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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绘里唱诗班那套裙子有多长

发布时间:2021-07-21 00:25:24

㈠ 听同事说最近东淮海公寓有一些还不错的两居二手房出售,网上哪里可以查一查么

题记:真正的伤害不是情人节到来了。那时,我的内心并没有恢复平静,我没有新的感情,也忘不了刘畅。和刘畅分手是因为刘畅坚持去上海,而我却不想离开广州。而且我们两人的性格不是太相投,有许多早就破裂的端倪,工作的分歧只不过是原因之一。大家都是平静的人,最终的分手在情理之中。

可是,分手后我发现,我最终忘不了刘畅,这方面我并没想象中的理智。我发了一个短信给刘畅:情人节欢迎我去上海吗?算作一次别离和纪念,好吗?我神经兮兮地等待着刘畅的回复,都这么长时间了,真不知刘畅怎么想,如果拒绝,那会是一件多么难堪的事。

半个小时后,刘畅还是回了短信:如果你愿意,就来吧。没来过上海吧,欢迎你来。我的欣喜在预料之中,依刘畅的性格,他不会让我难堪。我准备好了几件漂亮的衣服:黑色印花长裙,大V领显出女性的妩媚;烟灰色的披肩配玫红吊带是经典的传奇。我把衣箱收拾好了,又把火车的车次以短信的形式告诉了刘畅。

火车到达上海的时候,我早已梳理好了头发,涂上了浅淡的眼影,那件皱褶长衬衫穿在黑长褛中是我旅行的最爱。虽然不知结果如何,但这次分别的重逢同样让我心动不已。

可是走出检票口的时候,我左顾右盼没见到刘畅的身影。正焦急时,一个理着平头穿着深灰色休闲衣的小伙子走了过来,笑着问我:“是林灿吗?”我疑惑地点头之后,他笑着接过我手里的东西,说:“我叫任泉,是刘畅的朋友,这几天公司派他出差,让我来尽地主之谊吧。”说着,试探地望了我一眼。我的心一下就凉到了冰点:刘畅显然在回避我。

可是来了,是没办法走的,否则显得太没度量。我跟在任泉后面,他带我去了一家小酒店。这家小酒店是上海的一幢旧楼房改造的,有着小庭院、雕花栏杆和落地玻璃门,平常都是要预订的,价格不贵,很多人慕名而来。任泉看着我的脸色慢慢地缓过劲儿来了,说:“还满意吧,刘畅跟我说过,你是个极有情致的女孩,这样的地方很安静,适合你。”我回过头谢了他。他让我先休息一下,呆会儿他来接我吃饭。他开玩笑地说:“喜欢吃什么随便点,刘畅掏腰包。”

我洗了脸,躺在床上,把脸埋在洁白的枕头里,高大的梧桐树影子正投过格子窗棂照进来。我心里有些埋怨刘畅:不是因为刘畅,我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来上海,情人节让别人陪我是一件多么尴尬的事。

还是有些累了,睡了一会儿,电话铃就响了,是任泉的声音:“下来吧。今天情人节,我是单身汉,就算是你陪我,好吗?今天我们有个单身聚会,就我没有女伴。”我这才释然,叹了一口气,说:“好吧。我马上下来。”

本来不想怎么打扮的,后来转念一想,不枉别人麻烦一场,总得给人面子。我把带来的烟灰色羊毛大披肩拿出来,那件玫色裹胸让我的女人味呼之欲出。我淡淡地扫了一下胭脂,涂上了珠光唇彩。

任泉已经在院子里等我了。他看着我满意地笑了,伸出手做了一个绅士状,示意我出门。沿着上海干净的小街道走,满街都是情人节的玫瑰,鲜花的香味一下包围了我。毕竟和陌生的男人在一起,面对浓浓的情人节气氛,我还是有些拘谨。任泉看了我一眼,在一家小花店前停住了脚步,买了一束带着水珠的香水百合递给我:“这种花适合你。花儿属于美丽的女孩。”

那天晚上,满街的女孩拿的都是玫瑰,只有我拿着清雅的香水百合,显得与众不同。街上的人都在侧目。任泉得意地吹起了口哨。

任泉带我去的是一家干净的小火锅店,他说:“我是听刘畅说你喜欢吃火锅的,温暖。”这句话让我的心暖洋洋的。任泉的朋友都来了,加我们一共是六人。情人节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餐厅毕竟是少数:在有情致的灯光下,情侣们两两相望,含情脉脉。我有些感激任泉的安排,这样至少让我免去了尴尬。

一切的顺其自然让我的胃口不错。我发现那一天全都是我爱吃的东西:细嫩的羊肉片、生炝紫包菜、基围虾还有冰口啤,阔口玻璃杯里还有苦瓜汁,也是我的最爱。虽然这个情人节过得莫名其妙,但面对这么好的进餐环境和可口的美食,我的心情有些异样。所有的男士都夸奖我漂亮,一顿饭吃得我轻飘飘的,愉悦而轻松。鲜美的火锅吃得热火朝天,然后我们一起碰杯:情人节快乐!在座的每一个男孩都送了我一个小礼物:有的甚至只是上海红房子里的一小块椰丝蛋糕,用漂亮的包装纸包着,同样让我感动不已。

饭后,我们去淮海路上的小教堂里听赞美诗。那天上海难得地下了一点小雪,细碎的雪花让情人节更有气氛了。徐家汇的小教堂里人不是很多,唱诗班在轻轻地诵着,我的心在一霎那间空灵起来,那一刻我的眼睛有些湿润,我被自己感动了。有些情怀是可以和爱情无关的,它们会净化你的心灵。

走出教堂时已近深夜,我们步行去外滩,朋友们都散去了,任泉负责送我回酒店。小酒店的小花园里还有客人在喝酒,荧荧盏盏的灯火闪闪烁烁,美极了。我把大捧的香水百合放进了前台的玻璃花插里,对任泉说:“谢谢,这个情人节我觉得很特别。”任泉顿了顿,说:“别谢我,要谢谢刘畅吧,其实一切都是他的安排。”他递给我一样东西,说:明天在飞机上看吧。那一晚,我遵守了诺言,没有打开那个小包装。第二天早上太阳出来了,我拎着行李走出了酒店,那个二层楼的小酒店像家一样在阳光中温暖着我的视线。

在飞机上,我打开了那个小包装,刘畅的话跃然纸上——林灿,请原谅我的爽约,其实我并没有出差,我想聪明如你,一定知道我的借口。我相信你能理解我的做法:真正的伤害不是分手,而是知道一切不可挽回时仍坚持毫无意义的温情付出,那样的结果我们都明白意味着什么。我安排我的朋友们去陪你,但愿上海之行没有让你失望,如果有的话,那是我的罪过。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在那一刻,我明白了刘畅的良苦用心,他告诉我,他已将我放下,也告诉我,要放下他,因为那样才是对彼此最恰当的保护。

很多年后,我早已平静地放下了刘畅,却不能忘记那个特殊的情人节,刘畅、任泉以及那一群不知名的朋友给我的一个美好的夜晚,他们是那样的真实。生命中除了情爱,还应该有温暖啊。

那一缕上海徐家汇的阳光,留在我生命中最美丽的角落。
我珍藏着一枚钮扣,天蓝色,圆圆的。有时坐在小窗前,把蓝扣子放在掌心,在明月的清辉下端详,蓝扣子泛着柔润动人的光泽,宛若一个晶莹的蓝色梦幻。

梦幻里,是那段已逝去多年的少年故事。

那年我考上了镇里的初中,见到了许多新鲜的面孔。那时我酷爱着绘画,便用破笔头逐一将这些面孔涂抹到我粗糙的画纸上。现在看来,自然是画得奇形怪状,乌七八糟,但那时却博得了同学们的许多喝彩。因为那时我已稍稍懂得了如何突出特征,因而时常有一些“传神之笔”。比如将鼻子画得高大如烟囱,同学们就知道是高鼻子唐广宁,将嘴画得阔如脸盆,无疑是大嘴孙小泉了。我几乎每天都要完成一幅“杰作”,趁大家去买午饭的时候,用唾沫粘在教室后面的墙壁上,大家回到教室便有了很好的笑料。倘若画的是他本人,那自然便黄了脸,在别人的调笑声中扯下来撕个粉碎。有几个女生因此好几天对我都是呲牙咧嘴横眉冷对。好在并没有人告到班主任那儿去,因为那时我的考试成绩从来都是第一,班主任跟我关系相当好,背地里叫我喊他大哥,虽然他已有五十几了。

没有多久,班上六十余人差不多都已在我的画亮了相,最后便剩下白子惠。白子惠是一个文静的女孩,时常穿一件旧式的淡蓝色碎花衬衣,袖口还有两块补丁。

她是个让我为难的女孩。那张白皙的小脸实在是标致极了,我回头捕捉“特征”的时候,时常痴痴地看得呆了。我花了整整一个上午画出她的头像,可我实在捕捉不到半点令人发笑的地方。最后我用红墨水染红了她的小嘴,红红的墨水渗出唇外,“她”便像刚喝了鲜血似的,狰狞而恐怖。

吃午饭的时候,大家自然是又闹又笑,大拍我的马屁。白子惠则静静地坐着,读着宋词。

要是别人,一定会将画像扯下来,可是白子惠没有。上课铃响了,老师的脚步声近了,白子惠依然静静地坐在那儿。我慌忙跑了过去,在众人的哄笑声里扯下了它。这是我第一次狼狈不堪自作自受。扭头看白子惠时,她正抿着小嘴偷偷地笑。

那天下了晚自习,我还在攻一道数学题。高鼻子唐广宁这时开始翻别人的抽屉了。过了一会儿,他喊我:快过来瞧瞧,白子惠画了你的像哩。我好奇地跑过去,果然见到白子惠抽屉里有一本厚厚的画稿,画了山水花鸟,还有班上的许多女孩,而男孩只画了我一个,而且还题了一首小诗,只是诗的第六行缺了第一个字:“魏时枫叶/红到今否/青山白云低处/谁在无言/最最难忘/□不曾随流去/你可在枝头/瑟瑟发愁。”我读得摸头不知脑,唐广宁却叫了起来:“缺的那个字一定是 ‘爱’,你把每行第一个字串起来,就是‘魏红青谁最爱你’,哈哈,白子惠爱上你啦!”我说你别胡说别胡说,心中却有一种甜甜的感觉。唐广宁忽然又冒出一句:“要是缺的那个字是‘恨’呢?”我的笑脸一时僵住了。

我不得不承认,她的画比我强多了。她似乎在无意中将每个人美化了许多,使得一个个看上去都是那么善良而友好。而我却总是有意地将别人加以丑化。唐广宁安慰我:白子惠把你画得这么帅,缺的那个字是“爱”的可能性更大。

初二时,我和白子惠同桌,我便很认真地跟她学起绘画来。有一次学校举办绘画大赛,她似乎不太关心,我偷偷地将她的一幅画连同我的数件作品交了上去,没想到她得了一等奖,而我居然落了选。

学校奖给她一支画笔和一盒中国画颜料,她却送给了我,说:我以后怕是不会再画画了。我听不明白,糊里糊涂地接受了。

渐渐地我发现我去买午饭时白子惠总没有离开教室,而我买了饭回到教室时她却已捧着一缸凉开水在慢慢地喝。再后来,我怀疑她总没有吃午饭,问她,她却说早吃过了。有好几次天并不热,我却看见她白皙的脸上渗出汗来,下午上课时便昏睡在课桌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老师问一些很简单的问题,她也常回答得丢三拉四。

后来,我便多买了一份午饭,放在她的桌上。她坚决不肯吃,我便说用饭来换她的画稿。她便吃一顿午饭,给我两张画稿。这样没多久,那本画稿便几乎全部放进了我的抽屉,只有画着我头像的那张画稿,她还保存着。

那天后排的唐广宁正在吸墨水,我不小心猛地靠了一下,那墨水瓶便从书堆上倒下来,溅了白子惠一身。

我立即表示说要买一件新的赔她。她说不必了不必了,后来便穿了一身更旧的衣服。那一定是她姐姐穿过的。

那时街上流行红裙子。我想,白子惠穿上红裙子一定更加漂亮。

我暗暗地筹钱,先是卖了新凉鞋,后来又半价处理了新华字典。

14岁生日那天我并没有声张,因为我怕花掉半分钱。但晚上的时候,要好的同学还是带了礼物来看我。小小的宿舍里弥漫着蛋糕的清香,红红的烛光映红了许多天真的脸……我打开录音机,大家便在流行歌曲中大叫大嚷地闹开了。

这时,我忽然发现白子惠微笑着站在门口,我立刻迎了上去。她缓缓低下头,用力地扯下了她上衣正中的一颗蓝扣子,递给我,轻轻地说:祝你生日快乐!我伸手接扣子的时候,顺势握住她的手,那只手是多么的小巧光滑,还在微微地颤动呢!明月的清辉勾勒出她亮丽柔美的曲线。她的脸,在红红的烛光中,显得异常的娇艳动人。我静静地看着她,她也静静地看着我。

那时刻,我仿佛听到了一种成长的声音,14岁呵,我的14岁!男同学还在大抢蛋糕,只有唐广宁扭过头偷偷看了我们一眼……

第二天,我发现我的课桌上摆放着已卖出的新华字典和那双新凉鞋。唐广宁说是白子惠帮我赎回来的。

而白子惠却一整天没来上课。

我有一种预感:白子惠可能要退学了。

我用节省的钱以及部分生日礼物,再加上半箩筐好话,才从服装店换回一条红裙子。

白子惠最后一次来学校了。她把所有的书都送给了周围的同学。送给我的最多,其中有那本宋词。她只带走了那张画着我的画稿。

她走出校门的时候,我追了上去,硬把那条红裙子塞给了她。

那年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雨,洪水几乎淹死了我们那块平原上所有的庄稼。听人说,洪水之后,白子惠跟随着父母姐弟迁回了四川老家,是一个叫做蓬溪的地方。

后来,我离开镇中学到县城念高中了,而唐广宁留了校教地理。他是校长的儿子,成绩臭得很,地理教到现在也还不知尼罗河与亚马孙河谁更长。但和我关系不错,有一次他写信给我,说白子惠给我来信了,他拆看了,里面还有一张照片,是微笑着的白子惠穿着红裙子,美得很哩。他叫我有空去取。我立即请了假,找到唐广宁时,他却说不见了,还陪我找了整整一上午,结果啥也没找到。问他信中的内容,他支支吾吾说记不得了。

后来我怀疑是唐广宁把信和照片藏了起来,因为他也一直喜欢着白子惠呢。现在想一想,也许白子惠根本就没有寄来信和照片,只是唐广宁认认真真跟我开了个玩笑吧。

这些年来,每逢我生日的时候,我便会倚在门口,呆呆地出神,期盼明月的清辉里能走来穿着红裙子的白子惠。然而总没有,有的只是那枚蓝扣子在我的掌心泛着柔润动人的光泽。

我还在画画,一直画着同一幅画。画上白子惠穿着红裙子,微微地笑着。旁边还题有一首小诗:那粒蓝扣子/从谁的心窝蹦出/落在我的相思里/从此孤寂/穿红裙的女孩/坐在蓬溪/可还读着宋词。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即使喝下奈何桥边那碗遗忘前世的孟婆汤,来

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去找到你。
——题记
在新婚之夜,我突然问了丁宇这样一个问题:“阿宇,我们总有一天会老去,直至死亡。如果可以让你选择,你希望自己最终的归宿在哪

里?
话甫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大喜的日子问这样的问题,太煞风景了。
果然,丁宇沉默了。
我正想出言挽回时,丁宇却开口了。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这样,即使要喝下奈何桥边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

抱的记忆找到你。”
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神色。然而,丁宇的话中所透出的认真与坚决,却让我感觉到一股巨大的震撼冲击着灵魂。
是的,那时,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丁宇是个性格很温柔的男人。我不知是否因为这样的性格阻碍了他,至今仍然在一家公司里当着一名普通的职员。当初结婚时,很多朋友

都不理解我为何会选择他,毕竟,他一个月的薪水仅及我的四分之一。然而我始终执着的认为那颗温柔的心能抚平我每日的辛劳。
结婚大半年了,我们始终住在公司的一栋三层楼的小公寓里。虽然只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可我们都没有怨言,用丁宇的话说:“房

子和面包总有一天会有的。”尽管我也想住进一栋漂亮的房子中,但这个物价颇高的城市让我只想先安排好每日的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感觉到了一种悲哀。我曾经相信平淡才是爱的真实内涵,可日复一日的相同生活模式,让我开始心生厌倦。

柴米油盐取代了浪漫激情,婚姻开始呈现的乏味让我对它未来的走向逐渐迷茫起来。
我多么希望丁宇也能感觉到,或者这样,他会做一些改变。但丁宇却似浑然不觉,每日如常。丁宇的文笔不错,还发表过一些小文章,所

以,下班后总喜欢伏在桌上写写画画的。我想让他能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却总未见成效。长久下来积累的对婚姻的迷惘和悲哀让我的心

逐渐麻木和封闭起来,再也感觉不到一丝丁
宇的爱。
许勇就是这个时候闯进了我的生活中。
公司搞了一次晚会,我独坐在舞池边品着红酒,百无聊奈之际,一个中年男人邀请我跳支舞。
晚上已经有很多人来向我发出过邀请,但都被我以各种理由婉拒了。然而面前这个男人,似乎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中年男性,特别是那种

事业成功者特有的魅力,让我无法拒绝。
乐曲声中我和他轻轻拥舞在人群中。迷幻的灯光让我一时间有些晕眩。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到:“陈冉!对吗?企划部的。”
我小吃了一惊,抬眼望着他。这个男人个子不是很高,大概只有1米76左右,然而那股气势却让我不得不去仰视他。
“很奇怪是吗?如果连手下员工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怎么混啊!”他轻佻的语气却使我心中一紧,疑惑下,我张口就问:“你是……”
恰在这时,一支舞曲结束了。他拥着我,附耳轻言:“我叫许勇。你是今天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说完,翩然离去,只留下我愣在

那里。
这个男人,就是我们公司的副总?而我,竞是今晚舞会中唯一和他共舞的人?
一丝虚荣的满足悄悄爬上了我的心头。
回到家里已是凌晨,推开家门,丁宇仍然在伏案疾书。见我回来,丁宇把书稿都收了,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碗面出来。
“老婆,累了吧?这碗是你最吃的……”
“鸡蛋肉丝面,对吗?”我打断了他的话。丁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结婚这么久,他还是像刚恋爱那会一样,经常用这个动作来表示

他的不知所措。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但今天总觉得自己像做了贼似的,脱口又说:“你除了会写写字,下个鸡蛋面,你

还能做什么呀?”
丁宇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我有些愧疚地望着他手中那碗兀自热气腾腾的面,轻声道:“对不起,宇,我可能是太累了。”
丁宇也把表情放松了,柔声问我:“那,要不就早点休息?”
“嗯。”我点了点头。
晚上睡觉时我头一回背对着丁宇,当他自后抱住我时,我轻轻地挣了一下。
丁宇的手臂一僵,缩了回去。
我没有说话,黑暗中,脑海里一直出现着许勇那浑厚而潇洒的身形。

平淡的日子有持续了一个星期。
这天正好是周末。刚下班,许勇给我打来电话。我一点都不惊讶他是如何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毕竟,他是我的上司。
到家时丁宇兴致盎扬地说两人一起去湖滨公园,因为从今天起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歉然说道晚上同事约着一起聚会。看得出丁宇很失望,

但转而他有笑说玩开心点。
皇伦饭店是本市一座很有名的四星饭店。能在这里经常出入的人非富即贵。刚到门口,就看见一身藏青色西服的许勇立在那里。
我随着许勇步入大堂时,被眼前的华贵震住了。迎面正中央是一个彩色喷泉,喷泉背后的一个小圆台上,一位优雅的女琴师正弹奏着舒缓

的乐曲,两边的餐桌上,尽是一些衣着高档时尚的男女。
下意识望了一眼自己那已是退出流行的着装,我不禁暗生惭羞。
我们在大堂一株棕榈树后的空位上坐下。这个地方视线很隐蔽,坐着可以窥见整个大堂而从外面却不容易看到里面。
几杯红酒下肚,我逐渐放松了自己。许勇端着杯子,含笑问道:“知道我那天为什么只请你跳舞吗?”
我不解。
因为你独自坐那的样子打动了我。“我更是不解了。公司里美女如云,我想自己并算不上最出色的。
“我挺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有一位这样美丽的妻子,是不会让她在这样的青春里把双手变粗糙的”。
许勇话中的意思让我有些慌乱。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对你说着这种暗示性的话语,让我突然有了一丝害怕。至于到底在怕什么,在那

一刻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几乎是有些挣扎地说道:“不,许总。我丈夫是个很称职的男人。”
许勇竟然笑了出来:“你在自欺欺人!一个在幸福中的女人,是不该有你那样无助而茫然的眼神!它让你美丽的双眼失去了应有的神采!


在当时,这番话重重击中了我的心事,我像一个孩子般伏在桌上哭了出来。半年多来的迷惘,被这个男人轻易的揭开了。
钢琴乐的旋绕中,许勇的手抚上了我的头发,耳畔,是许勇温柔的诉说:“小冉,让我来给你的生活重新注入光彩,好吗?”
仿佛有一道旋涡将我吸了进去,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晚,我没有回家。
一个男人,点燃了我的激情,将我带入了那所——失乐园。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过的如同贵族一般富奢。我总是挽着许勇,如同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出入各种高级社交沙龙中。这一切都是那样的

真实,我却依旧恍惚如梦。
那晚我没有回家,丁宇并没有过多的追问。后来去了公司同事才告诉我说丁宇电话都打到她们那里了。我知道丁宇已经明白我向他撒了谎

,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揭穿呢?不过我和许勇的关系是很隐秘的,而那些高级社交活动又是丁宇难以涉足的。
可丁宇却比以前有了变化,回到家中只是写东西,如果我不问他什么他也免开金口。他的飘忽不定让我更生厌烦,莫名的,两人进入了冷

战。
丁宇每日开始独自做饭,而我则和许勇在外面把日本料理法国大菜吃了个转。只是在一次回家时,看见凌乱的厨房和桌上几根火腿肠时,

我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愧疚。
这天,我和许勇在一家商场里闲逛。这里面都是一些高档时装,可以说是专为许勇这类人设的。我想自己应该不在这类人中,但是原始的

虚荣却被满足了。
我漫不经心浏览着两边衣架上价格高昂的服装时,许勇的脚步突然停了。我奇怪地望了他一眼,他却没有看我,只是说道:“那个男人一直在

看着你。”
我顺势看去,身子一下子僵了,钉在了原地。
丁宇。
我一阵慌乱。这种以他的能力买不了的东西的地方是他从不涉足的,我做梦都没有了到他竟然会出现在眼前。
丁宇的眼神和复杂,仿佛很多东西铰在一起,那眼神,没来由让我心一痛。我抛开许勇,奔向丁宇:“丁宇,你听我说……”
丁宇转身跑了。
我顿在那里,紧咬着下唇,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也不动。
许勇走过来,搂着我轻笑:“好了,别看了,我送你回家!”我斜了他一眼,心里恨他还能笑的出来。就在那一瞬,我生出了一丝疲倦和

后悔。我没有回答,任由他将我送到家门口。
家中,丁宇正在狠命吸着一支又一支香烟。灯光中,屋里弥漫着黄昏的呛人的烟雾。只这一会时间,丁宇竟憔悴的似乎有些苍老了。
我凝视着那张从相恋至今已五年的熟悉面容,眼眶有些湿润了。

㈡ 求LL绘里这个人设的高清图,或者画手_(:_」∠)_

人设,其实网络上一搜就出来了。。。

画师好多的,个人偏向嵩乃朔老师(绘希党)

㈢ 问下…关于动漫人物服装款式名/名称问题,动漫里那些衣服都有些什么称呼比如“哥特式长裙”啊,“电

这个问题很复杂啊……像你说的哥特式长裙,那件裙子应该就是哥特风的,电磁作战服应该是这套战斗服的名称……真的太复杂了。像LL,一套卡牌就是一个名称,什么旗袍 忍者 唱诗班 水着 蓝纱 电玩……你记不住所有作品里所有衣服的(而且有的没名称)……得看你是指哪个作品里哪个角色的哪身衣服

㈣ 这是什么动漫里的角色

和泉纱雾

㈤ 这是那部动漫

出处:CHRONICLE「君のいる场所」

(loundraw‏「你所存在的地方」)

雨宫天下野纮配音,日本画师loundraw公开自己大学毕业动画作品

图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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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后街男孩的专集到底有哪些多少

成员档案

全名:Alexander James McLean
绰号:A.J.,Mr. Cool,Bone(因为他很瘦并且佩带了许多各式各样的饰物)
生日:1978.1.9
星座:山羊座
出生地:Western Palm Beach,U.S.A
现居地:Kissimee,Florida,U.S.A
头发颜色:棕色。 他似乎是在拿他的头发做试验,常染不同颜色
瞳孔颜色:褐色
身高:177cm
体重:57kg
饰物:两耳戴一对银耳环,几乎每个手指上都有戒指,有各式项链,手链和太阳镜
纹身:背部--一个十字架,右肩--"Da Bone",手臂--一条蛇(他的生肖),一个夸张的面具,一条龙,"Laugh Now"(并打算在另一手臂上纹上"Cry Later")
家庭:他的父母在他四岁时离婚。 他的祖父母是德国人。 母亲Denise在最近的欧洲和东南亚巡演中都陪伴在A.J.身旁。 A.J.是独生子
罗曼史:在13岁时曾与一叫Christie的女孩约会。不幸的是Christie在一次交通意外中丧生。 之后他又认识了Jennifer .Jennifer曾因认为他很无聊而吻了另一男孩。 A.J.至今与前女友Marissa保持良好关系,他们常通电话
宠物:一只叫Toby的德国猎犬
擅长的乐器:萨克斯风,贝司
爱好:舞蹈,篮球,排球,高尔夫,保龄球,桌球,购物,写诗
最喜欢的学科:英文
最喜欢的颜色:黄色
最喜欢的食物:麦当劳
最喜欢的地方:巴黎
最喜欢的歌手:Boyz II Men,Silk及蓝调音乐
最喜欢的电影:Pulp Fiction
最喜欢的电视节目:Seinfeld
最喜欢的影星:达斯丁·霍夫曼(Dustin Hoffman) &吉娜·戴维斯(Geena Davis)
心目中的理想女孩:自然,充满自信,聪明漂亮,并且有幽默感的。
A.J.说:"我喜欢先看眼睛。老实说。我知道很多人也许不同意我的观点,但我首先看的是眼睛。短头发很好看,但我更喜欢长发。我并不在意她的高,矮,胖,瘦。"
最有可能做的事:穿着独具一格的衣服
目标:获得大学学位

Brian
全名:Brian Thomas Littrell
绰号:B-Rok(来自于Brian对一篮球术语'shoot some rocs'的称呼),Mr. Joker,Seaver,Frick(来自I'll Never Break Your Heart单曲)
生日:1975.2.20
星座:双鱼座
出生地:Lexington,Kentucky,U.S.A
现居地:Orlando,Florida,U.S.A.
不巡演时与Kevin,Howie同住在Universal Studios(环球电影公司)附近的公寓里
头发颜色:金色。在Get Down中他曾把颜色染淡些,但现在又恢复了原色
瞳孔颜色:蓝色
身高:173cm
体重:63.5kg
饰物:一条金项链,垂饰上刻有"B-rok".Brian说他非常喜欢这条项链
家庭:父亲Harold为IBM工作,母亲Jackie是一牙科医生的秘书。有一个哥哥Harold.与Kevin是表兄弟
罗曼史:读高中时曾喜欢一个女孩,但这女孩却喜欢别人。后来,当这女孩喜欢上他时,他却不再喜欢她。因为他认为她不再是他所想的那样
宠物:一只叫Missy的猫
擅长的乐器:吉他
爱好:举重,篮球,滑水,听音乐
最喜欢的颜色:Midnight Blue
最喜欢的食物:通心粉,奶酪
最喜欢的电影:星球大战(Star Wars)
最喜欢的影星:汤姆·汉克斯(Tom Hanks) & 桑德拉·布洛克(Sandra Bullock)
最喜欢的组合:Boyz II Men & Bobby Brown
最害怕的事:高度
坏习惯:咬指甲
心目中的理想女孩:金色或淡棕色头发,蓝眼睛,修长的指甲,聪明幽默,有决心,有能力,独立,事业成功与否不重要。
Brian说,她总被女孩子的眼睛所吸引。"我认为眼睛是非常动人的。我还喜欢热爱自己事业,并能对我像对待一个平常人的女孩。"
最有可能做的事:替你保守秘密。Brian注重朋友间的相互信任。

Kevin
全名:Kevin Scott Richardson
绰号:Mr.Body Beautiful,Kev,Kevy-Kev,Train
生日:1972.10.3
星座:天枰座
出生地:Lexington,Kentucky,U.S.A
现居地:Orlando,Florida,U.S.A.
不巡演时与Brian,Howie同住在Universal Studios(环球电影公司)附近的公寓里
头发颜色:黑色或深棕色
瞳孔颜色:绿色
身高:187cm
体重:79kg
饰物:两手都带有银戒指,右手带有银手镯和两个黑色的皮手镯
家庭:母亲Ann,父亲Gerald两兄弟Gerald和Tim.父亲于1991年死于癌症
罗曼史:在19岁时曾与Beth订婚,但后来解除了婚约,原因是他们觉得结婚对他们来说还太早。不久前传出与一法国模特及一伴唱歌手约会的传闻
宠物:一只叫Quincy的黑猫
擅长的乐器:钢琴。Kevin在巡演时总带在身边
爱好:弹钢琴,写歌,健身,舞蹈
最喜欢的学科:历史和几何
最喜欢的颜色:蓝色
最喜欢的食物:墨西哥和亚洲菜
最喜欢的地方:瑞典
最喜欢的电影:壮志凌云(Top Gun) &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最喜欢的电视节目:Roseanne and Martin
最喜欢的影星:汤姆·克鲁斯(Tom Cruise) & 妮可·基德曼(Nicole Kidman,Tom Cruise's wife)
最喜欢的音乐:R. Kelly,Babyface, Teddy Riley,Elton John,Prince(TAFKAP),Billy Joel,the Eagles,Brian McKnight,classic and soul music
最喜欢的书: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
汽车牌子:Honda Accord
心目中的理想女孩:衣着性感或有美感,有甜美的笑容,聪明,可与之交谈,能真正接受他。"我是个害羞人,常对要说的话和要做的事想得太多。"
给人的印象:严肃,神秘的完美主义者。自信,成熟,敬业。对歌迷非常友好
坏习惯:睡得太晚
最有可能做的事:力劝你追求自己的梦想。他相信只要你有梦想,你必能找到实现它的方法。

Nick
全名:Nickolas Gene Carter
绰号:较喜欢Nick,但也被称为Nicky,Chaos(因为他很顽皮,爱开玩笑),Mr. Hyper Man,Messy Marvin
生日:1980.1.28
星座:水瓶座
出生地:Jamestown,New York,U.S.A
现居地:Tampa,Florida,U.S.A
头发颜色:金色
瞳孔颜色:蓝色
身高:185cm
体重:63.5kg
饰物:Nick不戴耳环,在一些Video中他戴有金项链。左手中指戴有戒指
家庭:母亲Jane,父亲Bob,三个妹妹Bobbie Jean(B.J.),Leslie和Angel.弟弟Aaron. Angel和Aaron时双胞胎。Aaron Carter已成为流行歌坛的一位童星
宠物:Boo Boo等六只狗(其中四只狮子狗),Pinky等三只猫和一些鱼
擅长的乐器:爵士鼓
爱好:篮球,橄榄球,潜水,划船,钓鱼,绘画,打电游,购买旅游鞋和金首饰,收集橄榄球明星卡,笑话书和beanie娃娃
最喜欢的学科:自然科学,历史,英文,体育
最喜欢的颜色:绿色
最喜欢的食物:麦当劳,脆皮批萨
最喜欢的电影:异形(Aliens)
最喜欢的电视节目:Mad About You and Beavis and Butt-head
最喜欢的音乐:Nirvana,Jodeci,Journey,Boyz II Men和Michael Jackson.在演唱会上,Nick常唱他最喜欢的Journey Songs,如 "Open Arms"
心目中的理想女孩:喜欢棕色长发的女孩,但Nick说:"这并不重要,只要她有好的个性,并且长得不错。"喜欢女孩美丽,诚实,忠贞并且浪漫。
最有可能做的事:为你画像。你很少看见他手里没有画笔。

全名:Howard Dwaine Dorough
绰号:Howie D, Latin Lover, Sweet-D
生日:1973.8.22
星座:狮子座
出生地:Orlando,Florida,U.S.A
现居地:Orlando,Florida,U.S.A.
不巡演时与Kevin,Brian同住在Universal Studios(环球电影公司)附近的公寓里
头发颜色:棕色
瞳孔颜色:褐色
身高:170cm
体重:60kg
家庭:父亲Hoke,母亲Paula哥哥John,姐姐Polly Anna,Caroline和 Angie.Caroline于1998年9死于狼疮
宠物:叫Missy和Oscar的猫,叫Christopher的狗
擅长的乐器:吉他
爱好:举重,滑水,壁球,舞蹈,看电影
最喜欢的学科:数学
最喜欢的颜色:紫色
最喜欢的食物:亚洲菜
最喜欢的电影:Outsiders,Willy Wonka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
最喜欢的组合:Jon Secada and Bobby Brown
最喜欢的音乐:Soul和R&B
汽车:Mazda 626
心目中的理想女孩:他喜欢金发女郎,但真正重要的是要聪明,有爱心,有上进心,有抱负。"我喜欢那种以积极的方式看问题,有生活目标,并知道达到目的的方法的人。"
最有可能做的事:邀请你在月光下的沙滩上散步。Howie是个浪漫主义者。

后街男孩的星路历程

成员为:Nick , Kevin , Brian , Howie d , AJ
1993年,来自Florida州的初中生HowieD,A.J.,Nick和来自Kentucty州的表兄弟Kevin , Brain (高中生)在一间录音室相遇。他们之前均有过表演经验,其中Nick曾演过肥皂剧。大家一见如故,遂 进行了长谈,结果他决定组建一个乐队--Backstreet Boys。他们开始录制单曲,但推出后在美国本土销量不佳。在这段乐队历史上最困难的 时期他们互相安慰,互相鼓励。他们开始往英国发展(因为英国当时是偶像乐队的发 源地,许多偶像乐队都产生在那里)。
五个才华洋溢的

成员为:Nick , Kevin , Brian , Howie d , AJ
1993年,来自Florida州的初中生HowieD,A.J.,Nick和来自Kentucty州的表兄弟Kevin , Brain (高中生)在一间录音室相遇。他们之前均有过表演经验,其中Nick曾演过肥皂剧。大家一见如故,遂 进行了长谈,结果他决定组建一个乐队--Backstreet Boys。他们开始录制单曲,但推出后在美国本土销量不佳。在这段乐队历史上最困难的 时期他们互相安慰,互相鼓励。他们开始往英国发展(因为英国当时是偶像乐队的发 源地,许多偶像乐队都产生在那里)。
五个才华洋溢的少年,不仅舞跳得好、长相俊美、更重要的是他们个个是充满音乐天分的奇才。1994年初成军时仍只是初生之犊不畏虎的小毛头,一年之后,他们推出了第一盘同名专辑,迅速在英国窜红,勇夺英国各大排行榜首位,他们以令人耳目一新的歌和优美的和声,成为无数少男少女的偶像。他们乘胜追击, 终于在歌坛高手云集的祖国红了起来,成为众所瞩目的新偶像,他们就是——“后街男孩”! “后街男孩”的五个成员中,Kevin和Brian来自深受音乐及宗教影响的家庭,从小即在教堂圣乐和唱诗班的熏陶下长大,因此练就了一流的灵魂乐合音式唱腔。之后Kevin决定离开家乡出外打拼,先在迪士尼乐园当导游,同时剩余的时间都致力于成为专业的词曲作家。 另外的三名成员,A.J.、Howie、Nick则来自奥兰多。这三个人原本分别活跃 于演艺界,演过音乐剧;拍过电影、电视、广告。有一天,这三个人凑在一起准备替一个新案子试音时,突然发现他们气味相投,于是一拍即合;加上离开家乡出来打天下的Kevin、Brian,五个满怀理想的少年组成一个以优美合音见长的乐团,并以奥兰多最出名的地标为名,“新好男孩”于是诞生! 首支单曲“We've go it goin' on”是由Ace of Base的制作人Denniz Pop操刀制作,这首舞曲展现了男孩们活力四射的青春气息,在欧陆方面成绩不俗,在奥地利、瑞士、荷兰、法国等均有打入十名内的嘉绩。接下来的“I'll never break your heart”是首抒情曲,成功地为他们打开了欧洲的知名度。成绩最好的一首单曲则是“Get Down(You are the one for me)”,在国内也由杜德伟翻唱为“发烧”一曲,其惊人的魅力由此可见一斑。 这五个能歌善舞的后街男孩,带着阳光般的笑容,征服全球。首张专辑已获得了四白金,更在舞曲王国的德国、瑞士蝉联冠军。
就在接下来的几年中,Backstreet boys以他们的实力征服了全世界。
1997年发行了他们的第二张专辑-----"Backstreet's Back"
1999年,他们最成功的一张专辑"Millennium"发行了。
2000年11月21日,最新专辑"Black & Blue"全球同步发行。
2001年11月,后街男孩发行了自冲他们出道以来的第一张精选辑-- "Greatest Hits - Chapter One"

歌曲排行榜

后街男孩:As Long As You Love Me
后街男孩:Get Down
后街男孩:Just Want You To Know
后街男孩:Incomplete
后街男孩:As Long As You Love Me
后街男孩:Everybody
后街男孩:Larger Than Life
后街男孩:I Want It That Way (Live)
后街男孩:I Want It That Way
后街男孩:The Call

与ll绘里唱诗班那套裙子有多长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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