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管是公務員嗎
城管高層一般是公務員;
城管正式員工屬於事業單位編制;
城管協管員屬於臨時招聘的,所以是沒有事業單位編制的。
城管不是公務員,城管一般屬於事業單位,絕大多數為事業編制和合同制人員,城管局局長、副局長、大隊長等領導職務為公務員編制。
公務員編制也叫行政編制,國家財政全額負擔;事業單位按不同的種類,由國家財政或全部或部分或一點不負擔;企業編制理論上不管國家財政什麼事。
(1)鄭州市二七區城市管理制服擴展閱讀:
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城管包括3種:一種是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或者事業單位考試,同時通過執法資格考試的正規編制城管隊員,行話叫做「行政執法隊員」,有管理,疏導,取證,審批,暫扣等法律賦予城管部門的全部權力,並承擔相關責任。第二種是街道城管辦事處為協助正規城管工作而聘請的臨時「社區進站人員」。第三種,既不是有執法權的正規城管,也不是招聘的協管員,而是由企業職工,機關幹部,學生等在一些重要節日等特殊時期,經過有組織或者自發的臨時參與到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人員。
❸ 城管屬於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
城管高層一般是公務員;城管正式員工屬於事業單位編制;城管協管員屬於臨時招聘的,所以是沒有事業單位編制的。
部分城管不是公務員,城管一般屬於事業單位,絕大多數為事業編制和合同制人員,城管局局長、副局長、大隊長等領導職務為公務員編制。
但是也有例外,社會招警考試的2018年上海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考中為滿足基層市場監管、城管執法隊伍需要,上海市公務員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400名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其中,市場監管執法人員192名,城管執法人員208名)。由此可以看來城管也是有機會成為正式公務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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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❹ 城管制服、城管工作服全國有統一的標准嗎
管制服有好幾種,款式都差不多,就是標志差別很大,還有就是顏色也有區別,大多數的部門是有統一的標準的,但城管工作服是沒有什麼統一標準的,比如南方和北方的區別就比較大,你去凱維琳看看。
❺ 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 待遇
沒前途的職業。改吧。
❻ 城建局穿的是什麼衣服 單位有自己的制服嗎
城建局穿的是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是2017年2月住建部、財政部正式公布統一的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單位是沒有自己的制服的,都是全國統一的。
2017版城管執法人員制服樣式:
1、配色
藏青色和天空藍,藏青色顏色深邃,給人以威嚴、正義的感覺,天空藍給人以明朗的感覺,兩種顏色結合起來,層次分明,塑造一種清爽的職業形象。
2、服裝
分為春秋(冬)常服、春秋執勤服、冬執勤服、短袖制式襯衣、長袖制式襯衣、襯衣、防寒大衣。
3、帽
分為男性大檐帽和大檐涼帽,女性卷檐帽和卷檐涼帽,布面裁絨防寒帽,皮面裁絨防寒帽,皮面直毛防寒帽。
4、裝具
分為雨衣、高靿雨鞋、低靿雨鞋、反光背心。
5、帽徽
為金色標志標識。
6、肩章
為金色牡丹花和金色橄欖葉,分為硬肩章,軟肩章,套式肩章。
7、領花
為金色橄欖葉中間鑲嵌金色牡丹花。
8、臂章
為盾型,上1/3處為金色宋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金色黑體的「城市管理執法」字樣(協管為「城市協助管理」),下2/3處為金色橄欖葉半環繞的紅色牡丹花。
9、胸牌
由長城、盾牌、牡丹花、橄欖葉組成,盾牌中央上半部為省級行政區名稱,下半部為牡丹花。分為軟硬兩種。
10、胸號
為金色邊框內嵌8位阿拉伯數字。前2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協管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拼音首字母),中2位為地級市、較大市、設區的市編號(協管為地級市、較大市、設區的市拼音首字母),後4位由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縣自行編訂。
11、鞋
分為男女單皮鞋、男女皮涼鞋、男女棉(毛)皮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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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標志標識是由國徽、飄帶、盾牌、牡丹花和橄欖枝組成,國徽象徵國家,以飄帶組成「人」字代表人民,體現了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盾牌象徵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欖枝組成裝飾圖案,表示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表示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
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統一著裝,絕不僅僅是「換個形式」,更不是福利待遇。其根本目的是要通過統一服裝制式,進一步推進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建設一支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的城管隊伍,更好地為城市發展和民生服務。
❼ 我在鄭州二七區今天我家狗狗被一群什麼執法的人抓走啦,(沒有狗證)該怎麼辦
將無法處理的,鄭州要求辦理養犬證。
明確辦事處執法中隊養犬管理執法主體責任,細化執法管理工作要求,量化工作目標任務,保障執法工作所需的裝備。在區級組建4至6人的養犬管理專業執法隊伍,除專門開展日常執法管理工作外,同時負責對本轄區執法中隊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
堅持日常巡查和聯合執法行動相結合,執法巡查和處罰工作覆蓋至小區樓院。每周組織不少於兩次的聯合執法行動,重點查處違規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無證犬和違規遛犬等行為,加大流浪犬抓捕力度,使市區內違規養犬、遛犬行為和流浪犬只數量明顯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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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犬管理的相關要求規定:
1、加大犬只普查力度,建立完善區(管委會)、辦事處、社區三級管理台賬,每季度進行更新。動員養犬人及時為犬只辦證年檢,並適時組織開展犬只集中辦證年檢工作,年度犬只辦證年檢率達到95%以上。
2、制定辦證點設置管理辦法,對辦證點實行星級標准評定,高標准、合理設置辦證點,方便市民辦證。
3、升級犬只管理信息系統,完善管理功能,增加網路辦證或微信辦證等功能,提高辦證效率。對獨立辦公的養犬管理部門實施窗口化服務,按照政府辦事處大廳標准實施軟、硬體建設,提升服務形象。
❽ 城管制服胸牌、領花怎麼戴
城管制服胸牌的戴法是帶字(城管執法)的胸牌佩戴於外衣左胸處。領花戴法是領花圓頭向外,尖頭朝里佩戴於外衣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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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2010式城管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以下簡稱城管制服及標志)的管理,保障和維護城管制服及標志的專用性和嚴肅性,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城管制式服裝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的統一式樣服裝,包括春秋裝、夏裝、冬裝、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規定所稱標志標識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制式服裝時佩戴的專用標志,包括帽徽、肩章、領花、胸牌號、胸徽、臂章、領帶夾等。
第三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執法局)監制,並組織實施管理。
第四條 每名執法人員城管制服及標志配發標准:
(一)城管制式服裝:
1、冬裝:冬季常服套裝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內襯衣4件;
2、春秋裝:春秋常服套裝2套、作訓服2件、作訓帽2頂;
3、夏裝:夏季長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夾克襯衣3件、夏褲4條;
4、帽子:夏季帽子2頂;春秋冬季帽子2頂、
5、鞋:皮涼鞋1雙、單皮鞋2雙、棉皮鞋1雙。
6、其他:領帶2條、腰帶2條、頭盔1個、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標志標識:
帽徽2個、硬肩章2套、軟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領花2對、金屬胸牌號2個、絲織胸牌號4個、金屬胸徽2個、絲織胸徽4個、臂章2個、領帶夾2個。
第五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換發周期為:
(一)夏裝每三年換發一次,春秋裝、冬裝每四年換發一次。
(二)鞋子每兩年換發一次,帽子每三年換發一次。
(三)領帶、腰帶每兩年換發一次。
(四)標志標識每四年換發一次。
參考資料:網路——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
❾ 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執法員 待遇
城管待遇要看在哪裡的,有些地方,正式編制少,臨時工多,工資低。正規點的大城市,現在工資和福利正規化的。無錫這里,正式編制的,六年資歷的,每月到手差不多三千。其他福利也不錯的,住房公積金挺高的,還有新職工補貼的,包括孩子的醫保也受益不少,工資不算高。但是相對穩定性較好,旱澇保收。至於危險性,全國那麼多城管,被油潑的被打擊報復的畢竟是很少很少的。而且我覺得做工作嘛哪有不得罪人的,關鍵是你行得正坐得直。
❿ 2017年全國城管統一制服標識,車輛統一,會和警察一樣嗎
2017年全國城管統一制服標識,車輛上的標志也要統一。但是和警察的制服有著明顯的區別的。
根據《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第二條各級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規范穿著制式服裝和佩戴標志標識,嚴肅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儀容儀表及執法風紀,創新履職方式,規范執法行為,圍繞完善事中事後管理,推進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更好體現執法的統一性、權威性。
第六條地方各級城市管理部門從事一線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應當在執行公務時穿著統一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第七條直轄市和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城市管理部門從事一線執法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按照供應標准配發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10)鄭州市二七區城市管理制服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工作變動時應當:
(一)在城市管理部門內部調動時,由調入單位根據本單位的供應標准以及調離單位出具的制式服裝供應證明繼續供應制式服裝。其中,調離胸號號段范圍的,應當交回胸號,由調入單位重新配發。
(二)退休以及調離城市管理部門的人員,應收回所有標志標識。著裝後任職不滿一年調離城市管理部門的,除收回所有標志標識外,還應加收制式服裝工料費的20%,或者交回制式服裝。
(三)被開除、辭退及辭職人員,應收回所有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
第二十六條影視製作單位和文藝團體因拍攝、演出需要,使用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的,應當報省級城市管理部門批准,並嚴格保管,非拍攝、演出時不得使用。各級城市管理部門及城市管理執法人員不得擅自贈送、出借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