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印刷品(作业本、试卷)和服装(校服)可以同时经营吗 在办理执照时经营范围怎么写
去工商局问问吧,或者查查网站。
㈡ 三色作业本的类似事件
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的绿领巾事件
2011年10月,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的老师称学习、思想品德表现稍差的学生没有红领巾,为教育其上进,该校便为这部分学生发放了绿领巾。这引起了家长和部分孩子的不满。
西安市未央区宣传部表示,10月18日被媒体广泛报道的“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让未入队小学生佩戴绿领巾”事件有了最新调查结果。经过调查,主管部门认定该小学的行为“做法欠妥”,此项活动已经被叫停。 放学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二十四中的学生走出了教室,穿红色校服的同学显得格外打眼。这种红校服是优秀生的专利,普通学生穿的是蓝色或白色校服。红校服背面,印有白色“包24中优秀生”的大字,下面还有“翔锐房地产”字样。
教育局已对此事作出处理,要求包头二十四中从10月26日起,停止学生穿红校服的做法,并在一周内收回发放的全部红校服;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打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说明情况,挽回因此事造成的不良影响;责成该校领导班子作出深刻检查,要求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㈢ 天津市二十四中的校服是什么样的
生活不能自理,有疾病,
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扶助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扶助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做好残疾人扶助工作,并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政府委托,做好残疾人扶助有关工作,并可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提出残疾人扶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对残疾人的扶助实行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做好残疾人扶助工作。鼓励社会组织、个人为残疾人扶助工作提供捐助。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按照规定对贫困残疾人康复经费给予补贴。
第六条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应当接受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入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按照规定补助寄宿生活费等费用。实行统一校服和统一发放作业本的,由学校免费提供校服和作业本。根据方便监护的原则,残疾人可以就近就便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对接受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由学校减免30%的学杂费。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和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残疾人,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试与本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的体育项目。听力残疾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免试外语听力。
第七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需求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为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帮助。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档案托管等服务。
第八条 残疾人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免除证书工本费、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并按照规定补贴培训费。
第九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安排合适的岗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依法减免税费、补贴经费等措施,鼓励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环境卫生、公共停车场、报刊信息(公用电话)亭、收费公厕等服务行业的公益性岗位中,安排不低于10%的岗位供残疾人就业。
第十一条 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给予下列优惠:
(一)优先核发营业执照,优先安排经营场地;
(二)依法减免税收;
(三)按照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拨款单位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没有最低标准的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四)免收三年生活垃圾处理费;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规定的其他优惠。
第十二条 残疾人对用人单位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投诉。
第十三条 残疾人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当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残疾人参加政府及教育、文化、劳动保障、体育等部门和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所在单位应当照常支付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农村残疾人和无工作单位的城镇残疾人参加会议、职业技能竞赛、文化体育活动,由组织者或者举办者发给交通费和误工补贴。对盲人、一级肢体和一级智障残疾人的陪护人员,参照前款规定发给交通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五条 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由民政行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护理补贴。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补助。符合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第十七条 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免交普通挂号费。鼓励医疗机构对残疾人就医适当减免检查、治疗、住院等有关费用。
第十八条 残疾人申请廉租房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优先安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计划并给予补贴。对农村残疾人免收房屋、宅基地权证工本费。因城乡建设需要拆迁残疾人房屋的,由拆迁人协助搬迁。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应当按照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在安置地段、楼层、住宅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给予照顾。
第十九条 残疾人免费参观、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但举办体育比赛、大型商业性活动时除外。前款规定场所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交通工具,对残疾人减半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 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搭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优先购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有关部门和行人应当为残疾人车辆通行提供方便。
第二十一条 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不承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费用。
第二十二条 残疾人夫妻互相投靠、未成年残疾人投靠父母、残疾人投靠子女需要迁移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优先办理落户手续,并免收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残疾人家庭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按照规定给予优惠。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自来水、煤(天然)气等,只收取工料费。鼓励网络经营单位对残疾人使用网络给予优惠。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在单位的入口处、收费处、营业室等适当位置设置无障碍服务窗口,并悬挂残疾人优先的明显标志。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禁止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
第二十五条 鼓励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依法举办残疾人联谊交友、婚姻介绍活动。
第二十六条 对残疾人的举报或者投诉,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七条 对涉及残疾人权益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对维权的残疾人免费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特殊帮助。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不履行残疾人扶助义务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处理;公共服务单位违反本办法,不履行残疾人扶助义务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残疾人联合会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㈣ 北大附中初中部校服颜色、作业量、教材版本都是哪些
北大附中下届新初一是蓝校服(现在初三是蓝,初二是绿,初一是红)
初一初二作业少,给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凭自觉),初三毕竟要中考,作业量增大(刚开始不适应,后来好了)。。。
语文是苏教,数学是人教,英语新目标(貌似),物理北师大,化学人教,其他科大部分是人教(地理生物什么的)
㈤ 欧美各国的校园也出现过绿领巾,红校服,三色作业本等到类似的事件吗
欧美有没有,我觉得应该有,我们不大清楚,但应该肯定的是就算有也是极少,而中国呢?看看现在国内的教育,那就一个字“烂”,中国的教育远不止这些,还有很多,例如分AB卷考试,分班制,最受不了的就是洗脑,…………中国的教育已经泛滥了,泛滥到无可就药了。你看看现在网络别说别的光是网络,搜的一下教育两字就有一大群人在骂,微博……搜的一下都是多人在指责,很少有人觉得好。我们问为什么中国教育是这样,不能像欧美一样吗?,,,就给你两字“国情”!!!啊!多么好的借口啊!走到哪都能对别人说中国的教育之随以这样是因为国情!真的是一个可以说是全球通的产品!
㈥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奇谈怪论盛行;“绿领巾”、“蓝校服”、“三色作业本”怪象频出;“天价”
(1)违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违背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与素质教育的宗旨背道而驰;严重威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利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致使学生压力过大、负担过重,造成厌学、考试焦虑等;扼杀学生个性,剥夺学生应拥有的幸福;增加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容易引发学生的心理问题等。 (2)国家应不断深化教育改革,落实素质教育;国家应加强监管,规范办学行为;国家应不断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绝不能把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学校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学校应坚持育人为本,切实纠正重智轻德、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教师应切实做到依法执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家长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家长培养、教育子女应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全社会应确立正确的人才观;有关部门应严格规范课外辅导班的办班行为等。 |
㈦ 一中学强制学生买1200元校服,校服里面到底有何猫腻
对于中学强制学生买1200元校服的校服里面到底有何猫腻?在我看来,之所以学校强制学生去买1200块钱的校服,但是因为学生把这些校服的费用给了学校,然后学校里面肯定有人中饱私囊,拿着这些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面。
所以说啊,我们一旦发现这种事情存在的话,我们要立马上报政府,让政府以严厉的法律制裁这一些人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侵害到了学生的财产利益,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及了违法,人民政府是不允许这种事情频频发生,如果不加以制止的话,就会造成这些人肆无忌惮的做这种事情,那么就会有大量的学生遭受到侵害,那么我们的校园将会变成法外之地,就是这些不法分子在兴风作浪,无人可以管制的地方,所以说对于这种事情一定要用严格的法律制裁这种人。
㈧ 教育部规定一定要买校服吗
教育部: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
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这是第一个国家层面系统构建校服治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强化学校选用管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立足生态环保探索校服回收利用机制。
(8)涉校服作业本扩展阅读:
教育部等四部门出台校服管理意见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项指标均应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有效规范校服市场。严格依法进行校服企业登记注册。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干涉交易。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地方保护的行为。
三是加强校服质量检查。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抽检。
㈨ “绿领巾”“ 红校服”“三色作业本”这类事件频繁出现的原因
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现在还是红色的,只是现在规定要8周岁才可以加入少先对,也就是才可以带上它的标志红领巾,直到14周岁退出少先对就不带了,可以申请加入共青团带团徽了.而8周岁前的小孩,因为有的地方规定6周岁也有的规定7周岁入小学,所以有的地方就先组织这些孩子加入少先对的预备对,带的是绿色的绿领巾.
㈩ 什么是毒校服如何鉴别是不是毒校服
“毒校服”事件是2013年初爆出的一起危害学生健康的生产责任事件。上海多所学校涉及此事件,此次共抽查了22批次学生服产品,覆盖上海市主要生产企业,有6批次被检测为不合格,合格率仅为73%,其中1款产品有致癌成分。目前对于校服生产标准,尚无统一定论,因此只要是服装厂都可以生产,其结果直接导致了校服质量不一,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问题。此事经过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因此,应该从政府层面尽快制定相关标准、规范,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