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是指什么
多党合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在我国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创造。
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三大主要职能之一(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协章程》规定:“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最新精神: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提出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原文如下:
“二、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
8、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
9、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
10、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
11、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是:党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或政协党组提出的建议,研究并确定在政协协商的议题;政协党组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安排协商活动;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政协要及时整理并报送参加会议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成立于1949年9月21日。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今之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北京,国旗为五星红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采用公元作为中国纪年;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建议案,决定以10月1日为国庆节。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协助政府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年12月,召开了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纲领已经为宪法所代替,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完成。但是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将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
从1955年至1966年的十多年里,人民政协在团结各族人民和各界爱国力量,发挥人民民主,活跃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以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国家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78年,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人民政协也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国的统一战线进一步扩大,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也发展成为包括以上各个方面的、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新时期以来,人民政协围绕推进改革开放、推进现代化建设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议政建言,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增进同各国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合作,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半个多世纪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结为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依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一届至第十届主席(1949年至2004年)分别是:毛泽东(第一届;第二至第四届名誉主席)、周恩来(第二至第四届)、邓小平(第五届)、邓颖超(第六届)、李先念(第七届)、李瑞环(第八、第九届)、贾庆林(第十届)。
⑵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1.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执政党和参政党,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荣辱与共,肝胆相照。
2.多党合作的前提,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多党合作的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4.多党合作的政治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什么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
⑷ 什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是共产党的友党、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实行的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民主党派的主要作用是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在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⑸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指什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在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具有参政党的地位,与中共合作,参与执政。
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举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的制度。
政治协商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最主要的政治内容和组织形式。
政治协商是统一战线的形式之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存在的政治基础是四项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指什么
党领导一切
⑺ 什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规定的参政权。其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⑻ 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什么区别 做历史笔记在这一点上很模糊,求解
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针对的主体不一样,一个是党派,一个是社会团体,但潜台词都是一定要是共产党说的算。
我国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多党合作制度:
中国是一个多党派的国家.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这些民主党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就已存在,它们在政治上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它们在与共产党长期合作、共同奋斗过程中作出的历史选择.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各民主党派在组织上都是独立的,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其实根本的原则就是;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政治协商制度(政协制度):
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经常就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制度.
⑼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规定的参政权。其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⑽ “多党合作协商制度”和“民主协商”的区别
1,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规定的参政权。其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2,
协商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或称“协商(和)式民主”、“结盟民主”,指在一个国家内可以有多个以种族、语言或宗教分割的政治力量并存,但同时依然保持很大程度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主要是通过各个政治势力之间互相协商机制来取得的民主模式。
协商民主理论源自并超越了自由民主和批评理论。它强调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普通的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其核心要素是协商与共识。协商民主有助于矫正自由主义的不足,同时也有助于不同层面的政治共同体的政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