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妮宝贝信息
安妮宝贝,作家。曾任职中国银行、广告公司、网站、杂志社等。1998年起发表小说,题材多围绕城市中游离者的边缘生活,探索人之内心与自身及外界的关系。至今出版长篇小说、短篇小说集、摄影图文集、随笔集《告别薇安》《蔷薇岛屿》《清醒纪》《莲花》《素年锦时》等各种著作。文体自省疏离,风格清洌,拥有大量读者。作品均持续进入全国各类畅销书排行榜,更被引介到香港、台湾、越南、韩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地区和国家。现居北京。
Ⅱ 安妮宝贝的沧海蝴蝶全文
沧海蝴蝶
王菲又出新专辑。只爱陌生人。过了一段时间才去买。因为知道自己会喜欢,所以有从容的心情。
直到一个清冷的黄昏,走到熟悉的音像店里。没有看别的CD,只是对老板指一指墙上的那个穿黑衣服的女人。拿在手里,看到一些美丽的歌名。
开到荼蘼。过眼云烟。百年孤寂。守望麦田。催眠。还有蝴蝶。
开到荼蘼是亦舒的。是亦舒典型的用平淡凸显疼痛的小说。马尔克斯的百年孤寂和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也很好。她把它们的题目用来唱歌。
一整夜都放着那首蝴蝶。
嘴唇还没张开来,已经互相伤害。约会不曾定下来,就不想期待。
电话还没挂起来,感情已经腐坏。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也去得快。
给我一双手,对你依赖。给我一双眼,看你离开。
就象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
给我一刹那,对你宠爱。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
等不到天亮,美梦醒来我们都自由自在。
林夕的歌词写得完美无缺。让人的心恻然。
看透风景的人,原来只有了一双冷漠的眼睛。
王菲用她一贯慵懒散漫的声音,唱着爱情的空洞。
爱情一只脆弱华丽的蝴蝶。
用国语唱歌的人,也只剩下一个王菲可以听。
偶尔买的几张中文CD,始终只有这张无所适从的脸。不太漂亮
的脸。但因为那一点点自我的神情。那一点点冷漠。所以是美丽的。
暗涌和约定是她的一个高峰。蝴蝶又翻越了一重山。她的歌越来越显得人性剔透。也越来越冷淡。
一些杜绝语言的厌倦。一些失去期待的绝然。没有人可以爱。也不想爱上任何人。
不相信爱情的人。只是因为曾经沧海的心情。已经不是常人能够体会。
刚好那天去参加婚礼。一个久不曾见面的女孩,告诉我,她已和相处多年的男友分手,决定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有自己的公司和大套的房子。
当然外表远没有以前男孩的高大英俊。但是,生活是很现实的。
她对我无奈地笑笑。安,我们只能接受现实。
和她一起等在暮色迷离的大街上。少年的朋友,彼此目睹过爱情上的起落和反复。终于,人大了。心,也平静了。
我对她说,你的选择是对的。
如果没有爱情。有物质的生活也是好的。
就象喜宝说的,想有许多许多的爱。如果没有,就想有许多许多的钱。
不是不想为一个爱的人,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
只是没有那个人。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值得。
所以就好好打算自己的生活。
所以王菲唱,回忆还没变黑白,已经置身事外。承诺不曾说出来,关系已不再,眼泪还没掉下来,已经忘记感慨。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得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第一次写王菲,也是在参加完一次婚礼的时候。写了风中樱花。
又见王菲,不曾刻意。却又经历了一次朋友的婚礼。
很多人急急忙忙的结婚。原来大家的心都是害怕寂寞的。想有个人陪在身边。
想在深夜的时候,有温暖的手可以抚摸。想把自己对生活的厌倦寄托在另一个厌倦着的人身上。想改变自己的贫乏。
我有时也会感觉寂寞。但觉得有个孩子,会比有个男人,更能让自己快乐。
男人你是没有办法改变他的。对于一些男人的缺点,比如平庸的外表或者内心,没有人可以强迫你去接受。你也没有必要让自己几十年如一日,对着一个比生活更容易让人厌倦的男人。
有个孩子却是好的。那个男人必须聪明英俊。你不要他的任何诺言,也不需要未来。因为一个聪明英俊的男人,他会和你一样容易厌倦。优秀的人都容易对比他逊色的事物厌倦。所以你们注定已经无法拥有平淡的长久。象那么多匆促结婚的人,白头到老。但是可以有一个孩子。
如果是个女孩,你可以看着她从一个芳香柔软的BABY长成冰雪聪明的大女孩。
如果是个男孩,他会具有优秀男人的基因,你看着他一天天的变得高大和英俊。
所以朱迪福斯特拒绝透露孩子父亲的名字。在沉默的羔羊里面,她是这样面容沉静的女子。带着淡淡的忧郁。
某些时候,我能理解一切似乎反常于人性的现象。因为明白它无法被世人接受的苦衷,正是因为人性的表露到了极致。比如有婚外恋的男人或女人,也许仅仅是害怕那种被生活沉沦的恐惧。虽然我不熟悉婚姻,却可以触摸它的本质。
它是人为制定的制度。它和人性是冲突的。
王菲离婚后,会带着她的女儿过自由的生活。也许会有情人。但不会太快有婚姻。
我想她也已经是厌倦的女子。
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也去得快。
因为如果停留太久,对你我来说,其实都已经是一种消耗。
我们可以各自去更远的地方,看看陌生的风景。
因为已经有过一刹那,感受到的深情和宠爱,就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送你离开。
因为等到天一亮,我们的美梦就要醒过来,发现自己依然自由自在,也依然孤独。
因为彼此都无法再有任何责怪。
因为我们同样都飞不过沧海。
Ⅲ 如何评价安妮宝贝
安妮宝贝,笔名庆山,作家,浙江宁波人。曾任职中国银行、广告公司、网站、杂志社等。出版长篇小说、短篇小说集、摄影图文集、随笔集等各种著作。1998年起发表小说,题材多围绕城市中游离者的边缘生活,探索人之内心与自身及外界的关系。2014年6月“安妮宝贝”发微博证明自己笔名改为“庆山”。
其实对于一个人的评价好与坏,要看是否对这个人喜欢,我个人比较喜欢阴郁冷艳的文字。
Ⅳ 安妮宝贝写的序有哪些书
安妮宝贝写的序- -面对大海,春暖花开
网址 http://xuanqin.bokee.com/3181767.html
一直觉得城市生活的病态
是在于它制造的巨大观念黑洞
让我们误以为自己是无法得到满足的
强盛的物质本能和权利欲望
建立起一些世俗标准 驱使人们为此颠簸起伏 无法停止
为此 不断付出自己的时间 健康和生命而不自知
.....
天蓝色的彼岸
一次温暖的关于生命和死亡的启蒙 读《天蓝色的彼岸》
《约伯记》里说:海中的水绝尽,江河消散干涸。人也是如此,躺下不再起来,等到天没有了,仍不得复醒,也不得从睡中唤醒。这是关于死的一段描写。
我看这本英国人写给少儿的书,在一家阳光灿烂的咖啡店的露天座位里。眼前走过形形色色的成年人。最起码在外表上来,他们都显得健康而强壮。而Alex Shearer的主人公哈里,是一个被卡车撞死的小男孩。我不知道,有多少孩子,会得到父母或者身边环境带给他的关于死亡的启蒙。得到爱或其他知识的启蒙很重要也很容易。但死亡是大智慧。并且通常是禁忌的话题。所以我觉得写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有她可被尊敬的地方。
哈里试图回到活着的世界,见到他的学校,家庭,他所曾经爱过和恨过的人。这一趟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但在小说里持续行进的旅途,对他来说,仿佛是抵达某个地方的必然进阶。他因此而循序渐进地发现生命的真相。包括获得所有他还未曾来得及长大及成熟起来的心智。比如对生活细微感受的留恋和珍惜,对感情的谅解及宽恕,以及学会如何去爱与告别。
当我们活着的时候,享受季节轮回,食物,繁花似锦,各种气息及味道,与人的感情,互相亲吻的温柔,哭泣,以及情欲欢愉……细微至一阵突然扑到面庞上的风,青翠绿叶上跳动的明亮阳光,爱人皮肤上的温度变化,一杯午后咖啡的烘焙清香,都会让心轻轻荡漾。
是。这就是我们的生。这所有的时间蔓延,幽微瞬间,带来的光亮,使我们有耐心在落寞的世间继续忍耐和行走。所有的人都清楚,一旦离开这光亮,开始渡河,走到对岸,吞噬我们的将只是沉寂黑暗。它剥夺人的一切意识。它没有归途。因为它就是归宿。
我见到过的死亡,是一个人肉体的彻底停顿。因为这停顿,他所有的爱恨,需索,贪恋,失望,以及苦心经营都失去意义。曾经他做过任何事情,说过的任何话,似乎都只是在为这肉体服务。为这肉体的欲望和无助,与时间做抗衡。但在他死去的时候,他获得的平静,使他身边的人,与之一样得到超脱。常常,我们会因为见到最爱的人的死亡,而感受到他在内心深处的与时间共存的意义。并且,我们因此而蜕变。
当然也会有一些人,会希望自己能够不死,或者根本就不去考虑这个问题:在某一天自己会死。所以他们肆无忌惮地生活。印象最深的事,是城市患了传染疾病的时候,所有的人在假象中的死亡逼近的时刻,才开始想到给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打电话,问候他们,彼此说出温暖的语言。
有些人甚至辞职,远走高飞,第一次明白过来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或者第一次想去真正地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善待自己真正喜欢的人。
死亡的真相,原是有巨大的力量可以震慑和控制我们。除非我们当它不存在。并且忽视和误解它。
但它是这样缓慢,寂静,或者突兀,直接和粗暴。我们与它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对等。无从探测,并只能接受支配。但死,不会是生的一个对立面。它与生之间的关系,仿佛是彼此映照在一面镜子中的影像。没有差异。彼此包括。并且无时不刻在互相观望和对峙。
我曾经阅读一本法国人写的薄薄的小书。书名就叫《死亡》。书的末段说,如果我们只热爱生命而不热爱死亡,那是因为我们并不真正热爱生命,这种说法绝对没错。
而我读完这本关于蓝色彼岸的书,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其实是他们对待死亡的态度。他们如何面对死亡的命题,决定了他们会如何选择对待生命的方式。就是如此。
我相信,这种说法也不会有错。
所以这本书的意义不仅仅是对孩子。它的纯真简朴的道理,一样适用于成人。
————安妮宝贝Ⅳ 看过安妮宝贝作品的来.
北大教授戴锦华在她的文章《世纪末的华丽》中这样评价安妮宝贝:“在安妮的笔下,那(都市)是永远的漂泊流浪的现代丛林,也是无家可归者的唯一归属。我为安妮笔下的颓靡和绮丽所震动,在那里生命如同脆弱的琴弦,个人如同漂流中的落叶……安妮宝贝的作品,展现了一脉中国大陆版的世纪末的华丽,一份灰烬间的火光的弥留。”
《告别薇安》是使安妮宝贝一夜成名的代表作,也是各大书店的畅销书之一。城市黯淡的背景,白棉布裙的女孩,一个名字叫林的男人,关于爱情和死亡的黑色主题。这部作品在网络上出现后即被迅速传播,至今在青少年中间影响深远,其文风也多被模仿。
安妮宝贝作品中的人物多为都市中的灵魂飘荡者,外表冷漠,内心狂野,隐忍着叛逆的激情。他们受到焦灼和空虚感的驱使,有沉沦的放纵,也有挣扎的痛苦,一再踏上孤独的探索路途。网络读者评价其作品“辞藻阴郁艳丽,行文飘忽诡异”。其小说的主题往往关乎孤独、爱、死亡和漂泊。
而在《清醒纪》里充满了精辟与悲凉,甚至开始有了暗藏的喜悦。论者认为,既伤且凉,说明一个作家真正成熟了,不再沉陷于纯粹的悲伤而无法自拔。为此记者拨通了电话,电话那头的安妮声音温柔而年轻,甚至带着淡淡的羞怯,与想象中的叛逆不羁(她笔下人物的典型形象)实在相差甚远。
以上是网络的评论,我想安妮宝贝是一个生活在世俗之中,被各种条件限制无法自主的人,但是她的心是狂野而渴望自由的,她的作品反应出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和矛盾。我一度不喜欢她的作品的颓废,好象除了颓废就是颓废,不过看过一点《莲花》,感觉有所改变,好象一个女子,从之前的年轻而不安定的思想,走向成熟,淡定,犹如一朵莲花,静静地那么开着。更喜欢她后面的作品,前面的那些,感觉风格有点雷同,我想,她后面的作品应该会越来越精彩,越来越有完整的人生价值观。Ⅵ 无处告别的安妮宝贝《无处告别》
原文:
我和这个男人一起等在街边花店的遮阳蓬下时,一场突然的大雨正横扫这个城市。
潮湿的冷风里有玫瑰枯萎的香。我站在那里。看见他拿着摩托车头盔向这边跑来。
平头,锐利的眼神,穿一件烟灰的布衬衣。
那时候不知道我们的方向是一致的。
都是去赶赴一个婚礼。
林和他的新娘在一个酒店里有一场盛大的婚宴。
我对花店老板百无聊赖地闲扯。干花看起来象木乃伊,没有灵魂。
老板笑着说,鲜花不好卖呀,放一个晚上就憔悴了。
那是因为它等不到来要它的手。我抽出一枝枯萎的玫瑰,对他说,它肯定已经等了很久。
那个男人微笑地看着我,饶有趣味的样子,但甚么也没说。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在此后的五个小时以后。
我从酒店的大堂走出来,他等在门口。
他说,我送你回去。你醉了。
雨还是在下,但只是清凉的雨滴,轻轻打在我燥热的脸上。
他把车子开得很慢,我感谢他的沉默无言,让我在他的背后,无声地流下泪来。
小时候,是一个有点古怪的女孩。
最喜欢的事情,是一个人跑到湖边的草地上去捉蝴蝶。
那时寄养在郊外奶奶家里。
把捉来的蝴蝶都关在一个纸盒子里。
一天,一只蝴蝶死掉了。
恐惧地想到,这些美丽的生命都会离我而去。无法抵挡。
没有问任何人应该如何。
在一个下午,跑到湖边挖了一个洞,然后把还在扑闪着翅膀的蝴蝶一只只活埋。
灿烂的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睛,手指上都是蝴蝶翅膀上的粉末。粘稠的象无色的血液。
终于是安全的。没有任何变故可以让我痛楚……
我想象着我的心象玻璃一样碎裂。随着刺耳尖锐的微微响声,在瞬间破碎。
净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浓密的长发,一双眼角微翘的眼睛。
我那时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女生,但总是在上课时看小说。
一天数学老师忍无可忍,不管我还是个当班干部的女孩,叫我站到教室外面去。
我独自走到校园里。寂静的操场只有阳光和鸟群。
那是深感恐惧的一刻,所有的人都离我而去。
下课铃一响,看见净飞快地向我跑过来,然后一声不吭地看着我。
我坐在篮球架下面,面无表情。
净说,你真勇敢。
多年以后,我还是会不断地会想起那个瞬间。
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向门外走去。教室外的阳光灿烂如水,而我的背后是一片寂静的黑暗。
我所有的自尊和羞愧在那一刻无声地崩溃。
他把我送到楼道口。在拐角的阴影里,他的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脸颊。
好好睡一觉,好吗?甚么都不要想。
忽然感觉他甚么都知道。
他的眼睛看穿了我每一颗眼泪后面的阴暗。
我推开他的手,向楼上走去。
看见林的时候,他正从隔壁的教室走出来。
阳光细细碎碎地洒在他的黑发上,那是一张明亮的让人愉悦的脸。
一直到死,我都是个会对美丽动容的人。
那种疼痛的触动,象一只手,轻轻地握住我的心。
那时我十四岁。
有很多场合我们会碰到。
他是隔壁班的班长。传闻很多女生都很喜欢他。
但他是那种温和而洁身自好的男生,对谁都保持距离。
那时我是一个出众而又孤僻的女孩,常常穿着白棉布的裙子。却不喜欢说话。
有时会在黄昏的时候,独自光脚穿一双球鞋,在操场上跑步。
喜欢暮色弥漫的大操场,寂静空阔,看得见天空中飞过的鸟群。
我一圈又一圈地跑着,在激烈的风速中体会心跳的挣扎,直至自己筋疲力尽。
六年以后,林第一次来我家看我。
他考上北方的大学,来向我道别。
其间我们上了不同的重点高中,写了三年平淡而持续的信。
也许这是他的风格,谨慎的,缓慢的,但又持久。
而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无声的溃烂。
我隐藏了所有的想象和激烈。
林站在院子里,是夏天的晴朗夜晚,风中有盛开的蔷薇花香。
他穿着一件浅蓝的衬衣,肩上是飘落的粉白花瓣。
我伸出手去,轻轻拂掉他肩上的花瓣。
林微笑地低下头去。
我们都知道彼此不会多说任何言语。
我们只是继续。
校园的文史图书馆,那砖砌的老房子。
有阴暗空寂的木楼梯,满墙爬着的青苔。
净和我总是在上自修课的时候溜到那里去。
记得午后的阳光如流水一样,倾泻在泛着尘土味道的房间里。
我们坐在高高的窗台上,望外面宁静的操场。
还有一棵很老的樱花树,在春天的时候,粉白粉白的花朵,开得好像要烧起来。
就在那里,净拿了松写给她的信给我看。
松是班里一个沉默寡言的男生。我们都很意外,他会写这样的信。
净说,他和我想象中的人完全不同。
我喜欢那种笑起来邪邪的,英俊得一塌糊涂的男人。你呢,安。
我好像没有想过。
我知道,你喜欢象林那样的。你们两个最会装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你想过有一天,林可能会吻你吗?
他会的。
你确信?
是,我确信。
林的信从遥远的北方,一封封地寄过来。
每次读完信,我都把它夹在枕边的圣经里。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每晚我都要翻开来读上一段密密麻麻的繁体字才会睡着。
林的信纸一直是有点微微发黄的很柔软的那种。
他用很长的篇幅告诉我他的单亲家庭和他在童年阴影里成长起来的经历。
我记得你的眼睛,安,你看人的眼光是明亮而放肆的。
我感觉你的灵魂会象风一样,从我的指间滑走。
但我还是一次次,惶恐不安的伸出我的手。
温暖暧昧的语句,在林的信里象花一样的盛开。
我一遍遍地阅读着它们。一遍遍地,体会内心如潮水翻涌的绝望的快乐。
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电脑上赶写稿子,忙得天昏地暗。
一边还放着很吵的音乐。
你在开舞会吗?他说。
没有,我很忙。
想请你听音乐会。
我不喜欢听那种一本正经的东西。我喜欢这种,吵人的混乱的。
我把话筒放到音箱边,想着他肯定会吓一跳,忍不住笑了。
果然他在那里说,你真是个小孩子。
有空,我打给你,好吗?我说。
好。
我感觉到他的耐心十足。可是我对他并无深刻的印象。
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过着一种异常平静的生活。
上班对着电脑工作,下班对着电脑写稿。
一份电台的兼职做的很辛苦,每天都要给节目拿出一叠稿件。
没有任何时间再空出来,认识男孩,和他们约会。
最喜欢的休息就是拉严窗帘,在黑暗的房间里睡个不省人事。
渐渐得,丧失了语言。
和陌生的一个男人一起听音乐会。不停地找话题,对他微笑,或者做个好听众。
不管如何,都是一件让我感觉疲惫的事情。
我记得他的手轻轻触到我的脸的感觉。
他说,甚么都不要想。
我只不过是曾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流下泪来。
轻易地,在一个下雨的夜晚。
如果没有了眼泪,心是一面干涸的湖。
记忆中一场非常大的雪。
大朵大朵的雪花,在寂静的天空中飘落,无声而激烈。
两个女孩趴在窗台上,屏住了呼吸。
净说,不知道以后我们会如何。
那时她们十六岁,即将考高中。
净说,不管如何,我们都不要分开好吗,安。
想想看,等我们三十岁的时候,一起在公园里晒太阳,织毛衣。
我们的小孩在草地上玩,就和我们一样好。
窗外暮色弥漫的操场,整个被纷扬的大雪覆盖。
松撑了一把伞,固执地等在楼道口。
净皱着眉看了看他。安,我们从另一个出口下去。
两个女孩悄悄地溜到楼下,一出校门就笑着尖叫着向大雪奔去。
净在大雪里脸冻得痛红,她突然紧紧地抱住安,安,答应我,永远和我在一起。
我想象在他的面前再次无声的崩溃。
我要告诉他我内心所有的不舍和恐惧。
手指上粘稠的粉末,是蝴蝶翅膀上没有颜色的血液。
我冷静地谋杀着它们。阳光刺痛我的眼睛。
诺言和深情,没有出路的潮水,一次次淹没我。
让我丧失着自由,感觉窒息。
可是现实中,我只是一个长期不接触阳光的女孩。
穿着洗得发旧的白色布裙,写稿至深夜。
所有的激情和想象变成心底溃烂的伤疤。
放假回家,林来看我。
我们出去散步,漫长的安静的散步。
沿着河边空阔的大路,可以一直走到郊外的田野。
夏天的夜空是繁星灿烂的。凉风如水,空气中到处是植物潮湿的气息。
我们走着,没有很多的话。也不看彼此。
在稻田边的田埂上,坐下来休息。寂静的夜色象一张沉睡的脸。
林说,我一直都想有一天能够有一个农场。
我们在一起,你生很多小孩,每天早上围坐在餐桌边,等着我煮牛奶给他们喝。
我笑着听他说,看他把我的手轻轻地握住。
然后一个手指一个手指地亲吻过去。
那是我们最美好的时光。我知道。
发生的同时就在无声地告别。
他的电话在深夜的寂静里响起来。
还不睡觉?
失眠了。
你要好好睡觉,知道吗?女孩子这样对自己不好。
你干嘛?
真是任性的小孩。他在电话那端轻轻地笑。
这个耐心的男人,毫不理会我对他的敷衍和反复。
我听说过他为他的单位拉来巨额广告的事情,对于这样一个百折不挠的男人来说,这并不是奇迹。
他通常过一星期左右打个电话给我,提醒我和他的约会。坚定而又不强求的机智。
我只是想见到你。安。相信我。
安在酒吧门口看见他。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的样子。
平头,锐利的眼神,烟灰的衬衣。
他说,这里有你喜欢的音乐。你这个疯女孩。
他突然有点无所适从。你居然搞得我很紧张。
他有点奇怪地说。没有一个女孩子会让我这样紧张。
那是你心中有鬼。安对他说话向来毫不留情。
音乐沸腾的狭小空间,弥漫着烟草味和激烈的音乐。
每一张忽明忽暗的脸,好像都是一张面具。
隐藏着残缺的灵魂来寻欢作乐。
只有音乐是真实的。
象潮水一样涌动,美丽而恐惧,把人所有的思想淹没。
安要了苏打水,坐在吧台边,她等待自己喜欢的曲子。
他看着她,她旁若无人的样子,不和他说话就不发一言。
他一直觉得她是个任性的孩子。但有时候她的直接和不羁又让人困惑。
你是不是喜欢我?她突然转过脸对他说。
明亮的眼睛,放肆地看着他的尴尬。
觉得你很特别。他说。我觉得我们需要互相了解。
是吗?她笑着。其实我是个特别无聊的人,你一了解就会没味的。
那就让我了解看看。
她放声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和她的眼睛一样肆无忌惮。
不记得是否曾幻想过喜欢的男人。
他的头发,他的眼睛,他的气息,他的声音。
我只知道如果他在,我会在人群里与他相认。
在命运的旷野里,也许没有彼此的线索,只是随风而流离失所。
像漂零的种子。
但是我的手里还有大把的时间。
在变得越来越老之前,在死去之前。
等着与他的相约。
等着他如约而来。
我不知道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有多少个十年可以给另一个人。
林毕业回来的那天,我去火车站接他。
我等在夜色中,看着从出口涌出来的人群。
忽然感觉内心的惘然。
那个蔷薇花架下的少年,和无数个繁星灿烂的夏天夜晚,
以及夹在圣经中的发黄信纸,维系了我们整整十年的想象。
没有任何安全感的缓慢的完美想象。
回想它,好像是一夜空幻的烟花。无声地熄灭。
我想着,我也许从没有爱过他。
我不知道爱是甚么。
但就在那个夜晚,我意识到,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坚实可靠的东西。
我们向对方惶恐不安的伸出了手,灵魂如风,却从指间无声地滑过。
他送她回家。坚持送她到门口。
那就进来坐坐吧。她打开门。
满地的书,杂志,英文报纸,CD。
一整个书架的书一直堆到屋顶。
房间里的一面墙摆满暗色的木质相框,里面是放大的黑白照片。
她在福建武夷拍的山谷的晨雾。
海面上寂静的日出。
乡间田野上的有鸟群飞过的天空。
还有她自己。那个神情淡然的女孩。
穿着白棉布的裙子,坐在铁轨边的碎石子上。
靠在咖啡店的玻璃橱窗边,窗外是暮色里的拥挤人群。在海边的单薄背影,风吹起她的发梢和布裙。
他认真地一张一张地看她的照片。
照片洗得发黄,看过去散发颓废的气息。
去过很多地方吗?
是,每年都出去。灵魂需要漂泊。
她赤着脚坐在一堆报纸上,一边翻着CD。
听音乐吗?最近我在听KAVINKERN的钢琴,还不错。
他看着她若无其事的样子。
他记得她的眼泪。
那个雨天,她的脸贴在他的背上,雨水是冷的,而她的泪是温暖的。
你应该过正常的生活。他说。嫁给我,我会让你过正常的生活。
她意外得睁大了眼睛。
我不会再让你写这些稿子,只让你每天看看菜谱。
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早点睡觉,不许你失眠。
她没有笑。
她看着他把他的手伸过来,轻轻地放她的头发上,象抚摸一朵花一样的小心。
那天你把那枝枯萎的玫瑰给我看,你说它已经等了太久。
可是你遇见了我。
诺言,有谁能够相信诺言。
刚毕业的那段日子是激烈而压抑的。
想辞职。想离开这个城市。
和父母争执。突然对生活失望。
请假半个月,去了向往已久的华山。
爬上海拔两千多米的华山绝顶时,天已黄昏。
山顶上还有一个男孩子,拿着照相机在拍夕阳落霞下的起伏山峦。
我们都一样背着庞大的登山包,穿球鞋和肥大的布裤子。
他对我笑了笑,山顶上也就我们两个人。
寂静的天空已变成灰紫色,一只孤独的鹰不停地在我们的脚下盘旋。
喝点酒吗?他从包里拿出两罐啤酒,庆祝一下我们来到了华山。
坐在山顶的岩石上,我们喝酒,沉默地观看夕阳。
直至群山沉寂,夜雾升起。
不记得说过更多的话。
分别时,他才突然说,在美好的东西面前,你的感觉是甚么。
我说,是痛。
为甚么?
痛过才会记得。
如果不痛呢?
那就只能遗忘。
在咸阳机场,空荡荡的候机厅里,我把明信片摊开在膝盖上,给林写了最后一封信。
林,我要走了。
把明信片投进邮筒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心轻轻地下坠,寂静而绝然。
压抑了我整个青春期的幻想,苍白的华丽的幻想,原是这样一场生命里的不可承受之轻。
我再一次选择了等待。
大三的时候,安和净有了分别四年以后的第一次见面。
安记得初中毕业后,净第一次来她的学校看她。
她在重点高中,净上的是职高。
在操场边的草丛里,净告诉她,她的父母在闹离婚,家里出了变故。
松每天都到校门口来等我,安。他每天都来。
阳光倾泄在净的脸上,好像一片淡淡的阴影。
安想,就在那一刻,她们发现了彼此的沉默。
也许都等着对方说些甚么。诺言也好安慰也好。
但骄傲和猜疑,象一条裂缝,无声地横亘在那里。生活已经不同。
她们都是倔强和没有安全感的孩子。
在下雨的街头,安看到净在人潮后面向她张望。
湿漉漉的短发,抹了很红的唇膏。净看过去还是漂亮的心高气傲的女孩。
安听说过她的经历。颠沛流离的生活,父母分居,找不到工作。
和松同居了三年,突然发现松在和另一个女孩来往。
净微笑地跑向她,她的手柔软地放在安的手心里,就象以前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样。
我们淋淋雨好吗,安。净雀跃的样子。
可是这是道别。她们都知道。
净已决定去北方。
我打了他一耳光,安,是狠狠的打。
就当着那女孩的面。
他的脸是苍白的。那时我就知道我们肯定是完了。
我跑下楼的时候,忽然发现听不到自己的心跳了。
安。那真的是很恐惧的一刻。没有心跳。一片空白。
他高考落榜的那一天,下好大的雨。
我在房间里感觉他在门外,打开门,他果然淋得一身湿透。
那时我自己也过得很不好。父母彻夜争吵,找的工作又不尽人意。
只有他在我的身边。
我想我是在那一刻决定和他在一起。
我一直以为自己不会爱上他。
但是,我告诉自己,这就是命运推给我的那个男人了。
没有任何幻想的余地。生活就是这样沉重和现实。
我第一次让他吻了我。在大雨中,我们两个都哭了。
他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我的一生只希望有你。
他把我的嘴唇都咬出血来。
父母离婚后,我们就同居了。
他去炒股票,日子一直不安定。
我去医院动手术的时候,很希望他对我说结婚,把孩子生下来。
可是,他说他得先找到工作。
我不知道,他其实已经厌倦这份生活。
在手术台上,痛得以为自己会死掉。
窗子打开的,看见一小片淡蓝的天空。
我问我自己,这就是我要的爱情吗。
那双男人的手,是温暖的,也是残酷的。
他如何能让我堕入这样的耻辱和痛苦里面。
净看着安,她的眼睛睁的很大。但是,空洞得没有了一滴眼泪。
我一直幻想你会来看我。安。
只有你才能给我那种干净的,相知相惜的感情。
还记得那时我们挤在你的床上,彻夜不眠的聊天。
醒过来的时候,我都发现你一直握着我的手。
我们分手的那段时间,我一直幻想你能来看我。
可是我知道我们都不会这样做。
我们的灵魂是相通的,一样的脆弱和倔强。
我们走不了一生这么长。
我们都是女孩。
在昏暗潮湿的街头,我和净告别。
我说,我先走好吗。
在所有的分离中,我都是那个先走的人。
在别人离开之前先离开他,这是保护自己唯一的方式。
净说,好。
她站在人群中,穿着一条人造纤维的劣质裙子,寂寞的,孤立无援。
我轻轻地放开了她的手。转过身去。
净冰凉柔软的手指仓促地脱离我的手心,就象一只濒死的蝴蝶,无声地飞离。
那一刻我的脸色突然苍白。
就好像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放掉的内心所有惊惶的恐惧。
幻想远离所有支离破碎的结局。所有让我心力交瘁的深情。
记忆中的阳光再次刺痛了我的眼睛。
他的手,小心翼翼地放在我的头发上。
我忽然想问他,你真的懂得珍惜一个还没有老去的女孩吗。
她的梦想,她的疼痛,她所有的等待和悲凉。
女人的生命如花,要死去在采折她的手心里,才是幸福。
可是我们都还那么年轻。
还在孤单的守望中坚持。
我对林说,你爱她吗。
那是在市区中心的一个广场里,林给了我他的结婚请贴。
是他单位里的一个女孩,执意地喜欢他,甚至和原来的男友分手。
那时距离我写信给他的日子刚好一个月。
林在长久的沉默后,选择了仓促的婚姻。
时间久了,终会爱的吧。林轻声地说。
我只是累了,想休息。
我们在来往的人群里伫立。
一些隐约的记忆在风中破碎。
夏天夜晚的凉风,空气中潮湿的植物的气息,满天寂静的星光。
还有蔷薇花架下那个肩上落满粉白花瓣的男孩。
我恍然地伸出手去,却看到手上温暖的泪水。
林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无声地打在我的手指上。
在林的婚礼上,我看着他给那个女孩戴上戒指,转过脸去亲吻她。
我的心里突然一片寂静。
我们在喧嚣的城市尘烟里告别。
我在人群中平静而孤单地走着。
繁华大街上的霓虹开始一处处地闪耀起来。
在商店的玻璃橱窗上,看见我自己。
一个穿洗旧的白棉布裙的女子。一双明亮而放肆的眼睛。
渐渐地在寂静的等待里习惯了无言。
我的生活还是要平静地继续。
日复一日地上班。回家后对着电脑给电台写无聊的稿子,一边放着喧闹的摇滚音乐。
偶尔会出去旅行,邂逅一个可以在山顶一起喝酒,看夕阳的陌生人。
或者和一个对我的任性会有无尽耐心的男人约会。
或者嫁给他,给他做饭洗衣服,过完平淡的一生。
我渐渐明白我的等待只是一场无声的溃烂。
但是一切继续。
学生会的会议上,我坐在最阴暗的角落里,看见窗外的操场渐渐被暮色弥漫。
林的声音,在空空荡荡的礼堂里回响。
伴随着女孩子宛转的调侃和清脆的笑声。
人群中,林是英俊而神情自若的。
他微笑着应对,机智温和,而又有着优等生的矜持。
我远远的看着他。
心里那种温柔的惆怅的东西,像潮水一样,轻轻地涌动。
可是我不动声色。
林突然回过头来问我,安,你有甚么意见吗。
我几乎是狼狈得摇了摇我的头。在众人的注目下,脸色苍白。
我习惯了在他的锋芒毕露下保持沉默。
从小我就是喜欢在一边察言观色的女孩。
安静的,自闭的,封锁了所有的倾诉和激情。
可是我想跑到操场上去。
寂静空阔的大操场,暮色天空中有鸟群飞过。
我想光脚穿着球鞋,再次奋力奔跑。
激烈的风声和心跳让我感觉窒息。
在晕眩般的痛苦和快乐中,感觉自己和鸟一样,在风中疾飞。
一次,又一次。
Ⅶ 安妮宝贝读后感
安妮宝贝给予我文字上的囚牢,犹如波光潋滟的水牢。而我站在水牢深处,仰望天空疾疾掠过的飞鸟,口袋里装着坐井观天的幸福。
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写她,一个异常漂泊的灵魂,一个可以将文字写成寂寞花朵的灵魂。安妮宝贝在水中编织了一座空城,而我仓皇的站在这个城中,像个迷路的孩子。安妮说她的掌心是有空洞的,而我看看自己的掌心,干燥而温暖,掌纹虽然错综但脉络清晰,我想我最终还是一个孩子。我只是需要安妮以尖锐的姿态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力度对我的灵魂进行必要的穿刺,好证明我并不麻木。
我想我是喜欢安妮的,但有时候我会主动拒绝。因为安妮总是给我大片大片措手不及的空洞以及内心流离失所的荒芜。我想那不是我这个年龄应该承受的。所以我拒绝。
可是很多时候我需要一些敏锐细小的疼痛,让我抵抗生命中呼啸而来的麻木。
我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像安妮一样真正将自己放逐,安妮对我来说就像是开在水中的蓝色鸢尾,像是生命里的一场幻。幻觉降临的时候我们从时光的两个入口分别进入,幻觉消失,我们也就告别。安妮依然是那个落拓但美丽的女子而我依然是哪个背着书包每天努力读书的孩子,什么都没有变。
一直以来,城市生活在当代文学中久久缺席,于是安妮来了,带着他那些阴郁冷眼的文字,也给人们带来了伤口以及疼痛。
那天在榕树下看了安妮新鞋的散文,写她工作的样子,写她健康的疲惫,突然发现了安妮明媚的一面,让人很是惊喜。有个网友评论说:安妮,很高兴看到你阳光的样子,丢下那些阴冷尖锐的文字吧,只要你快乐,我们都会快乐的。
感动了,为那个不知名的朋友。
快乐不是烟火只开一瞬,快乐永恒。
送给安妮,也送给我所有的朋友。Ⅷ 推荐几部好看的电影..以及安妮宝贝书里的电影...
《胭脂扣》
某夜,一冷艳女鬼来报馆求登寻人广告,并缠着袁永定不离开。女鬼原是五十年前石塘咀名妓如花,当年拜倒裙下者众,却独钟情富家子弟陈振邦。
陈门乃望族不接受妓女作媳妇,逐振邦出门,于是两人在穷困中挣扎。如花与振邦终订阴世之约,复吞鸦片自杀。如花在阴间久候不见振邦,便来阳世寻觅。永定和他的女友楚娟,同情如花的遭遇,倾力帮助她找人,现在已是1987年了,事过四十年,人已两三代,简直是大海捞针,而如花之七日期限即将届满……
袁永安在某报社广告部任职,一天他正要下夜晚,突有一名身着30年代打扮的艳丽女子出现在报馆,她要来登一则寻人启示,但又无钱付广告费。袁要她次日再来,不想她坚持不肯,并尾随他一路。在闲谈中,袁惊闻她原是30年代死去的女鬼,名叫如花,当年曾是石塘咀的名妓,爱上人称为十二少的纨绔子弟陈振邦。二人的恋情因地位悬殊遭陈父母反对,遂离家私订终生,以胭脂盒为信物。两人同居后经济拮据,再加上染食鸦片,如花知好景不长,二人约定服食鸦片自尽,来生再结缘,不想如花死去,陈被救。50年后,如花苦等陈不得,遂上阳间来寻。此时已是1987年,时守境迁。如花得袁及其女友凌楚娟帮助,终于在一家制衣厂找到早已潦倒和衰老不堪的十二少。如花将胭脂盒归还,带着无限遗恨返回阴间。
《玻璃之城》
罗众铁和张婉婷将自己当年就读香港大学时的求学经验与面对九七问题而产生的思想感情投射在作品中,使它成为一部兼具历史视野和个人感怀的影片,不过,本片在结构与包装手法上较欠缺原创性,不时流露出西片《廊挢遗梦》与港片《甜蜜蜜》等片的影子,教人感到遗憾。黎明与舒淇饰演七十年代的港大学生,原是人人称羡的金童玉女,后来因黎明参加政治抗议运动被囚,导至两人分手。不料事隔多年,当两人已各自婚嫁之后却意外重逢,在往事与旧情挥之不去下重续前缘偷偷幽会,最后死于九七年来临时的英伦街头。编导透过两人的子女处理丧事和拍卖旧居的过程,将剧情的来龙去脉分段交代,也趁机对比了昔日精英学生的为理想牺牲和今日大学生的轻浮随便,怀旧之情甚浓,不过,“试着回忆”这首西洋片金曲无疑运用得太过单调和重复,跟《甜蜜蜜》中穿插的邓丽君歌在戏剧效果上相去甚远。
《她比烟花寂寞》
这是一对有着深厚感情的姊妹。杜普蕾的姐姐是个天才笛子手,在一次邀请演出中,姐姐告诉妈妈,若妹妹不能参加,那她同样也不去。杜普蕾的确很好强,经过刻苦练习后,竟然在一次儿童乐器比赛中,同姐姐一起获了第一。当然杜普蕾拉奏的是大提琴,而姐姐吹奏的是长笛。于是,原本聚集在姐姐身上的掌声与镁光灯一下转向了妹妹。谢幕时,高傲而嫉妒的姐姐转身跑向储藏室一隅默然不作声。最后,小杜普蕾随着母亲走出比赛场,在楼梯转弯处,记者给他们留了影。发黄的照片上,唯一不笑的是姐姐。但这意外的成功固然没有到能影响姐妹俩感情的地步。
许是一个家庭仅有的精力只可能培养一位天才儿童的缘故,父母选择了小杜普蕾。若干年后,杜普蕾的名声响誉世界,而姐姐从小杜普蕾获奖的一刻起,就注定了落寞的命运。
正当姐姐混沌于工作与笛子学院时,伯乐出现了。他追随姐姐回了家,并毫不犹豫告诉她,他爱她。然后,他们便结婚。当杜普蕾知道这事后,残酷地对姐姐说,你要性生活,并不一定非得结婚。深夜里,姑娘们的卧室没有打灯,外面的星光透进来,姐姐惨白着脸回道,他让我知道我是个特别的女子。可妹妹内心的孤寂驱使她再次说出不负责任、伤害亲人的话:你,并不特别,你知道你一点都不特别……
过了没多久,杜普蕾在一次party上也结识了自己的丈夫。两个年轻音乐家用演奏音乐的方式、以最短的时间巩固了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地位。于是,杜普蕾与丈夫开始同台演出。而演出档期看上去是那么紧凑,仿佛永无止尽。
一天,杜普蕾着兰色大衣,拖了大提琴箱子,投奔已在乡下定居的姐姐与姐夫。下了出租车,她便哭倒在姐姐怀中,并要求姐夫把她这个小妹妹抱进小木屋。晚上,安顿完三个孩子后,他们就围着火炉做游戏。游戏很有意思,是猜对方在想什么。当然,这对姐妹总是能心心相印。到了最后,杜普蕾在与姐姐耳语的过程中说,姐姐,我要与姐夫做爱。温馨的氛围终结在杜普蕾吐出的最后一个单词时。第二天,杜普蕾跑进小森林。她边哭边跑,边跑边把身上穿的衣服沿途丢。姐姐找着了赤身裸体的杜普蕾,她正抽搐哆嗦着,右手拿起枯树枝就狠命抽自己的左手腕。空空的天空啊,乡下那小溪、岩石、树木与积雪,所有的生命都静静等着杜普蕾喊出——其实,其实我只是想与他做一次爱……你说我们什么都可以分享的,原来都是骗人的……你不爱我。
接下来的故事该如何发展呢?错位了,一切都错位了。
终于某个晚上,姐夫去找姐姐。杜普蕾醒来后,在卧室里拉响了震撼人心的大提琴。
于是,第二天,杜普蕾如来时一样,孤傲地拖着琴箱走了。
于是,生活又重复起来,杜普蕾又加入丈夫演出活动的行列。但这时的杜普蕾好像再不能很投入地表演。甚至于,某次演出终了时,她发现自己站不起身。作为乐团指挥的丈夫惊讶地走上前去,轻声对妻子说,没有关系,我抱你。
病因被找出来了——多发性硬化症,一种迄今为止尚无特效药的绝症。
杜普蕾的身子跨了,可禀赋得天独厚的丈夫又怎会守着风采不再的妻。他借口工作原因搬出了家,先是一礼拜回家一趟,再是一个月。在一次电话中,杜普蕾分明听到丈夫那边传来孩子的吵闹声,于是,她知道丈夫背弃了她。
在此之前,杜普蕾曾强烈要求丈夫安排她上台演出,她在整场音乐会唯一要做的事是,敲响定音鼓。
病越来越重了,杜普蕾渐渐失去行动、听觉甚至呼吸的能力。可她始终不愿别人看到她凄惨的光景,所以她拒绝一切朋友包括家人。一次,母亲建议大女儿去看望小女儿,并拿出那张杜普蕾第一次得奖时的照片,说杜普蕾也许需要它。可电影的画面变得邪恶起来。姐姐说,是谁,那时照片上没有笑的是谁?然后,夫妻俩相视无言。这个曾默许妹妹与自己的丈夫同床的姐姐,在妹妹最为痛苦的时候也背弃了她。
终于,弥留时候到来了。杜普蕾浑身抽搐,不吃也不喝,早已说不出话来。这姐妹的情分到底是断不了的。姐姐终究去看了妹妹。她搂着她,喂她喝水,并与她回忆小时一起去海宾玩耍的事:她们跑到了海边,看到海边立着个奇怪的孤身一人的女子。小杜普蕾向前与她问好,然后,径直跑回来,拥着姐姐,道,没事,有我在(一切会好的)。至此,电影画面凌乱起来,那幼时海边立着的奇异女子转过身来,而她,就是杜普蕾。
在回家的公路上,电台广播杜普蕾去世的消息。姐姐听了,下得车来,站在空旷的森林里失声痛哭。
《一树梨花压海棠》
苏联名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布可夫亲自改编他的争议性小说《洛丽塔》,由大导演斯坦利.库伯力克执导,并启用了早熟少女休.莱昂担任色诱中年教授的女主角,在六十年代初期曾引起相当热烈的议论。影片将洛丽泰年龄由十二岁提高为十五岁,藉以避免太大争议。剧情描写英国教授(詹姆斯.梅森饰)到美国大学任教,中途住在寡妇(谢利.温特斯饰)家里,没想到却被她女儿洛丽泰的青春胴体深深迷恋上。后来电视剧作家彼得.谢勒引诱洛丽泰离开教授,但却没有让她获得美好的生活,教授乃决定杀他报仇。剧情发展不够紧凑俐落,但导演仍然成功地刻画出中年知识分子迷恋少女的微妙心理,演员均有精彩演出。
《情人》
我的父母受到殖民地政府的欺骗,满怀希望,远渡重洋,从法国来到印度支那,却一无所获,父亲客死异乡,母亲在当地的一所法文学校当校长,以此来养活我们兄妹3 人。母亲花掉自己的全部集蓄,在柬埔寨的贡布省买了一块地,但土地管理部门竟无一人告诉她,这块土地无法耕种,因为它每年都要被海水淹没六个月,最后破产。
我在西贡国立寄宿学校外面的一所专门为法国人办的的中学里读书。要时常乘坐汽车和渡船往返于学校和家之间。
15岁那年,有一天,在从家去西贡学校的一条渡船上,遇到一位比我大12岁的华裔男子,他对我一见钟情,并主动用他的黑色大轿车送我回学校。这位青年是个中国人,他住在沙沥河岸上的一幢蓝瓷栏杆的别墅里,他家财万贯,非常富有。他家是控制着殖民地广大居民不动产的金融集团。他母亲去世了,他从巴黎赶回来,为母亲奔丧。他是个独子,父亲独断专行而财权在握。
这以后,我们常在城南的一座单间公寓里私会了,我们在一起谈得很融洽。15岁的我就知道享乐,虽然我不知享乐为何物,却已习惯了男人对我投来的那种贪婪的目光。
不久,在这间单身公寓里,我奉献了我的童贞,尽管我还是个尚未成熟的孩子。在这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不断地在这间公寓里幽会。他病狂地爱着我,我却只希望他像往常把女人带到他房间里来那样去做。对我来说,我是因为他有钱才来的,我说我要现在有钱的他。
我需要他的钱为卧病在床的母亲治病,我需要他的钱供荒淫无耻的大哥寻欢作乐,我需要他的钱改变这穷困潦倒的家。这位黄皮肤的情人带着我们全家人,去上高级餐馆,去逛夜总会,满足我们可悲的虚荣和自尊。
我生活在一个支离破碎,怪异扭曲的家庭中,纯朴、刚强却被世人欺骗,最终绝望的母亲;残暴丑陋、恶魔般的大哥;倍受屈辱而默默忍受的小哥哥。他们虽然瞧不起我的中国情人,极力反对他,却无耻地以我的肉体作交易,满足他们的金钱欲望。我的爱,从做童妓的时候就被人偷走了。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们不断地幽会,尽情地满足情感和欲望的需要。
但这段感情终究还是一段感伤绝望的爱情。我不能战胜肤色和民族的偏见,不得不离开印度支那,回巴黎定居。他也挣脱不了几千年封礼教的羁绊,不得不尊从父母之命,与一位素未谋面的中国姑娘结婚了。
许多年过去了,我结婚、生育、离婚并开始写作,他和他太太来到巴黎并给我打了电话。他说他和从前一样,还爱着我,他不停止对我的爱,他将爱我,一直到死……
《重庆森林》
第一个故事:失恋无聊的警察223爱上了戴金色假发的女杀手。神秘金发女子利用几个印度人运毒,印度人欺骗了她。她杀了这班印度人后逃走,在酒吧遇上了失恋便衣警探223。金发女子在重庆大厦疲倦睡着了,223守护她一夜在清晨离开。警察223每次失恋都要去跑步,正在雨中的准备离开时,CALL机收到金发女子的生日祝福。
第二个故事:在速食店打工的女孩暗恋着每晚来买宵夜的警察663。警察663每天在"午夜特快"快餐店为女友买厨师沙拉,后来为她买炸鱼排换口味。女友却提出她也要换口味了。速食店女孩拆了警察女友留在快餐店留下的信,拿到了警察家的钥匙,以后就经常偷偷过去他家中打扫装修,好像梦游一样。一日,被警察663撞见。当晚,663约她在California酒吧见面。女孩却去了真的加州,留给他一封信。663始终不知道信中约会的地点。一年后,女孩回来了,回到表哥的快餐店,663已经是这家店的老板了。女孩一身空姐制服,给663写了一张新的“登机证”。
《我的父亲母亲》
初恋的回忆,是人生中最美妙的感觉,而当生子的父亲已经过世,年迈的母亲讲述她梦系魂牵的初恋时,生子不但体味到那初恋情愫的凄美动人,甚至还分明读出对美妙人生的执着追求……
母亲乳名招娣,年轻时是远近闻名的美人,不仅心灵手巧,而且勇敢地成为十里八乡第一个自由恋爱的女孩,她暗恋上生子的父亲--一个淳朴幽默的青年教师,她以家传的青花大碗为记号,给心上人花样翻新地送最好吃的“派饭”;她通宵达旦织出最艳的“房梁红”装点他的教室;为了听到他的朗朗读书声,她不惜绕远路去担水;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她每天在送学生的路边等着他。
终于,招梯的美丽和诚挚打动了青年骆老师的心,他们很浪漫又很传统地相爱了。一只塑料红发卡就是他给她的爱情信物,然而,就在心灵刚刚撞击的那一刻,悲剧降临了:骆老师莫明其妙被打成右派,招娣特意为他做的晚饭蒸饺子没吃上,就被带走了。她疯了一般,怀揣蒸饺沿路追赶,人摔倒了,蒸饺烂了、青花碗也碎了……
技艺精湛的锔碗匠锔好了青花碗,却弥合不了姑娘破碎的心灵,招娣决心拖着病弱的身体去远行寻找初恋情人,瞎妈妈的泪水阻止不了招娣的决心。她瞒珊上路了,却昏死半途,被路人送回,执拗的招娣挣扎起身还要冒死去寻觅。恰在此时,骆老师意外地来了,她躺在病床上,大滴的泪珠从她美丽而又憔悴的大眼睛中尽情地滚落。
他再也没有离开她,两个人一爱就是四十年,相濡以沫,心心相印。
丈夫的葬礼后,年迈的招娣在悲恸中又听到了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那是骆老师自编的“识字歌”——人生在世、要有志气、读书识字、多长见识……招娣沿着当年的小路向学校走去。教师里,她的儿子骆玉生像当年的骆老师一样,以淳朴、清朗、穿越时空的声音在教孩子们读书。顿时,儿子和丈夫的身影在她眼中置化,在她眼前,又出现年轻盈巧的招娣穿着碎花红袄雀跃在让她走不完初恋的那一条小路上。
不好意思,蛮久不看安妮了,好多不记得出处了,但都是她书中提过的。有些作为散文写了,比如《玻璃之城》《她比烟花寂寞》有些只是在文中提过。Ⅸ 安妮宝贝《我的幸福不告诉你》
安妮宝贝:我的幸福不告诉你
安妮宝贝是个格外低调的人,对于媒体的访问,几乎全部婉拒,身上的那些故事,只有她自己独尝,谢绝分享。
2007年10月1日,得知安妮做了妈妈后,我们便开始锲而不舍的给她发电子邮件,希望她能说说她生命中的那个男人与女儿。安妮是个慢性子,每次都在我们等的几乎要放弃的时候,她的邮件才翩然到来。在邮件的你来我往中,安妮根据我们拟定的采访提纲写出了回信,讲述她做妈妈的故事………
男人性感的定义是,女人愿意与之生儿育女。
我身边经常可见奇形怪状的男子。打扮时髦,出手也算大方,善于与女子暧昧,周转灵活,身上却不见任何承担的重量。也能畅谈一下哲学或者诗歌,时不时亮出无从考证的身份,炫耀左右逢源的能力。身陷诸如此类的男子之中,眼花缭乱,却难以找到一个品性温厚纯良的为伴。
一个朋友总不能适应我的着装风格:棉质衣服,洗过几次之后退色,有褶皱,显得很旧。老式的银镯和耳环,雕琢琐碎,有时碰在一起叮当作响。选择一切显得陈旧的颜色,喜欢稍微落后于这个时代几十年或者几百年的样式。他把这些称为坏品味。
其实我也一样从未喜欢过他的品味,他穿紧身挺刮发亮的衣服,胸口有大英文字母和卡通图案的T恤。但我们做了很多年朋友,因为除着装风格的分歧之外,还欣赏对方其他的特质。
应该说,他是一个真正有趣的男子,他知道怎么修理草坪,耐心种一盆花,养活一缸鱼,手工做一个木书架,或下厨煲一锅汤。这一切远胜过在酒吧呼朋唤友,左拥右抱。他也是安静的,不多话。多话的男人多有儿童的幼稚心态。但他却又保留有童真,那是对自我的一种认同和坚定,不受世间标准的左右。
他专注工作,并且独具一格,用一生来做对和做好一件事情,内心分明他的取舍和执着所在。他干净、健康,经常健身和运动,心态平和,身上有均衡有力的肌肉,这是讨人喜欢的。偶尔在我的要求下穿上粗布裤和球鞋,显得风清月朗。
每次送我回家,把车停在楼下,他总是从驾驶座下来,站在车外,与我告别,这是一种郑重又谦和的待人方式。这是我这些年来从未在别的男人身上发现过的。他的感情显得有重量。
男人性感的定义是,女人愿意与之生儿育女。他,是个性感的男人。
他对我的表白是用信件——两封信。他拿出一个大信封给我,说,这里面有两封信,一封是我以前写给我同学的,只是想让你看看。他的眼睛露出羞涩的表情,这种羞涩现楼在一个四十多岁经历过繁杂世事的男人脸上,让我的心慢慢润泽。
那封写给他同学的信,是关于他的前次婚姻,他在那封信里说明了他与前妻之间的一切事情,答复那位关心他的同学。而写给我的信,谈的是关于他对生活的一些看法,里面没有任何情感的表露,更像一个人的思想汇报。但我看着看着,忍不住略略微笑起来。果然,这是一个传统而认真的男人。
在此之前,我独自生活可很长时间,一直自认内心强大,但是现在我想跟他生个孩子。理由是我们以后会老的,老了会越来越孤独,有个孩子就可以陪伴我们。
唯一的困惑是,生完孩子之后是否会失去自我。工作可以使一个女人聪明,生育也许会使女人变得世俗琐碎。怎么样才可以带着孩子在过着世俗生活的同时,又能保持自我,做一个酷妈妈。
还没来得及找到答案,孩子已经抢跑了,跑进我的腹中,扎下根来,执拗地要在那里定居十个月。
王朔得知这个消息后,邀请我去他家住,他住在京郊的一个大院子里,花红柳绿,他说那样的环境才适合养胎。我拒绝了王朔的邀请,但是接受了王朔的建议。
他在郊外有一个农场。说是农场,其实也就是在郊外买了块地,盖了房子,开辟了花园和菜地,栽种许多果树与花。
当初知道他有农场后,我问他,你种荷花吗?他说,是,我挖了一个池塘,夏天荷花都会开满。
我见过他设计的大房子,,美丽的花园和绿色菜地。他种了银杏、樱桃、枣、苹果和梧桐。那时已是秋天,池塘里的荷花枯谢,斑斓活泼的锦鲤不时跳出水面。老柿子树挂满黄色的硕大柿子,两株矮壮的无花果树,可看出曾结过累累硕果。
我见到了他内心深处的花园和王国。他建立起的花花草草,繁荣昌盛。他用双手创造一切。我正式进驻,安心养胎。
随着孩子一点点发育,我有了很多电脑之外的乐趣。
转眼春天到来,便多了很多事情,我跟他一起种了欧洲绣球、蜀葵、青竹,与他一起围起篱笆,搭起藤架。
怀孕两个月时去做B超,已经可以在屏幕上看到婴儿了。有了头和四肢,住在一个黑色的小房子里,小房子里充满的是羊水。孩子在羊水里隐约地浮动着。看起来这样无辜、这样安静,小小的白色的人儿,在黑暗中兀自隐秘自在地生长,驻扎在我的血肉身体里面,要让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来滋养孕育。
我是离不开电脑的,为了不辐射到孩子,于是决定去买防辐射服,挑了一件很小很薄的防辐射肚兜,贴身穿起来,很有古典女子闺房之乐的味道。
我很正式地按照说明书用手机测试肚兜的防辐射效果,结果,刚摸索着按下手机呼叫键,家里的座机就响起来,屡败屡试,最后忍不住打电话去厂家咨询。厂家说这是因为肚兜太小太薄的,建议我多穿两件再试。多买了一件肚兜的结果是,座机仍然响得很欢畅。再次咨询,厂家给的答案是,也许你家附近有发射站,比别的地方信号都强。我不得不暂时封存电脑,好在,随着孩子的一天天发育,我有了很多电脑之外的乐趣。
我曾经很爱吃,对食物有着格外细腻热诚的心意。在家做女儿的时候,母亲买应季的食物,螃蟹、虾、贝壳都是鲜活的。何时吃笋,何时吃芦蒿,喝何时的茶叶,吃何时的稻米,都有讲究。那时,所有的食物都显得喜气洋洋,情意十分充沛。
后来一直漂泊,就遗失了这种心意。到了怀孕时,它老马识途地找回来了,我又开始对事物充满了热诚和期盼。
他似乎很了解我的这种需要,每次回来,绝不空手,带着的,始终只是食物。一竹筐奉化的水蜜桃,一篓子慈溪的杨梅,一包羊尾笋,一袋海虾白蟹,草绳捆着的青蟹……我还未被打动,腹中的那个就已开始不耐烦地踢打,非得到这些美食通过脐带分享到体内,方才稍微安静,等待着下一顿飨宴。
他在院角种了一垄番薯,收下来的番薯多得吃不了,我便把它们晒干切成白色丝状小条。每晚,他抓几把番薯干加上小红豆放进电子砂锅用低温炖上通宵,早起,里面的粥便温热烂熟,放一勺红糖进去,搅匀,给我端到床头,经过咽喉落入胃里,绵密妥帖。
我无师自通地找到了一个做酷妈妈的答案。
这里没有通水暖,家里便摆放着大大小小的电油汀,卧室那个是功率最高的。他每晚入睡前会把我的贴身的内衣袜子都用架子架在油汀上方。早上递给我的时候,就都是暖的。
走出院子不过两三百米,就是露天集市,郊区的农民在那里摆摊,蔬菜新鲜便宜,还可以买到金鱼,印度香,大盆茶花,自养的南瓜,新摘的葡萄。偶尔还能淘到有缺口的青花土瓷碗,古老的雕花樟木小椅,雕着精细的鸳鸯和莲花。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去厨房剥几头蒜,指头带着浓郁的大蒜味道去院子里收晾晒了一天的棉布床单,抱在怀里,如同抱了一怀的阳光。
我知道怀的是女儿,因为她的宁静和贤淑。她可以陪我在院子里晒上一下午的太阳,在我打瞌睡的时候绝不惊扰我,也可以陪我在花间树下散步,从不因为我的过分宁静表露不满,拳打脚踢地要求什么男人味的项目。
只是,若关在家超过三天,小孩子的好动就显露端倪了。她会轻轻地踢我,缓慢轻柔但节奏坚决,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执着。这时,便是放风的时间了。她不会满足于只在院子或周围的转悠,她有她想去的地方——城里。只要上了进城的车,她就心满意足地开始感受周围,她很不喜欢去医院,一踏进妇幼医院的门,她就有一种紧张情绪传递给我,而作万常规检查后一离开,她就会很清晰地让我知道,她很轻松了。
在家,她喜欢清净;在城里,她追逐热闹。王府井一次人声鼎沸的闲逛可以让她在农场心满意足地回味一个星期,而如果只是雍和宫的一次还愿,或许她会在三天后就再次表露出要进城的意愿。
我的预感是对的,B超证实我怀的果真是个女儿。得知这个结果后的几天,我只做两件事:进城采购,买首饰,买漂亮衣服;整理家里的书和物品,衣服首饰是打算生完孩子以后穿戴的,我希望女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个漂亮妈妈,并以我为榜样,在她的一生中始终保持美丽与优雅。整理家是希望用一个整洁干净的家迎接她的到来,让她将来也能在漂亮之余懂得把自己的家收拾得干干净净。外美内秀,这是我想要的完美女儿。
我买了两条Kenzo的裙子,大朵鲜艳花朵的绢丝和绸子质地,这种名贵衣服,我平时极少买,我没有什么场合需要穿华贵的衣服,但我希望能在女儿面前穿,让她惊叹她妈妈的美丽。我还买了两双崭新的红缎子绣花鞋,一双鞋面上是牡丹,一双是鸳鸯。
我还去珠宝店买了黄金龙凤镯子,最传统最古老的样式,搁在以前我肯定不会戴,但现在我直接就戴在手腕上回了家,我会一直戴到女儿出生、女儿长大,到她向我提出想要这个镯子的时候,再取下来送给她,作为她未来的嫁妆……
在农场这段日子,我看到了此起彼伏、如潮水般席卷而来的花朵。初春时分,有玉兰,然后是樱花、桃花,再是海棠。到了夏天,会有洁白的茉莉和玉簪,大簇紫薇、木槿、扶桑,一池塘的荷花。我带着身体里面的孩子,看泥地里露出尖顶的幼笋,无花果手掌形叶子下隐藏着的幼果,香椿树清香微红的嫩芽,池塘里活泼游动的小鱼和鲜艳肥大的锦鲤。我的身体也在感受这样的蓬勃活力,因此显得格外沉静和坦然。它和滋生孕育的土地,属于同一质地。
10月1日,剖宫产,经历了三个十分痛苦的阶段:宫缩、下床、涨奶。等我从欲仙欲死的疼痛中恢复过来,女儿已经被护士洗得白白净净地抱来了。我抱着她,身边陪着那个爱我的男人,一时错觉自己抱着一个播种施肥除草浇水最后挖出的硕大番薯。只不过,番薯种在地里,女儿种在肚子里。
女儿吃奶的时候,我无师自通地找到了如何做一个酷妈妈的答案:不过是立定心意,在照顾孩子的同时,继续扩展内心。在生养之后依旧保持瘦和清决,保持童稚洁净的美感,烹饪缝纫刺绣养花,照顾家庭,善待亲友,同时又独立工作,有自我空间,懂得独处,意志坚定——女儿在我看来,是被派遣前来,开拓生命的另一层面,即便开拓意味着冒险,控制局面带来的不深入,但这是一个人与世间建立联系的最和谐的途径。
我会一边哄孩子入睡,一边阅读一本宗教哲学的书或古典小说;我还计划在孩子幼小的时候,背着她一起去旅行;我还会在女儿的裙边上亲手刺绣小鸟与花朵——很酷的妈妈有很酷的底子。Ⅹ 安妮宝贝在哪本书里提过王菲
是两篇随笔 不是具体的书中的
《沧海蝴蝶》
作者: 安妮宝贝
王菲又出新专辑。只爱陌生人。过了一段时间才去买。因为知道自己会喜欢,所以有从容的心情。直到一个清冷的黄昏,走到熟悉的音像店里。没有看别的CD,只是对老板指一指墙上的那个穿黑衣服的女人。拿在手里,看到一些美丽的歌名。开到荼蘼。过眼云烟。百年孤寂。守望麦田。催眠。还有蝴蝶。开到荼蘼是亦舒的。是亦舒典型的用平淡凸显疼痛的小说。马尔克斯的百年孤寂和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也很好。她把它们的题目用来唱歌。
一整夜都放着那首蝴蝶。
嘴唇还没张开来,已经互相伤害。约会不曾定下来,就不想期待。电话还没挂起来,感情已经腐坏。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也去得快。给我一双手,对你依赖。给我一双眼,看你离开。就象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给我一刹那,对你宠爱。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等不到天亮,美梦醒来我们都自由自在。
林夕的歌词写得完美无缺。让人的心恻然。看透风景的人,原来只有了一双冷漠的眼睛。王菲用她一贯慵懒散漫的声音,唱着爱情的空洞。爱情一只脆弱华丽的蝴蝶。
用国语唱歌的人,也只剩下一个王菲可以听。偶尔买的几张中文CD,始终只有这张无所适从的脸。不太漂亮的脸。但因为那一点点自我的神情。那一点点冷漠。所以是美丽的。暗涌和约定是她的一个高峰。蝴蝶又翻越了一重山。她的歌越来越显得人性剔透。也越来越冷淡。一些杜绝语言的厌倦。一些失去期待的绝然。没有人可以爱。也不想爱上任何人。不相信爱情的人。只是因为曾经沧海的心情。已经不是常人能够体会。
刚好那天去参加婚礼。一个久不曾见面的女孩,告诉我,她已和相处多年的男友分手,决定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有自己的公司和大套的房子。当然外表远没有以前男孩的高大英俊。但是,生活是很现实的。她对我无奈地笑笑。安,我们只能接受现实。和她一起等在暮色迷离的大街上。少年的朋友,彼此目睹过爱情上的起落和反复。终于,人大了。心,也平静了。我对她说,你的选择是对的。如果没有爱情。有物质的生活也是好的。就象喜宝说的,想有许多许多的爱。如果没有,就想有许多许多的钱。
不是不想为一个爱的人,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只是没有那个人。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值得。所以就好好打算自己的生活。所以王菲唱,回忆还没变黑白,已经置身事外。承诺不曾说出来,关系已不再,眼泪还没掉下来,已经忘记感慨。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得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第一次写王菲,也是在参加完一次婚礼的时候。写了风中樱花。又见王菲,不曾刻意。却又经历了一次朋友的婚礼。很多人急急忙忙的结婚。原来大家的心都是害怕寂寞的。想有个人陪在身边。想在深夜的时候,有温暖的手可以抚摸。想把自己对生活的厌倦寄托在另一个厌倦着的人身上。想改变自己的贫乏。
我有时也会感觉寂寞。但觉得有个孩子,会比有个男人,更能让自己快乐。男人你是没有办法改变他的。对于一些男人的缺点,比如平庸的外表或者内心,没有人可以强迫你去接受。你也没有必要让自己几十年如一日,对着一个比生活更容易让人厌倦的男人。有个孩子却是好的。那个男人必须聪明英俊。你不要他的任何诺言,也不需要未来。因为一个聪明英俊的男人,他会和你一样容易厌倦。优秀的人都容易对比他逊色的事物厌倦。所以你们注定已经无法拥有平淡的长久。象那么多匆促结婚的人,白头到老。但是可以有一个孩子。如果是个女孩,你可以看着她从一个芳香柔软的BABY长成冰雪聪明的大女孩。如果是个男孩,他会具有优秀男人的基因,你看着他一天天的变得高大和英俊。所以朱迪福斯特拒绝透露孩子父亲的名字。在沉默的羔羊里面,她是这样面容沉静的女子。带着淡淡的忧郁。某些时候,我能理解一切似乎反常于人性的现象。因为明白它无法被世人接受的苦衷,正是因为人性的表露到了极致。比如有婚外恋的男人或女人,也许仅仅是害怕那种被生活沉沦的恐惧。虽然我不熟悉婚姻,却可以触摸它的本质。它是人为制定的制度。它和人性是冲突的。王菲离婚后,会带着她的女儿过自由的生活。也许会有情人。但不会太快有婚姻。我想她也已经是厌倦的女子。
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也去得快。因为如果停留太久,对你我来说,其实都已经是一种消耗。我们可以各自去更远的地方,看看陌生的风景。因为已经有过一刹那,感受到的深情和宠爱,就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送你离开。因为等到天一亮,我们的美梦就要醒过来,发现自己依然自由自在,也依然孤独。因为彼此都无法再有任何责怪。因为我们同样都飞不过沧海。
《风中樱花》
作者: 安妮宝贝
有时候我喜欢王菲。她的歌好听的不多,如果有就是绝美。比如暗涌。约定。暗昧。棋子。或者红豆。粤语歌感觉是奇怪的。但是王菲的不同。王菲的粤语歌,似乎仅仅感受她宛转忧郁的声线就以足够,而不用去了解她在唱着些什么。
看过她演唱会的VCD。眼睛下面粘着两行碎钻拼成的眼泪。是我喜欢的。很多时候,她的脸上是一种自我的表情。带一点点孤寂。似乎和这个世界保持着一段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距离。最近看报纸,说她和窦唯离婚。是意料中的事情。一个注重自我的女子,即使在爱情中,也是孤独的。她的心情,可以了解。
有些感觉是很难形容的。比如和朋友在DISCO。烟草和音乐的喧嚣中,人会有点麻木。但是我喜欢看到一个表情冷淡的女子。红唇,黑发。似乎可以随时跟你走。但是她的灵魂离你很遥远。我也喜欢看到酷的男人。他们有非常英俊的五官。但愿他们是可以随时制造爱情的机器。因为有很多时候,爱情象空气中漂浮的香水味道。颓败迷离,留不下痕迹。
王菲唱着,你的衣服我今天仍然在穿,没有留住你,却依然是温暖的。她还唱,街灯下你的轮廓太好看,我凝住眼泪才敢细看。然后她唱,我相信一切都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可是我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直到风景都看透。如此种种,让人黯然而温柔。
不觉得她是漂亮的女子。但是她的声音是美的。她的孤独也是美的。很多时候,世间的男人并不懂得去欣赏一个女子的声音或孤独。所以喜欢王菲的女人比男人多。因为很多女人都是自恋的。男人喜欢看一张漂亮的脸。也许有时候他们对女人的灵魂并没有太多要求。又或者,爱情本来就应该是简单而原始的。
下雨的日子。整个城市象个潮湿阴郁的狭小盒子。让人窒息。模糊地想起一些往事。想起自己在华山的绝顶上看到的灰紫色的天空。落日象一滴凝固的鲜血。整片山峦沉寂得只听到风声。人在瞬间感受的自然,无限贴近灵魂深处的梦想。也许对漫长的压抑的现实来说,这些短短的瞬间,就已足够。
所以我也不相信爱情。不相信长久。不相信诺言。但是相信一段痴切缠绵的感情,足以耗尽我们的深情和眼泪。十年和十个小时,并没有区别。
朋友结婚的时候,去参加她的婚宴。看见她穿着鲜红的旗袍,在宾客中穿梭。洁白的百合。艳丽的浓妆。心里想起的,却是20岁的时候,陪她一起去北京。那时她失恋。夜行的列车上,躺在卧铺上听她的倾诉。温暖的眼泪是没有声音的。漂泊的旅程,走得再远,也走不出对爱情的失望。嫁一个人也许是安全的。很多时候,我们会仅仅因为寂寞或脆弱,而选择一个人。
在报上看到某些报道,比如某个成功的女人,一生未嫁。感觉总是有些萧瑟。我喜欢王菲的选择。嫁个男人,给他生孩子,倒痰盂(报上报道,曾有记者在北京的四合院里拍下王菲早起的照片,蓬着头发在倒痰盂)。然后感觉不爱了,就离开他。
春天最喜欢的花是樱花。常常在一夜之间,迅猛地开放。突如其来,势不可挡。然后在风中坠落。没有任何留恋。日本人称之为花吹雪。黄昏时散步,经过那一片樱花树林,看见粉白的花瓣还是不断地在飘扬。突然想到,这是最尽情的花朵。因为它早死。就象某些一夜的爱情。没有机会变坏。所以留下一生的回想。也许悲凉。却是美的。
扑鼻全是你的气味。明明沉沦窒息即将致死,我也懒得出气。这是王菲的原谅自己。我喜欢这种激烈的感情。越激烈的东西越是冷酷。因为已经无路可走。放肆。纵容。自私。疯狂。只有沉沦和堕落过,才知道自己付出的是什么。
真希望天气能晴朗起来。我想着我能够爬到高山顶上,再看看纯蓝的天空和大海。然后看看远方我能够爱的人。
我知道的就这两个,希望您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