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國時期,女性穿著旗袍時,通常會在裡面穿上褲子、襯褲和內褲。當時,秋褲還未普及,這種由加拿大人發明、美國人生產、後來在中國廣受歡迎的服飾還未出現。
改良後的旗袍在大都市中較為流行,常常出現在電影、畫報等媒介中。其特點是設計貼身,能夠凸顯出女性的身姿線條,而且開叉較高。這種輕盈的單旗袍適合春、夏、秋季穿著,而沒有棉質的旗袍。在小城鎮中,穿著如此大膽的旗袍的人並不多見。
蔣宋美齡推動的新生活運動期間,有一段時間禁止女性露出胳膊和大腿,認為這是有傷風化之舉,會受到訓誡。因此,你很難找到宋美齡穿著旗袍露出小腿的照片,即便在她赴美展示中國女性國服時,所穿旗袍的開叉也並不高。
當時,富有的太太和小姐們在穿著旗袍時,可能會搭配一條寬大的襯褲。透明的玻璃絲襪在當時被視為昂貴的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