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警察只穿警服和佩戴警號不出示警察證就可以正當執法么
警察只穿警服和佩戴警號不出示警察證,不可以直接執法,需要出示相應證件才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1)警察著制服不需要出示執法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十三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職責的緊急需要、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礙時,優先通行。
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優先使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場地和建築物,用後應當及時歸還,並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B. 交警執法時是否可以只穿警服,看警號不需要出示相關證件
警察執法時必須穿警服佩戴警號並且出示證件,不論什麼警種,如沒有的話你可以向公安督察投訴。
1、依據《警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2、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3、《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使用管理規定》的第四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依法執行職務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隨身攜帶人民警察證,主動出示並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C. 警察執法需要出示證件嗎警察有執法證嘛
警察有執法證,警察執法不需要出示警官證。
根據公安部相關規定,開警車、著制式警服、佩戴警號、裝備齊全的民警執勤時,無需出示警官證。
執法資格證是警察內部管理的一種證件,不對外公開。
穿著制式服裝,佩戴警察標志、警號,法律程序上即視為已經表明執法身份。但交巡警不能便衣上路執法,便衣警察除外。協警在交巡警執法過程中僅作一些輔助程序,不會參與直接執法。如對民警身份有懷疑,可現場記錄下警號並撥打110進行身份核實。
(3)警察著制服不需要出示執法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採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D. 警察穿制服可以不出示證件嗎
並非一定要出示證件,但是在執法過程中一經要求是必須要出示證件的。
法律和條文的出處,這個說實話他們也不知道,更有些本身他們就不清楚有沒有或者存在不存在,就想交警罰錢扣分要先翻條例一樣,他們自己都記不住的
E. 警察著警服執法需要出示證件嗎
法律分析:警察有執法證,警察執法不需要出示警官證。根據公安部相關規定,開警車、著制式警服、佩戴警號、裝備齊全的民警執勤時,無需出示警官證。執法資格證是警察內部管理的一種證件,不對外公開。穿著制式服裝,佩戴警察標志、警號,法律程序上即視為已經表明執法身份。但交巡警不能便衣上路執法,便衣警察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採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F. 如果警察在執法過程中開著警車穿著制服,但不出示證件,我該怎麼辦
可以向公安機關投訴,或者向上級公安機關、政府紀檢部門投訴。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七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可以進行檢查。檢查時,人民警察不得少於二人,並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但檢查公民住所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
因此,如果公安機關檢查、搜查公民住宅,必須出具檢查證,否則,公民有權拒絕,並向其上級公安機和有關紀檢部門投訴。
G. 警察執法不帶執法證請問還能執法嗎
警察不需要用「執法證」來執法
根據相關法規,警察著全套制服標志即有執法權,便裝執法時適當時機出示警察證件即可
H. 警察查身份證,穿警服不出示執法證件,能執法嗎
我也遇到了一樣的情況。而且當時對方說讓他同事送來也不見人,態度還很蠻橫。至今擔心是不是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