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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输送机供应及安装合同

发布时间:2022-07-11 04:30:42

⑴ 混凝土搅拌车与搅拌站供货合同有没有样本多谢谁帮帮忙发一个。

搅拌车合同如下:

机械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设备名称: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司

年 月 日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甲方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之内容,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甲乙双方依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设备约定
1-1、合同设备名称:
1-2、合同设备型号:
1-3、合同设备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主要配置要求:
1-3-1、底盘:
1-3-2、搅拌容积: m3
1-3-3、发动机型号、功率: 5 247kw
1-3-4、驾驶室型式:HW76
1-3-5、变速箱:HW9
1-3-6、搅拌筒倾角:12度
1-3-7、满足EU三级排放标准
1-3-8、中后桥:HC16
1-3-9、轮胎: 普通花纹斜胶胎或子午胎
12.00R20,12.00-20,11.00R20,11.00-20
1-3-10、百公里油耗:32L
1-3-11、最大爬坡能力:45度
1-3-12、装备质量:13370kg 外形尺寸:8850×2496×3850
1-4、合同设备技术标准:执行国家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生产技术标准
第二条、合同设备单价、数量及总额
2-1、合同设备单价:人民币¥42.5万元 /台
大 写: 人民币:肆拾贰万伍仟元/台
2-2、合同设备数量:12台
2-3、合同总额: 人民币¥510万元整
大 写: 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整
2-4、合同设备单价包含以下费用:
2-4-1、包含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条款合同设备配置要求的整机价格
2-4-2、包含合同设备的运输费用
2-4-3、包含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
2-4-4、包含合同设备的税费
第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4-1、交货期限约定:合同生效后20天内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第一台设备,合同生效20天以后每隔5天内乙方必须交付3台设备与甲方,直至交付完毕,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后40天内全部交付完毕。
4-2、交货地点: 乙方每次交付甲方合同设备的数量、地点以甲方机电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甲方机电部门联系电话: (办公室) (传真)
甲方机电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交货地点:甲方 项目部工地
甲方收货人名称:
联系电话:
4-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4、货运方式:汽运
4-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应在24小时内及时完成交接,交接手续由双方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双方交接完成后,乙方应在两日内及时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并签认后,方为合同设备实际交货日期。
4-6、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交接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4-7、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前两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
4-8、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合同设备(含附属件)外箱包装无损,方予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4-9、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含附属件),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10、如甲方要求变更本合同交货指定地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增减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付款方式:
5-1-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发运第一台合同设备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10 %货款( 万元);
5-1-2、合同设备全部运抵工地,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并签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货款( 万元);
5-1-3、全部合同设备经甲方验收后8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30%货款( 万元);
5-1-4、全部合同设备经甲方验收后16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20%货款( 万元);;
5-1-5、合同生效后一年内,甲方付清乙方剩余款项,即合同总额的 10%货款( 元);
5-2、每台合同设备在甲方进行验收签认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该设备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设备验收时间、地点、标准
6-1、验收时间:乙方按本合同交货期限约定,按期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按本
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安装调试,甲方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两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6-2、验收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6-3、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混凝土输送车生产技术标准
6-4、设备包装要求:主机裸装,随机备件箱装,包装物不回收。
6-5、交货时的设备状况:合同设备所有润滑油和液压油要加满,如果乙方必须放油后进行运输,所有放出的油乙方必须用清洁、封闭的油桶装好同时运输。
6-6、如由于运输的原因必须将合同设备进行部分解体,乙方必须在设备到达现场后进行安装、检查及相应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7、乙方必须免费提供以下合同设备的随机文件资料:操作使用说明书4套/每台;维修保养手册4套/每台;零配件目录4套/每台;产品合格证1份/每台。
6-8、乙方必须按合同设备生产厂家的配置标准提供随机的工具、备件、备品,并出具清单。
第七条、现场服务
7-1、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工地规章制度并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有违规、违法或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事件,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7-2.、交接验收过程中,乙方现场工作人员食宿自理,甲方应予协助。
第八条、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为期三天以上的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
第九条、保修方式
9-1、质保期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签认之日起12个月。
9-2、合同设备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
务,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一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9-3、质保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或甲方人为
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乙方在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必须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
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乙方必须遵守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约定内容,如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应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委托代表人: 乙方委托代表人: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账号: 乙方银行账号:

日期 : 日期:

机械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设备名称: 混凝土搅拌站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司

供货单位: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HZS 搅拌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甲方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之内容,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甲乙双方依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混凝土搅拌站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设备约定
1-1、合同设备名称:混凝土搅拌站
1-2、合同设备型号:
1-3、合同设备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主要配置要求:
1-3-1、主机型号: 理论生产能力 m3/h
1-3-2、配置100T水泥仓四个,螺旋输送机 根
1-3-3、全密封式主机
1-3-4、整机外观为天蓝色或红色、白色为主
1-3-5、四仓配料机 仓容量 M3
1-3-6、上料系统:带防雨棚皮带输送机
1-3-7、计量精度
骨料计量精度: ±2%
水计量精度: ±1%
水泥计量精度: ±1%
其它粉料计量精度: ±1%
外加剂计量精度: ±1%
每项搅拌料均为单独计量,不采用累加计量方式。
1-3-8、卸料高度: ≥3.8m
1-3-9、拌和站的搅拌、配料过程由PLC独立控制,由工业控制计算机集中管理,操作电脑采用进口或合资品牌

1-3-10、控制室要求宽敞,照明充足,操作舒适,设有冷暖空调,电控系统采用进口元件或合资品牌,仪表板和控制器,电子显示及报警装置,功能完善,操作简单。能够进行每班、日、月、年产量累计、存储、打印以及单车控制管理和多用户交叉作业管理。控制室要设置2~3个安装摄像头位置,便于远程监控。
1-4、合同设备技术标准:执行国家标准代号为GB10172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合同设备必须获得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第二条、合同设备单价、数量及总额
2-1、合同设备单价:人民币¥ 万元 /台
大 写: 人民币: 万元/台
2-2、合同设备数量:4台
2-3、合同总额: 人民币¥ 万元整
大 写: 人民币: 万元整
2-4、合同设备单价包含以下费用:
2-4-1、包含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条款设备性能、配置要求的整机价格
2-4-2、包含合同设备的运输费用
2-4-3、包含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
2-4-4、包含合同设备的税费
第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4-1、交货期限约定:
合同生效后45天内,合同设备的所有构件必须全部交付甲方;合同生效后60天内,乙方必须完成所有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达到使用条件后甲方验收签认。
4-2、交货地点:乙方每次交付甲方合同设备的数量、地点以甲方机电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甲方机电部门联系电话: (办公室) (传真)
甲方机电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交货地点:甲方 项目部工地
甲方收货人名称:
联系电话:
4-3、交货方式:
4-4、货运方式:汽运
4-5、乙方将每台合同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应在24小时内及时完成交接,交接手续由双方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双方交接完成后,乙方应在十五日内及时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4-6、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交接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4-7、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前两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
4-8、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合同设备(含附属件)外箱包装无损,方予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4-9、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含附属件),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10、如甲方要求变更本合同交货指定地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所发生的费用增减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11、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免费提供吊机、水电等辅助设备及必要的人员配合,
由于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如基础施工滞后、水电或吊车不到位、场地未平整等),交货期限由双方商定顺延时间;货到现场至安装调试完毕期间,双方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安装、卸货事宜。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即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10%,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款到合同生效;乙方货物到达甲方工地安装调试验收后三日内甲方再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人民币 元整;余下60%货款从签定合同日起计算,每过60日甲方支付总金额的10% 给乙方,壹年内付清。
5-2、付款期限:甲方按以下日期分期支付60%货款,分别于 日前、 日前、 日前各支付总金额的10%( 元)给乙方。
5-3、每台合同设备在甲方进行验收签认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该设备同等金额的发票。
第六条、设备验地点、标准
6-1、验收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6-2、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代号为GB10172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合同设备必须获得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6-3、设备包装要求:主机裸装,随机备件箱装,包装物不回收。
6-4、交货时的设备状况:合同设备所有润滑油和液压油要加满,如果乙方必须放油后进行运输,所有放出的油乙方必须用清洁、封闭的油桶装好同时运输。
6-5、如由于运输的原因必须将合同设备进行部分解体,乙方必须在设备到达现场后进行安装、检查及相应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必须免费提供以下合同设备的随机文件资料:操作使用说明书4套/每台;维修保养手册4套/每台;零配件目录4套/每台;产品合格证1份/每台,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1份/每台。
6-7、乙方必须按合同设备生产厂家的配置标准提供随机的工具、备件、备品,并出具清单。
第七条、现场服务
7-1、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工地规章制度并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有违规、违法或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事件,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7-2.、交接验收过程中,乙方现场工作人员食宿自理,甲方应予协助。
第八条、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为期三天以上的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
第九条、保修方式
9-1、质保期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签认之日起12个月。
9-2、合同设备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
务,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一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9-3、质保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或甲方人为
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责任划分
10.1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期支付货款给乙方;
10.2 合同设备通过国家检测部门标定,标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乙方责任未能通过标定,则标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 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按期交付设备给甲方;
10.4 如甲方或乙方没有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乙方在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必须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
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乙方必须遵守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约定内容,如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应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沐清潞

甲方委托代表人: 乙方委托代表人: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账号: 乙方银行账号:

日期 : 日期:

⑵ 带式输送机安装验收标准

皮带输送机在安装施工中的十一项检验标准如下:
1、皮带输送机机头、机尾处底板松软时采用长2m、宽1.5m、深1m的水泥基础固定,底脚螺栓(Φ20mm)埋入水泥基础不少于700mm。机头、机尾处底板坚硬时,采用地锚固定(锚固力不小于50KN),地锚螺栓(Φ20mm)用水泥浇铸埋入底板不少于1400mm。
2、安装皮带输送机必须做到机头、机尾固定牢固,运行平稳。底皮带距底板不小于400mm,机尾滚筒最低点距底板不得小于150mm。安装试运转达到平、直、稳,机头、机身、机尾中心在一条直线上。
3、机头、机尾必须设置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栅栏,卸煤仓口装设铁篦子(间隔尺寸为250mm×250mm)。
4、安装皮带输送机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间隙,胶带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m;胶带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7m。
5、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防护装置等不得有开焊、变形现象,固定螺栓紧固,螺纹应露出1-3丝,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小于调节全行程的1/5 。中间架平直无开焊,吊绳(上部吊宽应大于下部宽度)、机架完整,固定可靠,无严重锈蚀。
6、钢丝绳吊挂采用双股8号铁丝,吊挂点下端设在长托滚架上,上端固定在顶板固定点上,双股铁丝受力均匀,钢丝绳头包扎严密。
7、托滚齐全、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三联托滚每组间距1.5m,长托滚每根间距3m,防跑偏托滚间距15m,底托辊离底板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00mm。
8、胶带输送机搭接长度不小于0.5m。使用胶带机向上运煤时倾角不能大于18度,向下运煤时倾角不大于15度。
9、打滑、堆煤、速度、烟雾、超温、跑偏、急停、撕裂、洒水、防逆转等胶带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信号装置应声光兼备、清晰可靠;两台以上胶带输送机联机运行时,联锁装置应灵敏可靠。打滑保护安装在皮带头主动滚筒的非人行道侧;跑偏保护安装在皮带吊架上,距皮带头25m;堆煤保护安装在皮带头上;急停保护安装在梁顶处距皮带头30m;撕带保护安装在皮带下方距皮带头30m处;超温保护安装在变速箱上;烟雾保护安装在距皮带头正上方。洒水喷雾降尘装置设置在机头转载点,喷嘴距机头胶带0.5m,控制阀门设置在便于开启的位置,离底板高度1.5m。
10、电机、变速箱、联轴节固定连接牢固,防护罩齐全可靠。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
11、胶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中间纤维层破损面宽度不超过带宽的20%。接头卡子牢固平整。运行中胶带不打滑、不跑偏,上、下胶带不超出滚筒和托辊边缘,下部胶带不磨机架。

⑶ 皮带输送机目前安装费多少钱一吨

定额中概算安装单价是按米计算的,带宽1400mm的932元/m,其中人工473元/m。带宽1600mm的1116元/m,其中人工932元/m。材料和人工为2016年水平

⑷ 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中必须明确的条款 ,以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范本

设备采购合同(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采购)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签订日期: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相关设备采购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设备名称、商标、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设备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单价(元)

数量(台)

总额(元)

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设备有关的软、硬件产品、附属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时,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质量要求

具体质量要求为: 。设备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部件或者整台设备,直至取消本合同,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交货、运输、包装

3.1交货时间: 。履约过程中,甲方可根据需要调整供货时间。乙方应于交货同时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设备相关技术文件。

3.2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时,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补货期限内尽快补货。

3.3设备采用 包装。如因包装质量问题影响甲方的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产品。乙方需以不褪色和明显字样在每件设备箱表面作出标记,以便甲方收货时进行清点。

4. 验收、安装、调试

4.1设备到达后,甲方对设备数量清点和包装查验,无论甲方是否对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不影响设备的安装,甲方对外包装检验合格不代表乙方设备质量验收合格。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前非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受损或灭失或者造成第三者受损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或负责赔偿。

4.2设备的调试和安装验收

4.2.1 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要的水、电、煤、气及其它动力等。

4.2.3 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后的调试工作,并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损坏零部件的更换。整个安装调试工作应在设备到位后 日内完成。

4.2.4 设备调试运行后,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对设备进行整体验收。整体验收内容包括硬件验收和软件联机验收,以确保设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并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经整体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合格单。

4.2.5 设备在安装、调试中,安全管理及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5. 培训

如果需要,乙方负责对设备现场人员进行培训,基本使操作人员达到;1)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操作使用;2)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解决。培训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款内。

6. 付款

6.1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6.1.1合同总价值的 %(即 元),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1.2合同总价值的 %(即 元),将在整体验收完毕并签署验收合格单后,由乙方开出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 日内付款。

6.1.3剩余 %设备款(即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由甲方质保期满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6.2支付方式:

7. 保 修 与 维 护

7.1设备质保期为 个月,自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次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免费维修、零部件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质量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在48小时内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2质保期期内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采购商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保金内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7.3 质保期内设备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7.4 质保期过后,乙方对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收取成本费,只要甲方提出书面维修、更换要求,乙方应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

8.质量保证

8.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材质或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设备可供正常和恰当地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设备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设备的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8.2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或缺陷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或其他甲方认为正当的理由,使得甲方无法在设备调试完成后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甲方在设备安装验收后的一年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9.保密

9.1 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披露的且标注为“保密”或“秘密”的任何标准、规范、计划、图纸、模型、样品、资料或其他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向与执行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上述文件时,应保证有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由于乙方原因或人员引起泄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9.2 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9、对侵权索赔的辩护

9.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合同项下设备或设备的一部分时,免于遭受第三方就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提起的诉讼、仲裁或任何请求。

9.2如果发生因乙方出售的设备或设备的一部分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的情况,且甲方将此等情况及时通知了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了合理的信息与协助,并且授权乙方独立进行辩护和解决索赔问题,乙方将自费进行辩护,并支付全部费用和由于该案最终判决或裁决/裁定而支付的赔偿金,以及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0. 误期及缺陷

10.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或迟延安装调试完成的,每迟延一日按设备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第三方采购。乙方除承担延期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 设备经采购商检验证实存在缺陷或零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根据情况选择:(1)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要求供应商更换有缺陷产品的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使产品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无论甲方选择(1)或者(2),乙方均还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设备总金额的 %计算。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履行被迫停止或不得不推迟履行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引致的延误及损失减至最小。

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有关情况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给对方以便其检验和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3日内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11.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天,双方应就合同执行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并尽快达成书面协议。如果未能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3.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4.合同的更改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附件包括: ,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⑸ 建设生产皮带输送机厂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营业执照,皮带机生产许可证。办皮带机生产许可证必须做样机应对检查。如果要生产煤矿使用的皮带机的样话,还需要申请安标证,同样需要制作样机。你从网上搜易下相关的申办手续说明,里面说的很明白

⑹ 锅炉安装施工合同的格式是怎样

签订合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写入相应合同条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第二条 工程期限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⑺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的性质问题,是属于买卖合同,还是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或者其他求指点

采购合同从字面上理解应当属于买卖合同,材料采购合同中经常包括检验、试验,甚至加工应用的内容,设备采购合同更是经常同设备安装工作捆绑在一块,纳入到合同中。工程建设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多数只能说是以买卖内容为主,兼带其他相关成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细则》对建筑工程分包范围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7)皮带输送机供应及安装合同扩展阅读: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⑻ 煤矿井下安装皮带输送机都有哪些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

、安装前的准备
1:技术性准备
a:要求地测科放出机巷皮带中心线及皮带机头滚筒中心线 ,定 出皮带基础高度。皮带中心线要求每间隔50米给一个点。
b:准备好皮带安装技术资料。
2:设备准备:需安装的皮带各部件必须检修完好且数量够。
3:工器具准备:施工用工器具必须准备齐全。
4:人员准备:施工人员必须有专人负责,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及工作原理。
二、安装方法:
1、安装顺序:皮带机头及传动部→储带仓→皮带中间架→皮带机尾段→穿皮带
2、首先将皮带双层沿着机巷铺开,然后按照安装顺序进行铺设,皮带架安装好后将皮带接头做好并用通条连接并将中部皮带上架,同时将机头、机尾滚筒皮带穿好。主副滚筒穿皮带时,首先应将电机供电接通,然后通过点动电机并经人力配合穿好储带仓段皮带。
3、皮带安装中心线必须保证与测量放的皮带中心线相重合,以保证安装质量。制做皮带接头时各皮带扣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三、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方法
采用5T电机车和JD-11.4绞车配合运输,5T及以上大件每次只准挂一车,其余小件可串车运输,但串车量每次不多于2车,必须用φ18.5mm的短绳扣连接好。
2、皮带安装过程中起吊设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起吊工器具必须完好齐全。
B起吊前要进行试吊确保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C起吊设备下严禁有人工作行走或逗留。
D起吊工具器必须有专人检查。
3、 穿皮带时应注意,点动皮带时滚筒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以防发生意外。
4、皮带安装结束后,经检查无问题并在皮带保护和信号齐全完整的情况下进行试运转。
5、皮带试运转时必须由熟练的皮带司机操作,机头机尾每处不少于三人,中间段要求每间隔100米有一人监护。试运转人员必须服装整齐,袖口等要求扣好。试运转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机处理

⑼ 煤矿安装带式输送机的步骤

皮带输送机的安装 安装前: 转运塔和料仓结束后再进行皮带机安装。 注意事项: 所有皮带机的安装和调整按照地质参数和图纸进行。 安装工作: 划线 检查土建施工,查看地脚螺栓和预埋钢板情况 检查皮带机各个部件的位置 根据地脚螺栓安装桁架 安装和调整设备(包括上下托辊、刮水器、驱动装置等) 安装胶带提升机 安装伸缩头 安装导料槽 安装拉紧装置 安装所有电气部分支架 胶带切割和硫化连接 安装结束前的工作 检查: 在胶带安装前检查皮带机是否和图纸和地质图形参数一致。 电气部分: 安装电缆管道 安装限位开关、保护装置、电控柜等 安装点灯 铺设电缆 连接电线 喷漆: 清洗油漆损坏的部分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补喷油漆。 润滑油: 按润滑油操作手册规定的程序将添油脂或润滑油加到如下设备:减速机、联轴器、起重机、轴承座、电机轴承等。 主运巷带式输送机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根据01工作面回采运输需要,主运巷采用铺设DSJ80型伸缩式皮带运输机运煤。为保证无轨平板运输车回运皮带机头、机尾、皮带等大件及安装工作的施工安全,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装工程概述
主运输巷皮带运输机铺设包括:
1、 01工作面下顺槽:一部、二部皮带;
2、北翼主运巷皮带
3、主运巷:一部、二部、三部皮带;
4、南主运巷:一部、二部、三部皮带;
5、主井皮带
6、地面走廊皮带
三、带式输送机安装前准备:
1、将巷道所有支护、顶、帮认真检查一遍,确保支护完好。
2、按安装顺序将安装部件分别运至安装点附近。
3、检查安装工具是否齐全可靠。
4、把安装地点整平,必要时加垫板。
5、根据巷道中心线定出输送机安装中心线,并且在顶、底板上标志出来。
四、安装顺序:01工作面下顺槽一部、二部皮带;——北翼主运巷皮带——主运巷一部、二部、三部皮带;——南主运巷一部、二部、三部皮带;——主井皮带——地面走廊皮带;
五、安装过程如下:
1、固定机头底座大件。根据机头与其主要运输设备转接情
况,确定机头滚筒位置后,利用导链将各个大件和主滚筒等逐件吊
起对应安装;机头主体对应安装好后,再将卸载臂、卸载滚筒、清扫
装置、贮带仓部分、固定折返滚筒、拉紧绞车、上下托辊分别上齐上
全,并将机头部分穿好输送带。
2、机身部分安装。首先从机头部分逐个将“H”架杆成直线
平整地沿巷道从前向后对应安装,同时安装底托辊。然后在巷道
另一侧展开输送带,人工将输送带抬至“H”架内底托辊上。安装
上托辊,最后再将展开的第二层输送带人工抬至上托辊上。
3、机尾部分安装。确定机尾底座位置,固定机尾底座,安装
机尾架、转载机滑道、缓冲托架等,并与机身架杆相连,穿接机尾输
送带,并将所有输送带接口用钉机钉牢、卡紧成为一体。
4、在机尾部分安装机尾移动装置(包括特制千斤顶、小链、操
纵阀、链轮等)。
六、运转调试:
1、接通机头电机和拉紧绞车电机电源。
2、通知作业人员避开带式输送机,开动拉紧绞车拉紧输送带。
3、按规定对联轴器、减速箱和各注油孔添加油脂。
4、清理输送带上面和输送带下面的杂物。
5、发出开机信号,同时检查各部件有无异常.若正常,安装工作结束。
七、安装时安全注意事项:
1、展开输送胶带卷时,人员必须站在展开方向后面,并配合默契,防止前方有人,造成撞伤事故。
2、大件起吊及安装过程中,注意不要碰撞巷道支护。安装人员一
定要注意安全,以防部件挤、撞人等人身事故发生。
3、带式输送机头要打好戗柱,并保证固定可靠。起吊大件,要选择好工具,不准用开口锚链、铅丝等物件作为起吊工具。
4、人工抬运设备时,必须保证口令一致,步调一致,轻抬轻放,并清理好退路,保证巷道畅通。 MT 654—1997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前 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1819:1977《连续搬运设备——安全规范——总则》的一般安全要求,重点结合我国煤矿带式输送机设计、使用的特点和特殊安全要求,首次制定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标准、以提高煤矿带式输送机的安全性能,防止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云海、陈骥、侯红伟。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负责解释。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以下简称输送机)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煤矿井下用带式输送机,也适用于有爆炸性危险的露天煤矿、选煤等工作场所用带式输送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d”
GB 3836.3—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e”
GB 3836.4—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B/T 13561.3—92港口连续装卸设备安全规程 带式输送机
MT 113—1995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 147—1995煤矿用阻燃抗静电织物整芯输送带
MT 450—1995煤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阻燃抗静电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ZB D93 008—90煤矿井下用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
煤矿安全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2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正常工作条件normal working conditions
由使用输送机的有关各方一致同意的规定条件。它是由用户规定并在订货时制造厂同意的,或者是在制造厂印刷标准产品样本时规定的条件。
3.2 人员personnal
操作输送机本身的人员和法定可在附近停留的人员。
4 基本要求
4.1 输送机的设计和使用等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符合GB/T 13561.3中的通用安全规程。
4.2 输送机的技术要求应符合ZB D93 008的规定。
4.3 输送机的使用条件必须满足其正常工作条件。对有特殊要求的输送机,应另行规定相应的专用安全规则。
4.4 输送机产品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标志的规定。
5 安全规则
5.1 设计和制造阶段
5.1.1 应保证输送机在所有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强度,确保输送机工作的可靠性。
5.1.2 在整个输送机线路上,特别是在装载、卸载或转载点,应设计成能尽可能地防止输送物料的溢出,并考虑适当的降尘措施。
5.1.3 输送机的输送倾角应充分考虑到输送物料的特性,使输送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不应发生滚料、洒料现象。
5.1.4 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其安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MT 147和MT 450的规定。对非金属材料的零件,其安全性能应符合MT 113的规定。
5.1.5 输送带应具有适合规定的输送量和输送物料的宽度。如果需要,在装载点或卸载点装设导料板或调心装置。
5.1.6 与输送机配套的电动机、电控及保护设备必须符合GB 3836.1~3836.4的规定,并具有指定单位发放的防爆合格证明。
5.1.7 输送机任何零部件的表面最高温度不得超过150℃。机械摩擦制动时,不得出现火花现象。
5.1.8 输送机必须装设打滑、烟雾、堆煤、温度保护及防跑偏、洒水等装置。
5.1.9 在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的输送机应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5.1.10 输送机长度超过100m时,应在输送机人行道一侧设置沿线紧急停车装置。
5.1.11 所有会发生超速或逆转的倾斜输送机必须装设安全、可靠的制动装置或逆止装置。此类装置的性能要求应符合ZB D93 008中3.11的规定。
5.1.12 在一台输送机上采用多台机械逆止器时,如果不能保证均匀分担载荷,则每台逆止器都必须满足整台输送机所需的逆止力距。
5.1.13 采用多电机驱动其大规格的逆止器应尽量安装在减速器输出轴或传动滚筒上。
5.1.14 固定型大功率输送机应考虑采用慢速起动和等减速制动技术,以确保输送机的起(制)动加(减)速度在0.1~0.3m/s2范围内。
5.1.15 矿用安全型和限矩型偶合器不允许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使用油介质时必须确保良好的外循环系统和完善的超温保护措施,并持有煤炭工业部安全主管部门同意下井使用的证明。
5.1.16 张紧装置应保证输送机起动、制动和正常运转时所需的张力。
5.1.17 输送机电控系统应具有起动预告(声响或灯光信号)、起动、停止、紧急停机、系统联锁及沿线通讯等功能,其他功能宜按输送机的设计要求执行。
5.1.18 电气设备的主回路要求有电压、电流仪表指示器,并有欠压、短路、过流(过载)、缺相、漏电、接地等项保护及报警指示。
5.1.19 输送机的前后配套设备应采用联锁装置,不允许任何一台设备向另一台非工作状态或已满载的设备供料。
5.1.20 输送机可移动部件(如伸缩机构或张紧装置等)在极限位置上,必须设置安全挡块以限制其规定的行程。用于升降的移动部件及装置必须装有能防止意外降落的安全装置,并严禁人员进入其下方位置。
5.1.21 输送机应避免锐利的边缘和棱角。
5.1.22 所有常用的润滑点和检查孔应易于接近,并在作业或检查时不需拆卸防护罩。
5.1.23 输送机结构应保证:易损部件和零件便于更换;驱动装置不需拆除驱动滚筒即可安装和更换(电动滚筒除外)。
5.1.24 在输送机运动部件(如联轴器、输送带与托辊、滚筒等)易咬入或挤夹的部位,如果是人员易于接近的地方,都应加以防护。
5.1.25 如果输送机线路上存在剪切、挤压点或挤压区(如凸弧段处或接近固定部件处),也应加保护装置(如固定栅格等)。
5.1.26 输送机的制造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出厂和使用。
5.2 安装阶段
5.2.1 所有零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并进行组装调试后方可出厂进行安装,输送机的安装质量必须符合ZB D93 008—90的规定。
5.2.2 所有动力设备或全套装置应在明显易见的地方装有永久性和法定的标牌,并标明:
a)制造或供货者名称;
b)制造年份和出厂号。
5.2.3 设备的所有工作台或司机室应保持水平。
5.2.4 所有通道、扶梯、阶梯或平台最少应有0.5m宽的通道,如果输送机的可移动部件与固定障碍物之间的通道宽度小于0.5m,应设防护装置。
5.2.5 高于地面1.5m以上的平台、地板或类似结构物应设有固定的通道。其通道最好为带板条的斜坡或阶梯,阶梯与水平的夹角不超过60°,否则,梯子应装有坚实的扶手。
5.2.6 所有平台或通道的地板和阶梯及台阶的踏面应适合输送机的工作条件,且应有防滑措施。
5.2.7 在输送机距地面2m高度以下,人员可以进出的区域内,应避免锋利的突出棱角。否则应加设保护措施。
5.2.8 如果设备下方净空高度小于1.9m,建议采用跨越设备的通道。
5.2.9 如果输送机设备伸进坑内或穿过楼层而出现孔口时,应在孔口处设保护栏杆和脚挡板。
5.2.10 如输送机跨越工作台或通道上方,应设置适当的防护装置,防止输送物料意外掉落。
5.2.11 重锤张紧装置附近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人员进入重锤下面的空间。
5.2.12 防护罩应定位牢固,在移动或更换时不需拆卸其他零部件。
5.2.13 所有通道、扶手拉杆、阶梯、梯子、护栅等均应在输送机投入使用以前装好。
5.2.14 在输送机巷道内禁止烧焊,输送机机头、机尾前后10m的巷道支护应用非燃性材料支护。
5.2.15 输送机巷道内应敷设消防水管,机头、机尾和巷道每50m处应设有消火栓,并配备水龙头和足够的灭火器。
5.3 使用和维护阶段
5.3.1 输送机不应用来完成设计规定以外的任务,也不应在非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
5.3.2 用户应注意保证输送机有规律地加料,尽量避免超载。尤其不允许用户在不与设计、制造单位协商的情况下改变装料点位置或增大其输送量以及进行其他影响设备性能的改动,以防产生不良后果。
5.3.3 严禁输送机乘人。对乘人专门设计的输送机,应符合有关运人的专用规则。
5.3.4 输送机的所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并设专人定期检查和校验,保证其工作的可靠性。
5.3.5 输送机及其主要部件应按制造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良好的保养,对运动部件和清扫装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调整、维护和清扫,这些作业应在设备静止并关闭驱动装置后才能进行。所有装载点、工作站和通道应保持整洁。
5.3.6 输送机运转时不允许打开检查孔。
5.3.7 严格输送机专职司机责任制,经常巡回检查输送机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特别是所有起动操作必须由经过考核并持有上岗证的人员执行,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操作或干扰设备的正常运转。
5.3.8 沿线停车装置必须让全部工作人员了解其功能,装置应操作方便,并定期校验。
5.3.9 输送机正常停机前,须将输送机上的物料全部卸完,方可切断电源。
5.3.10 输送机意外或事故停车再重新起动之前,须预先进行详细检查,弄清停车的原因,并排除故障。
5.3.11 严格禁止人员跨越输送机设备或从设备下面通过。
5.3.12 输送机在运转或使用中的检查和调整作业在装有防护装置的情况下进行,在防护装置不卸掉无法进行所述作业的情况下例外。如果某些防护装置不得不卸掉,则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严格禁止接近有咬合危险的部位。
5.3.13 如果拆除防护的部位位于工作区域或过道处,这些区域在设备运转时必须围住,防止人员靠近。
5.3.14 在修理防护装置时,必须在输送机停车,驱动装置不能起动以后才能进行,重新起动前应装好防护装置。如果不得不在无防护装置的运转设备上进行维修,必须有一个守护人守护着正在工作的人员,守护人应熟悉在意外的情况下采取何种措施,并应紧靠着一个随时可以停车的装置。

⑽ 皮带输送机怎么安装和维护

一般是:划中心线—安装机架(头架—中间架——尾架)—安装下托辊及改向滚筒—将输送带放在下托辊上—安装上托辊—安装拉紧装置、传动滚筒和驱动装置—将输送带绕过头尾部滚筒—输送带接头—张紧输送带—安装清扫器、带式逆止器、导料槽及罩壳等,接头时张紧装置应在最松位置,以便接头后有较大的张紧行程。
输送机的长期正常运转和是否正确、安全地操作,是否与定期维 护保养有直接的关系。不正确的操作会造成设备和人身事故。造成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物料砸坏输送带和跑偏撕裂输送带。 必须尽量降低落料高度以减少物料的冲击,当落料高度超过1.2米时,在设计导料槽和给料机漏斗时应使物料不直接冲击输送带面上。输送混有大块物料的物品时,应在物料达到输送带之前经过特别的倾斜的栅格,让粉状和小块物料经过栅格先落到输送带上,而大块物料则沿着栅格滚到小块物料的输送带上,从而防止大块物料直接冲击带面。
引起人身事故的原因通常是在输送带运转时进行清理或更换零部件。因此,坚持维修制度是避免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 若机尾滚筒后方设有人行通道时,应在机尾一侧设立栏杆或护罩,防止人员不慎被输送带卷入。在车式拉紧或垂直拉紧装置的重锤块下方应设立护栏,防止人员走入重锤下方发生危险。 输送机应尽量在带上物料卸尽后停车,并以空载启动为宜。在多台联合使用组成运输系统时,亦应按此要求编制先后启闭的电气控制系统。 每台输送机应有使用维修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根据输送机的不同工作条件,可参照下列内容编制维修保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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