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衛生監督所公務人員都穿制服嗎
是的,在執行公務的時候必須穿制服,並且你有權利要求出示證件.沒有證件或不穿制服你有權利不聽他下達的任何指令.
Ⅱ 衛生監督人員編制的規定
關於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衛監督發[2006]223號
關於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 第39號
可在衛生部網站上搜索到。
至於編制,各個地方都不一樣。
在性質上仍舊屬於事業編制,作為執法型事務單位存在;
人員數量有所增加,但幅度不大,能達到1.5/10000比例的地方不是很多;即使達到,和其他部門比也是人煙稀少。
各個地方發改委、編制委員會以及財政部門目前正在調研過程中;有的地方三定已確立,有望在明年完成改革。
但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不可能一躍而至公務員隊伍。
Ⅲ 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由誰負責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
第五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
Ⅳ 生產衛生監督制服,需要相關部門發放的什麼資質
一般來說生產這種衣服的話,需要衛生部門和質量部門發放相關的資質,是根據相關情況進行處理的。
Ⅳ 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人員只有2個有執行證,其他人沒有執行證,而且都沒穿工作服執行算違法嗎
不違法,但是違規,因為規定要求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執法的時候,必須穿戴工作服,沒穿的話,是不能執行檢查的
Ⅵ 衛生監督協管員著 制服是否合法
能否穿制服關鍵看是否屬於該機構編制且取得《行政執法證》(即獲得行政執法人員資格)。
未取得此證件或非在編人員不能獲得行政執法人員資格,也當然不能穿制服。
需要提醒的是,這個制服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式服裝,如果另外做的統一服裝(外界以為是制服而實際上不是的不在此列)。
Ⅶ 衛生監督所執法服/衛生監督所工作制服/衛生監督所工作服/衛生監督所服裝哪裡的好
生監督所執法服/衛生監督所工作制服/衛生監督所工作服/衛生監督所服裝這些都屬於標志服也就是行政執法服,行政執法服不同普通服裝,他的要求更高,主要是對做工要求更精緻和對面料要求更細致。在這方面做得好的企業並不是很多,一般集中在湖南地區,在長沙有家凱維琳服裝公司的他們是專業定做行政執法服的,去年我們城管大隊的服裝就是在凱維琳定做的,他們都是量身定做,所以穿起來挺合身挺精神的,面料也挺舒服的,你去查下凱維琳吧!希望能幫到你。
Ⅷ 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制服讓個人承擔一部分費用我不要行嗎
你好,如果讓個人承擔一部分費用的話,你不要也是可以的,建議你直接聯系管理人員。
Ⅸ 關於公司員工制服費用收取由那方出的問題···
新入職的員工,若沒到試用期結束就離開公司,一般是交回工作服,退回押金。已過試用期者,若工作時間較長,工作服可以不退,不過有的公司規定在離職時是必須歸還的,這是公司離職手續上必須的一個步驟。要不,離職員工穿工服在外惹點亂子,影響不就壞了!如果用人單位強制勞動者用工資購買工作服,那麼用人單位的做法違反勞動法及相關規章。這屬於用人單位單方對於勞動合同中關於工資支付約定的變更。按照勞動規章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剋扣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扣工資用於購買工作服,是違法的。工作服是應該公司免費提供的,按照勞動法,企業是不能收取這個費用的
Ⅹ 衛生監督協管員制服是什麼樣的
衛生監督協管員制服如下圖:
衛生監督協管員主要職責如下:
一、掌握本鄉鎮餐飲服務單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職業病危害企業、學校、供水單位及醫療機構基本情況,建立本底資料檔案。
二、開展本鄉鎮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領域日常監督檢查,按要求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好檢查記錄,並督促整改。
三、協助開展本鄉鎮衛生行政許可的現場審查,配合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及培訓工作。
四、及時上報農村集體聚餐自辦宴席(就餐人數在100人以上),請衛生監督員進行現場監督指導,並登記記錄。就餐人數在50人以上100以下的,可直接進行現場指導,發現在飯菜加工中存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應及時糾正,問題嚴重時,應及時報告縣衛生監督局,並登記記錄。
五、負責本鄉鎮管理相對人及衛生監督信息員的衛生法律法規和公共衛生知識宣傳教育。
六、負責本鄉鎮衛生監督相關信息的收集、核實和上報。
七、負責本鄉鎮群眾舉報投訴的登記、報告,配合衛生監督員調查處理。
八、協助衛生監督員對衛生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對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為、物品或場所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及時報告縣衛生監督局。
九、協助取締無證生產經營和非法行醫行為。
十一、及時報告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參與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
十二、參與縣衛生監督局在本鄉鎮開展的衛生專項執法檢查行動。
十三、負責本單位醫療衛生法律、法規及規范執業相關規章制度的宣傳,貫徹、落實和自查,並做好自查記錄。
十四、協助處理涉及本單位的不良執業行為及非法行醫案件的調查處理。
十五、對本單位發生的不良執業行為,及時、主動提出整改建議,並將有關情況上報縣衛生監督局。督促本醫療機構落實衛生監管部門提出的衛生監督意見及其它有關要求,並將整改情況及時報送縣衛生監督局。
十六、完成縣衛生局和衛生監督局交辦的其他衛生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