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誰有「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標准」和「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准」
2005式工商行政管理制服發放標准 1、冬服每人兩套,四年換一套。 <br/>2、春秋服每人兩套,三年換一套。 <br/>3、短袖襯衣(立領、翻領)每人各兩件,三年換一件。 <br/>4、夏褲每人兩條(女同志裙、褲各一件),三年換一條。 <br/>5、長袖襯衣(內穿、外穿)每人各兩件,三年換一件。 <br/>6、毛衣每人兩件(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7、領帶每人兩條(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8、皮帶每人一條(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9、帽子(男的大沿帽兩頂:春秋一頂,夏季一頂;女的小沿帽一頂)(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10、中長大衣、防寒服每人一件,七年換一件。 <br/>11、皮鞋每人一雙(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12、標志:帽徽、肩徽、肩杠、領花、硬肩章,軟肩章、防寒服肩章每人各兩付;工號牌軟、硬各兩只,以舊換新,原有編號不變。(另注山東省:毛衣、皮鞋、腰帶三年一換。
②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未發制服,穿原工商制服執法沒有問題吧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未發制服,穿原工商制服執法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等發了制服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必須穿新制服執法。
一、統一著裝范圍和發放標准。
新式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制服的主要發放范圍為各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在編人員。
為減少重復浪費,原則上發放方式為:原工商系統執法人員已有制服的不重發,主要是換發新標志標識;原質監、食葯監系統及其他執法人員則採取新發制服及新標志標識的方式統一著裝。
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配置和發放。
原則上換發標准為:各季執法制服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套;帽子首次發放夏冬帽各一頂,每兩年換發一次;市場監督管理標志標識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次。
二、統一換裝時間和組織實施。
1.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6年3月1日前啟用新執法制服,並佩戴統一式樣的標志標識。
2.新制服換裝工作由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自行組織實施,各地財政予以保障。
3.嚴格按照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以公開、公平、透明的競爭方式選定面輔材料、服裝服飾生產企業。
4.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實施,確保如期完成換裝任務。
(2)工商局制服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調整工商、質監、食葯監管理體制的文件精神,我區於2016年1月整合成立了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區食安辦、工商、質監、食葯監四部門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
在平時的工作中發現,工作人員仍然穿著原工商、質監、食葯監三套服裝,由於制服、標志的不統一,對外造成群眾和被管理對象的誤解。
既影響了執法形象,又嚴重製約了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為適應新的職能定位和工作需要,市監局統一配發了制服,由三頂「大檐帽」改穿一身衣,這是進一步深化、落實行政體制改革工作的內在要求。
有利於市場監管局進一步理順內部職能、規范自身運作;有利於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各界清晰識別、認可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並對其實行監督。
有利於強化行政執法權威、推進依法行政。既提升了執法形象,又維護了執法權威性,增強全體市場監管人員的團隊意識,提振了幹事創業的精神。
針對制服,該局還制定了制服著裝管理辦法,嚴格規定著裝時間、著裝場合、著裝注意事項,強調了執法服裝著裝意義。
制服配發范圍嚴格限於市場監管局持有執法資格證的在職人員穿著,不得在工作、執法期間規定之外的的時間穿著。
③ 工商執法人員在執法時是不是必須穿制服
是的,必須穿制服。
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著裝規定、工商所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必須著裝並帶執法證以備出示。但在不上班的時間或到市場、商場等有關地方購物或消費時、禁止著裝。
主要職責
1、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④ 法律規定哪些執法部分必須統一制服
軍隊,武警部隊,警察(公安、國安、司法、監獄、海關緝私、各部屬公安),海關,稅務,以及工商、衛生檢疫、城管、綠化管理、市容監察、路政、港務等政府行政機關下屬執法隊都需要統一制服。
一、執法部門的釋義:
指的是通過政府確定的職能配置具體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某種執法職責的部門。
一是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獨立於政府部門之外的授權組織,如郵政局、煙草專賣局等;另一種是隸屬於政府部門的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如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植物檢疫機構、動物檢疫機構等。二是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
一般指行政執法:
1、公安部門有:國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邊防、網監。交通部門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
2、文化部門有:市場,互聯網路,工商部門,稅務部門,林業部門,水利部門,環保部門,廣電部門,海關部門,計生部門,安監部門。
3、氣象部門:防雷,衛生部門,防疫。
4、建設部門:城管,物價部門,質監部門,葯監部門,煙草部門等。
二、行政執法的含義
行政執法是指行政主體依照行政執法程序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具體事件進行處理並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與義務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執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或履行國際條約時所採取的具體辦法和步驟。
是為了保證行政法規的有效執行,而對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體的行政行為。行政執法的含義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行政執法是執法的一種。行政執法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它是行政主體執行、適用法律處理國家內政外交事務,對社會、經濟、文化等各種事項及個人組織實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簡便、以效率為優先特徵的行政程序。
2、行政執法是行政行為的一種。行政執法則無論是直接執行法律。還是直接執行法規、規章,都是將法的規范直接用於解決社會問題,調整現實社會關系,並最終實現法對社會的調節。
3、行政執法屬於具體行政行為范疇。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其行為效力僅限於特定人、特定事。
⑤ 工商局事業編制的人員有制服嗎
按相關規定事業編制的人員不能著制服,
但有的地方還是給事業編制的人員發放制服的。
⑥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的著裝是什麼樣子的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制服著裝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隊伍建設,規范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行為,根據《工商行政管理制式服裝管理辦法》,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按照規定,穿著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的制式服裝,佩戴統一的標志。
第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必須按本規定著制式工商行政管理服裝,佩戴標志,保持儀容嚴整、著裝整齊、舉止端莊的儀表形象。
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上崗時,應穿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著裝:
(一) 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二) 到經營性場所消費的;
(三) 女姓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四) 因涉嫌違法違紀被停職、接受審查的;
(五) 辭職、調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六) 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況。
第六條 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應按規定佩戴帽徽、肩章、領花、胸徽。不得佩戴其他與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或者執法公務無關的標志。
第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時,應當戴制式工商帽(除不宜戴帽外)。男性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大檐帽前緣與眉同高,女姓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卷檐帽前緣稍向後傾。戴冬帽時,護腦下緣應當距眉一至二指。在室內脫帽後應將其掛在衣帽鉤上(帽徽朝下)。立姿可以將帽用左手托夾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
第八條 著裝時應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扣好領鉤、衣扣,不得歪戴帽、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
(二)夏服、春秋服、冬服不得混穿,制服與便服不得混穿;著春秋服、冬服必須內穿制式襯衣,並扎系制式領帶。
(三)男、女長袖立領襯衣作外穿時,下擺應扎在褲腰內,扎制式領帶;著短袖立領夏服時,下擺應扎在褲腰內;著短袖開領夏服時,下擺不扎在褲腰內。
(四)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指甲、染彩發、化濃妝;不準戴外露飾物。
(五) 男性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不得留長發、大鬃角、剃光頭或者蓄鬍須。
(六) 應當舉止文明。不得邊走邊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高聲喧嘩;不得席地倒卧;不得在公共場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
(七) 應當隨身攜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制發的執法證件。
(八) 通常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時應穿皮鞋(含涼鞋),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過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過3厘米;不得赤腳穿鞋或赤足。
第九條 兩名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著裝巡查或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第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制服不得擅自拆改或借給非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調離、退休,其帽徽、肩章、領花、胸徽等工商行政管理標志一律交回本人所在單位制服管理部門。
⑦ 工裝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實現規范化管理,制定本規定,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第二條、職員著裝、掛工牌管理辦法: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要求得體、大方、整潔。
2、男員工著裝要求:夏天穿襯衣,系領帶,襯衣不得挽起袖口。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類,襯衣原則上每天清洗,領、袖口不能有污跡;女員工著裝要求:上班穿著公司配發的制服,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低胸衫。
3、所有員工上班都必須戴掛工牌。如有損壞,重做費由個人承擔,如丟失,按所造成後果的輕重處以製做費5倍以下的罰款。
4、制服在使用期限內如有損壞或遺失,由使用者個人按月折價從工資中扣回制服款,並由辦公室統一補做制服。
5. 員工如有離職,按規定的使用期限,折價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6. 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後,方可配備制服,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著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從試用期滿之日算起。
7.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未按規定著裝者,一經發現違反規定員工5元/人次、部門經理10元/人次。
8.所有員工大型集會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第三條、工服折舊
1、工服的折舊定為兩年,兩年後將不再計折舊。
2、如員工因個人原因工作未滿一年離職,按80%扣除服裝折舊,(未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工作服歸個人所有。
3、如員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按70%交納服裝折舊,工服歸個人所有(不包括因違反公司制度而被開除者)。
4、試用期員工因個人原因離職,按服裝價值全額交納。因公司內部調整或試用人員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僱者,將從其工資中扣除80%的服裝折舊,工服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除清洗、修補外,工作服不得帶出公司。
第五條、員工午休、外出會客或辦事,都須穿工作服。
第六條、工作服應保持清潔,有損壞時,應及時修補,如損壞嚴重,則員工必須自己付錢重新訂做。
第七條、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工作服的樣式,不得穿著跟工作服顏色相同或式樣不同的服裝。
第八條、員工領取工服一律填寫工服申領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九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修改。
第十條、本辦法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⑧ 工商局關於企業印章管理的相關規定
一、公章的用途有哪些
1.企業公章需要由辦公室專人統一保管。不得私自用章、借用、丟失;
2.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者其他公司材料需要通過申請才可以使用;
3.公章蓋章文本不得用復印件或者傳真件,文本文字必須清晰、正確、不得有塗改,若出現塗改必須在其位置進行加蓋公章;
4.公章必須和落款名稱相符,蓋章應端正清晰,齊年印月,簽名蓋章一起的,必須先簽名後蓋章;
二、公章的相關法律法規
公章因為其代表公司許多的權益,所以在法律上也有很多的規定,其中如果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會有相應的懲罰如:
1.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2.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3.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4.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⑨ 高分急求工商總局制服標准(GSFB***-2005)和稅務總局制服標准(SW/T***-2011)!
制服標准??不好意思,我不是工商局的,這種內部的事不知道。我以前去工商局辦理注冊公司業務
⑩ 工商所執法人員 必須穿制服么
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著裝規定、工商所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必須著裝並帶執法證以備出示。但在不上班的時間或到市場、商場等有關地方購物或消費時、禁止著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