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事诉讼中,如何证明“被胁迫”
实践来说,这种情况下,有几下几种方式可以证明有“被胁迫”的可能(仅供参考,当然欠条上的欠款应当足够大,或者对双方来说属于较大的数额,不然就几十元、几百元钱,谁有那功夫去法院起诉,还不够折腾呢):
1、既然对方“借给”你钱,那么对方有没有这个经济实力,如果对方没有这个财力,那么借钱的事也就不存在了。
2、我既然“借”了对方的钱,那么“借钱”后我并没有用到这笔钱(比如说生活条件无变化、未购置什么贵重物品、存款未增加、无新的投资等等),那么也可以证明借钱这事是子虚乌有的。
3、借条上借钱的事由是不是合理的,明显不合理的,也可以证明借钱这事有问题。
4、借条上的字迹。因为受到胁迫时,人是会紧张的,字迹肯定有些发抖,相比正常写字还是有区别的,可以侧面证明当时受到了胁迫。
5、写借条时,是否受到对方的伤害,可能会在写借条后到医院看病就诊,这些也可以侧面证明。
6、还有就是家人或者朋友。如果写借条时是被长时间的扣留,家人和朋友可定会担心你的去向,可以侧面证明写借条时有不正常的现象。
7、最后就是公安机关,写借条后有没有及时报案,虽然证明度不高,但是足可以说明写借条并不是出自你的本意,或者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书写的。
【这些是我能想到的,其实只要你细心回想事情的经过,把其中不合理的情况都说出来,再加上必要的证据,我相信可以证明的。希望对你有用。】
㈡ 受胁迫,怎么办
1:我们没有登记结婚,但孩子出生了,现在日子过不下去了,孩子怎么办?应该怎么解决?2:受到对方胁迫,蛮横不讲理。3:有家庭暴力
㈢ 胁从犯的概念是指什么,受胁迫犯罪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胁从犯是犯罪,量刑会比照主犯从轻处罚;紧急避险不是犯罪,但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㈣ 在受胁迫的情况下犯罪,怎么定罪
根据法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属于胁从犯。胁从犯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㈤ 什么是受“胁迫”的婚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婚姻法中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㈥ 受他人胁迫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不对,应该把可以改成应当。违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㈦ 胁迫的构成要件
胁迫的构成要件如下:
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人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者的意愿一致;
2、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如胁迫者必须要有以将要有的损害行为或者接对对方施加损害相威胁的行为。如果没有胁迫行为,只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胁迫行为。胁迫在合同中常常表现为强制对方订立合同而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合同订立后,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是给对方施加一种强制和威胁,但这种威胁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一方有合法的理由对另一方施加压力,则就不构成合同中的威胁。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如对方若不按时履行合同,就要提起诉讼,则因为提起诉讼是合法手段,不构成胁迫;
4、必须要有受胁迫者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的合同,如果受胁迫者虽受到了对方的威胁但不为之所动,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或者订立合同不是由于对方的胁迫,则也不构成胁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㈧ 受人威胁怎么办
哼!!拜托 这是什么时代了~~
你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
1. 给他钱买平安, 然后接着准备受欺负。
2. 找人撑腰,找那个人算帐,然后要么那个人怕你了或者再等着他报复~所谓 怨怨相报何时了~~
3.取证~可以录音手段很多(MP3 小录音机)录些那个人威胁的话 然后再次寻求警方的帮助 警察对实施报复的人会很快 给予解决的~~
虽然这样看起来很幼稚 可能大家都和我一样会认为这样是可以解决问题的~
㈨ 怎么应对受胁迫结婚
受胁迫结婚是指一方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
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第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受胁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不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㈩ 胁从犯的概念是指什么,受胁迫犯罪与紧急避险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紧急避险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