之中[9]。
上述案件中,多數起訴人都要求媒體匿名,很可能是害怕繼續遭到歧視的緣故。
注釋
↑ Hepatitis B Fact Sheet
↑ 美國禁止患乙型或C型肝炎者獻血,參見American Red Cross Blood Donation Eligibility Guidelines
↑ 浙江大學生刺死公務員案:周一超被執行注射死刑
↑ 「B肝歧視第一案」一審判決
↑ 中國B肝歧視第一案續:法院駁回蕪湖人事局上訴
↑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 高分考生落選公務員 狀告湖南省國稅局B肝歧視
↑ 首例高招「B肝歧視案」庭外和解
↑ 天津B肝歧視第一案將於7月13日上午開庭審理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9%99%E8%82%9D%E6%AD%A7%E8%A7%86
4. 帶一次性手套接觸肝炎病人的尿液會傳染不
指導意見:
肝炎患者的分泌物是可以傳播病毒的.乙肝主要傳播途徑經血液和血液製品:1.血液傳播種.在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血液和體液中均有HBV存在,特別是急性期病人的血液和體液中含有大量的HBV ,通過破損的皮膚,黏膜傳播. 2.母嬰傳播 又稱垂直傳播,是我國最主要的傳播途徑,本質上仍然是血液傳播. 3.醫源性傳播.醫源性傳播是乙肝傳播的重要途徑,主要通過輸血及血液製品,或者被血液,體液污染的醫療器械及其他物品,或意外接觸HBV陽性污染的血液等途徑,使HBV經過皮膚或黏膜進入人體而感染.直接接觸陽性的血液和間接接觸被污染的醫療器械,均可造成感染,患者輸入乙肝病毒陽性的血液約有50%人會發生輸血後肝炎,在化驗,采血,穿刺,注射等操作時由於消毒不嚴,共用針頭針筒等均可傳播HBV. 4.性接觸傳播 乙肝病例或HBsAg攜帶者的唾液,精液和陰道分泌物中都含有HBV.5.是常生活接觸傳播.是常生活也可傳播HBV,可能是通過密切接觸傳播.
5. 標准預防的內容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為最大限度降低防控人員感染風險,為不同崗位人員科學提供防護措施,現將標准預防、三級防護標准明確如下:
一、標准預防
1.標准預防:是指基於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膚和黏膜均 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則,為了最大限度減少醫院感染的發生,所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手衛生、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呼吸衛生/咳嗽禮儀等。
2.分級防護:在實施標准預防的基礎上,採取接觸隔離、飛沫隔離和空氣隔離等措施。
3.分級防護標准:
1、一級防護
(1)適用范圍
①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 觀察的人員。
②樣本運送人員。
③一般呼吸道發熱門急診醫務人員。
(2)防護要求
穿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 穿一次性使用隔離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 4 小時更換 1 次或感潮濕時更換,有污染時隨時更換)。
2、二級防護
(1)適用范圍
①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現症狀的 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的人員。
②在疫源地內進行終末消毒的人員 。
③在生物安全櫃內對標本進行處理和檢測的實驗室人員。
④病人轉運的司機和醫務人員。
⑤進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隔離留觀室、隔離病房或隔離病區進 行診療、清潔消毒的醫務人員。
(2)防護要求
戴一次性使用帽子、醫用防護口罩(N95 或 更高級別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防霧型)或防護面罩(防霧型)、醫用防護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醫用防護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3、三級防護
(1)適用范圍
①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現症狀的 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進行標本採集人員。
②標本處理和檢測時可能產生氣溶膠操作的人員。
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觀察或確診病例實施可能產生氣溶膠近距離治療操作例如氣管內插管、霧化治療、誘發痰液的檢查、支氣管鏡、呼吸道痰液抽吸、氣管切口的護理、胸腔物理治療、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壓通氣(如 BIPAP 和 CPAP)、高頻震盪通氣、復甦操作、死後肺組織活檢等醫務人員。
④處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屍體的工作人員。
(2)防護要求
除按二級防護要求外,將護目鏡(防霧 型)或防護面罩,換為全面型呼吸防護器或更高級別帶電動送風過濾式呼吸器(正壓式頭套
6. 一級防護標准包括哪些
具體要求:
1、穿工作服、隔離衣,戴工作帽和醫用防護口罩。
2、每次接觸病人後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劑()洗必泰醇、新潔爾滅醇、75%酒精、復配消毒劑等)揉搓1~3分鍾。
3、接觸可疑的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質時建議戴手套。
(6)接觸大量疑似病例或帶什麼手套擴展閱讀:
手術室防護措施:
1、降低麻醉廢氣污染。降低手術室麻醉廢氣的污染,應從造成麻醉廢氣泄漏或污染的各個環節著手,主要包括:選用密閉性能好的麻醉機並進行定期檢測,防止氣源管道的漏氣,盡量採用低流量禁閉式靜吸復合麻醉,選用密閉度適宜的麻醉面罩,往蒸發罐加葯過程中防止麻醉葯灑落等。
提高手術室工作人員對麻醉廢氣污染的重視,並加強責任性管理,也是降低降低麻醉廢氣污染的重要環節。
2、加強麻醉廢氣排污設備。改善手術室的通風條件,將泄漏的麻醉廢氣盡可能排放至室外;採用麻醉廢氣吸收器或將麻醉機的廢氣連接管道通至室外是加強麻醉廢氣排污的有效措施;
麻醉廢氣排除系統是最有效的排污設備,可使手術室麻醉廢氣的污染減少率達到59%以上,也是現代手術室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內有少數醫院的手術室已裝備了麻醉廢氣排除系統,但大多數的手術室連麻醉機廢氣排放的簡單措施都未得到落實,國內對麻醉廢氣污染的重視以及具備的排污設備遠遠落後於國外發達國家。
3、工作人員的自身防護。手術室工作人員中,年輕的女性護理人員佔了大多數,手術室護士每日工作在殘余麻醉廢氣的污染環境中,國內平均約為6.5h/日或更長。
除強調孕期或哺乳期婦女通過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以減少接觸麻醉廢氣外,還應該通過加快手術室的工作效率,合理安排補休或進行工作崗位的輪換等措施,以盡量減少每一位工作人員在麻醉廢氣污染環境中的滯留時間。
7. 分級防護要求
分級防護分為一、二、三級。
一級防護
適用於3類人群,即對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的人員;樣本運送人員;一般呼吸道發熱門診急診醫務人員。
要求穿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穿一次性使用隔離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4小時更換一次或感潮濕時更換,有污染時隨時更換)。
二級防護
適用於對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現症狀的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進行流行病調查的人員;在疫源地區進行終末消毒的人員;在生物安全櫃內對標本進行處理和檢測的實驗室人員;病人轉運的司機和醫務人員;進入新冠病毒肺炎隔離留觀室、隔離病房或隔離病區進行診療、清潔消毒的醫務人員。
需要戴一次性帽子、醫用防護口罩(N95或更高級別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防霧型)或防護面罩(防霧型)、醫用防護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醫用防護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三級防護
適用於對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現症狀的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進行標本採集人員;標本處理和檢測時可能產生氣溶膠操作的人員;對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觀察或確診病例實施可能產生氣溶膠近距離操作,例如氣管內插管、霧化治療、誘發痰液的檢查、支氣管鏡、呼吸道痰液抽吸、氣管切口的護理、胸腔物理治療、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壓通氣、高頻震盪、復甦操作、死後肺組織活檢等醫務人員;處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屍體的工作人員。
要求在按照二級防護要求外,將護目鏡(防霧型)或防護面罩,換為全面型呼吸防護器或更高級別帶電動送風式過濾式呼吸器(正壓式頭套)。
8. 個人防護三級防護標准
級防護(標准預防)
防護配備:
工作服
或加隔離衣
醫用帽子
醫用外科口罩
手衛生
或醫用乳膠手套
適用對象
1
標本運送送檢人員;
2
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人員;
3
預檢分診與發熱門診醫務人員。
二級防護(加強防護)
防護配備:
工作服外加隔離衣
醫用帽子
外科口罩或防護口罩
護目鏡或面屏
手衛生
醫用外科手套
適用對象
1
對出現症狀的密切接觸者流調人員、觀察或確診病例流調人員;
2
對疑似或確診病例家庭或可能污染的場所消毒人員;
3
對出現症狀的密切接觸者、觀察或確診病人進行轉運的醫務人員和司機;
4
進入隔離留觀室、隔離病房或隔離病區進行診療、清潔消毒人員。
三級防護(額外防護)
防護配備:
在二級防護的基礎上,加防護面屏,或將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或防護面罩換為全面具或帶電動送風過濾式呼吸器;
增加防水靴、防水靴套、鞋套;
防護服外加隔離衣;
戴雙層醫用外科手套。
適用對象
1
對出現症狀的密切接觸者、觀察或確診病例進行樣本採集、近距離治療操作人員;
2
對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進行侵入性操作、與患者標本可能產生的氣溶膠或體液暴露操作的醫務人員;
3
處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屍體的工作人員。
9. 標准預防一二三級防護包括哪些
1、一級防護標准
穿工作服、隔離衣,戴工作帽和醫用防護口罩。每次接觸病人後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劑(洗必泰醇、新潔爾滅醇、75%酒精、復配消毒劑等)揉搓1~3分鍾。接觸可疑的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質時建議戴手套。
2、二級防護標准
使用醫用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防護眼罩/面罩、醫用乳膠手套、防護鞋、工作帽。
3、三級防護標准
三級防護的適用范圍是與傳染病人群密切接觸、負責標本採集、處理病患血液或分泌物的醫護工作人員,除了按二級的防護要求之外,還需要加強防護,可將護目鏡、防護口罩換為全面型呼吸防護器或電動送風過濾式呼吸器。
(9)接觸大量疑似病例或帶什麼手套擴展閱讀:
一級防護標准著裝:標准預防制度:
1、接觸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質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時應當戴手套;
2、脫去手套後立即洗手;(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3、一旦接觸了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質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後應當立即洗手;
4、處理所有銳器時應當特別注意,防止被剌傷,如:禁止將使用後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後的針頭、刀片。
10. 新冠一級防護措施包括哪些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為最大限度降低防控人員感染風險,為不同崗位人員科學提供防護措施,現將標准預防、三級防護標准明確如下:
一、標准預防
1.標准預防:是指基於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膚和黏膜均 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則,為了最大限度減少醫院感染的發生,所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手衛生、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呼吸衛生/咳嗽禮儀等。
2.分級防護:在實施標准預防的基礎上,採取接觸隔離、飛沫隔離和空氣隔離等措施。
3.分級防護標准:
1、一級防護
(1)適用范圍
①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 觀察的人員。
②樣本運送人員。
③一般呼吸道發熱門急診醫務人員。
(2)防護要求
穿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 穿一次性使用隔離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 4 小時更換 1 次或感潮濕時更換,有污染時隨時更換)。
2、二級防護
(1)適用范圍
①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現症狀的 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的人員。
②在疫源地內進行終末消毒的人員 。
③在生物安全櫃內對標本進行處理和檢測的實驗室人員。
④病人轉運的司機和醫務人員。
⑤進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隔離留觀室、隔離病房或隔離病區進 行診療、清潔消毒的醫務人員。
(2)防護要求
戴一次性使用帽子、醫用防護口罩(N95 或 更高級別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防霧型)或防護面罩(防霧型)、醫用防護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醫用防護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3、三級防護
(1)適用范圍
①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現症狀的 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進行標本採集人員。
②標本處理和檢測時可能產生氣溶膠操作的人員。
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觀察或確診病例實施可能產生氣溶膠近距離治療操作例如氣管內插管、霧化治療、誘發痰液的檢查、支氣管鏡、呼吸道痰液抽吸、氣管切口的護理、胸腔物理治療、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壓通氣(如 BIPAP 和 CPAP)、高頻震盪通氣、復甦操作、死後肺組織活檢等醫務人員。
④處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屍體的工作人員。
(2)防護要求
除按二級防護要求外,將護目鏡(防霧 型)或防護面罩,換為全面型呼吸防護器或更高級別帶電動送風過濾式呼吸器(正壓式頭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