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管理中如何处理经常钻空子的人
企业管理中确实存在一些经常钻空子的人,这主要是下面几个原因造成的:
企业在管理制度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从而让人有空子可钻。
由于利益的驱使,很多人会避开企业正常规则的一些限制,以歪门左道的方式去实现利益诉求。
企业管理中除了正常的规则秩序之外,很多人通过权力,利用人情,在规则之外做很多事情。
以上三个方面就是企业中经常出现钻空子的情况,需要我们在未来的管理中,充分的完善规范制度,摒弃一些管理的漏洞,更多地用制度说话,而不是人情和权力,从而有效避免钻空子的人。
⑵ 钻法律空子的人为什么会被外人认为是不道德的
其实理解这个是很简单的,钻法律空子不是不违法的,相反它是违法的,钻法律空子的目的就是为了违法,是当事人以为钻了法律的空子再犯法就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然而他们错了,即使是钻了空子,但是已经违法了,触犯了法律,钻了空子只不过是变相的违法。所以还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⑶ 如何看待钻法律空子的人
法无禁止即可为。如果法律没有明令禁止,而这个人钻空子去做了,那不犯法。如果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那就没有空子可钻,胆敢以身试法者的结果,必定是身败名裂。
⑷ 爱钻空子的人都是什么想法
爱钻空子的人,一般都是有小聪明的人,能利用一切机会打到他的目的,这样的人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⑸ 社会现象问题,钻法律空子的骗子应不应该潇洒的活着
答:对于钻法律空子的骗子,他们会遭到社会上人们的唾弃。同时他们也可以让法律迅速的完善自己的漏洞。
⑹ 我认为,只要学了法律,就会知道有更多法律空子可以钻,但是,那些不懂法律的小学文化水平的人,
法律不公开如何守法,很简单的,一个人不知道杀人是违法,那么在杀人后再惩治,那么法律的教育、预防等作用都无法实现,因为即使惩治了,对方和其他人也不知道为何被惩治。何况所谓的法律空子虽然的确是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也不可能轻易规避,法律还没有儿戏到那种程度,利用法律空子的往往更多是利用受害人的不懂法来进行的,所以反而要更多的普及法律常识才对。
⑺ 什么叫钻法律空子
法律的空子是什么?即是法律没有规定到的社会事件,这也是对法律知识的灵活运用和扩大解释。只要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部门规章都不冲突,并且不违反共序良俗,不与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相冲突,就不属于违法行为,更称不上“知法犯法”。钻法律的空子,就是建立在上述基础上的。仍然是从法律角度分析事物,多方面运用法律方法,从法律角度解决实际问题。
要把“钻法律空子”和“依靠法律违法”两者区分开来。
希望我们社会上尽量少些“砖法律空子”的人,
特别是法律工作者。更要以法律基本道德原则为基础,坚持针对实际情况的灵活运用。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社会实践中有太多的问题没有法律上的规定,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我国法律的完善。
⑻ 喜欢钻空子的人是怎样
喜欢钻空子的人是怎样的
(1)虚荣心
有些孩子特别喜欢听到别人夸奖自己的话,为了能够得到别人对自己的褒奖,他们总是会刻意地隐藏自己,不会在别人面前展示出最真实的自我。
但是和他们长久的相处之后,就会发现他们真实的样子和最开始接触的样子有着很大的不同。而懂得借助包装自己来获取别人的喜爱,这也是耍小聪明的一种方式。
(2) 喜欢逃避责任
犯了错之后都是需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的,然而很多的孩子在犯了错误之后担心会受到父母的批评和指责,所以会想尽一切的办法来推卸责任。
这样一种做法所体现出来的也是孩子缺乏责任心的一种表现。
(3) 有许多的小心思
爱耍小聪明的孩子,他们是最懂得如何利用外界的环境和自己现有的条件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比如有的孩子明明和爸妈出去商场之前就约定好了,不会买玩具,但是到了商场之后又会故伎重施。
直接往地上一躺就开始撒泼打滚,这体现出来的也是孩子爱耍小聪明的性子。
(4)喜欢占便宜
在很多家长的眼里会认为,孩子年纪轻轻的就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如何占便宜是一种很聪明机智的表现,但其实,这样的一些行为所体现出来的也是孩子自私自利,不懂得为别人考虑。
⑼ 为什么有些人总是认为会钻法律空子的就一定是律师呢难道会钻法律空子的就没有其他人比如司法人员。
为什么有些人总是认为会钻法律空子的就一定是律师呢?难道会钻法律空子的就没有其他人?比如司法人员。
叶赫那拉解答;
一、所谓的“钻法律空子”,实际上是指所谓的“规避法律”或是在“法律边缘”做事,它是介于违法与合法之间。
二、“规避法律”与“受人钱财,与人消灾”是二回事,合理的动用,是不受法律制裁的;
三、最近李某某强奸一案的辩护人及相关人员,已经接受北京市律协(北京市律师协会)调查,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他们无视法律、道德、民俗与不顾,有意扩散未成年人犯罪信息,通过媒体,干扰审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而本案辩护人等,在阅读案件全部材料及大量相关证据情况下,不依照事实和法律,以委托人或个人主观意愿做出无罪辩护,已丧失一个律师职业底线,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⑽ 特别喜欢钻漏洞得利的人是什么性格(但却从来不做损人利己的事那种),就靠钻制度的空子的那种
这种人虽然也算有原则有良心,但是行事注重蝇头小利,不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