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计生办强制妇女上避孕环或皮埋合法吗
我现在才生了一个小孩,计生办要求我妻子本星期内要去上环,否则就罚款。请问计生办的这个强制规定合不合法?我们还未超生,难道我们不可以用安全套,只能上环么?如果不合法,我们有什么办法拒绝?
……那是强迫,是违法执政。
计划生育法应当遵守,但,何种方式节育,是当事人的权力和选择,不得强制执行!
你可以拒绝,否则,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
❷ 计划生育搞垮了多少中国妇女的身体
如果倒退回三十年,,说如此的话可不行啊!!!!!!!!!!!!!!!!!!
❸ 违反计划生育,计生部门是否有权力强制夺取家庭户的财产,强制妇女流产
这不是违法,是犯罪,你可以去告他们 国家计生委56号规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坚持“七不准”的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要求赔偿损失。 有公安机关有权抓人,但前提是他们有证据,能证明你犯法,其他机关只能是带你去传话,不能拘留。。。但...敲破地板和房顶,任何人都没权利,除非他们是强盗,。。。 如果他们这样干了,就去法院告他们! 跟楼上所说的,通过录音、录像,收集证人证言。在毁房子时,把它们一个打伤能收集一些人证物证。告它们也不可忽视媒体的力量 有的时候,公务人员和强盗是等同的。
❹ 计生部门强制合法生育的妇女结扎,依照的哪部法律
没有一部法律是强制育龄妇女结扎的。你不需要找了。
计生法只是说明“首选”避孕的方法,没有说强制。但计生部门为了一些指标,有时会动用非正常手段去完成指标的。
你可以到法院进行申诉。胜诉的几率很大。如果你没有违法生育的情况出现的话。
❺ 计划生育办公室有没有权利抓人或者给育龄妇女做人流
计划生育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业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❻ 现在计划生育办的人可不可以强制要求妇女去结扎谢谢
不可以。可以要求已婚育龄妇女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但不可以强制执行。而且避孕节育措施有很多种,不一定非得采取结扎的方式。
❼ 计划生育抄家扒房是国策吗
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当事人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拒绝缴纳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计生部门可以起诉当事人,同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❽ 计划生育法扒房抓人合法吗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早在1995年5月19日下发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坚持“七个不准”的通知》(国计生政字〔1995〕第138号),扒房子、抓人肯定是不合法的了。“七个不准”的内容如下: 一、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二、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三、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四、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五、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六、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七、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参考资料:http://lj.xxgk.yn.gov.cn/canton_model1/newsview.aspx?id=763906
❾ 计划生育办可以强制妇女结扎么
这肯定是不可以的,
❿ 农村的计生办为什么还要用强制的手段逼迫妇女
到你们当地的上级政府机关反映一下这样的事情,应该可以得到重视并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