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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帶巷中消防管路

發布時間:2022-04-30 16:10:29

『壹』 規程規定煤礦膠帶巷多少米一個消防水管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皮帶巷應有消防灑水管,並且每隔 50 米 設置一個閘門和管接頭,配備 25 米灑水軟管。

『貳』 高壓電纜能否在皮帶通廊內施工

是礦井皮帶巷嗎?請查看《煤礦安全規程》:第九章第四節「井下電纜」第四百六十六條 在總回風巷和專用回風巷中不應敷設電纜。在機械提升的進風的傾斜井巷(不包括輸送機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設電纜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嚴禁敷設電纜。
第四百六十八條 敷設電纜(與手持式或移動式設備連接的電纜除外)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電纜必須懸掛:
1.在水平巷道或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
2.在立井井筒或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夾子、卡箍或其他夾持裝置進行敷設。夾持裝置應能承受電纜重量,並不得損傷電纜。
(二)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弛度,並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落在軌道或輸送機上。
(三)電纜懸掛點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3m,在立井井筒內不得超過6m。
(四)沿鑽孔敷設的電纜必須綁緊在鋼絲繩上,鑽孔必須加裝套管。
第四百六十九條 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m以上的距離。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內,電纜(包括通信、信號電纜)必須與瓦斯抽放管路分掛在巷道兩側。盤圈或盤「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采、掘機組供電的電纜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內的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於0.1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
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隔一定距離、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牆電纜的牆的兩邊都應設置注有編號、用途、電壓和截面的標志牌。
第四百七十條 立井井筒中所用的電纜中間不得有接頭;因井筒太深需設接頭時,應將接頭設在中間水平巷道內。
運行中因故需要增設接頭而又無中間水平巷道可利用時,可在井筒中設置接線盒,接線盒應放置在托架上,不應使接頭承力。
第四百七十一條 電纜穿過牆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並嚴密封堵管口。
第四百七十二條 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必須用與電氣設備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線芯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卡爪)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二)不同型電纜之間嚴禁直接連接,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三)同型電纜之間直接連接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橡套電纜的修補連接(包括絕緣、護套已損壞的橡套電纜的修補)必須採用阻燃材料進行硫化熱補或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在地面熱補或冷補後的橡套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補的電纜必須定期升井試驗;
2.塑料電纜連接處的機械強度以及電氣、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應符合該型礦用電纜的技術標准。
以上內容為2010版(最新版)煤礦安全規程內容,我礦井下的皮帶巷為回風巷,而回風巷內是不允許設立變電所的,電纜也不能敷設,一般都在軌道巷。希望對你有幫助。

『叄』 急求煤礦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內容

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設置的管理規定

1.生產技術部門在設計采區或工作面時,必須認真考慮防火問題並遵循下列原則:
⑴.盡量採用能夠避免對井巷煤柱進行過多切割的開采工序。
⑵.留足保護煤柱,採取采區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區互通。
⑶.合理布局通風設施位置,盡量避免井巷與采空區貫通。
⑷.盡量減少穿層溜煤井的個數,盡量避免區域角聯通風系統的出現。
⑸.實現集中生產,盡量縮短生產戰線,對舊采區實行逐步收縮,逐步封閉。

2.採用沿空留巷的開采方式推進的工作面,通風科要制定專門防火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3.採煤工作面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要求進行作業,不向采空區丟煤或少丟煤,采高必須嚴格控制,不留頂煤或底煤,端頭及工作面的浮煤應清掃干凈,不得遺留到采空區。

4.加強巷道支護,盡量避免冒頂、漏頂事故發生。萬一發生冒頂、漏頂事故,必須將冒頂、漏頂區域的浮煤、虛煤清除干凈,並採取措施將冒頂區接實、封嚴。

5.工作面回採結束後,各種設備必須回收干凈,保證采空區頂板能夠充分垮落密實,盡量消除采空區漏風;採用錨桿支護的巷道在進入采空區以前,應將托板取掉。

6.採煤工作面及采區回採結束後,必須盡快砌築永久性密閉(防火牆),最遲不得超過45天。

7.采空區密閉(防火牆)必須保證質量,嚴密不漏風,施工時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在有涌水的地點施工永久密閉(防火牆)時,還應設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

8.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只有經過取樣化驗確認無自然發火時,方可啟封。

9.啟封已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必須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安全技術措施。

10 啟封已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後三天內,每班必須由礦山救護隊檢查通風工作,並測定水溫、空氣溫度和空氣成份。只有確認無自燃發火後,方可恢復生產。

11.井下所有的機電硐室、火葯庫都要備有乾粉滅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其最低數量為:滅火器4個、砂子0.4m3。

12.皮帶頭應備有不少於2個的滅火器,附近15米范圍內消防管路必須設置三通和閥門,並備有不少於10米的消防軟管。

13.井下消防材料庫設在井底車場,並裝備消防列車,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備有明細台帳,礦長組織各有關部門每季度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4.各處消防器材由機電科、運輸隊、各採掘隊組進行管理。過期的滅火器材必須及時更換,板結的砂子應及時疏鬆或更換。

15.因處理火災消耗的器材,必須在24小時之內由管理單位補充到規定數量。

『肆』 通過學習煤礦安全法,結合自身應看待煤礦安全法律法規

安全生產關系著工人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煤礦的經濟效益與穩定,在過去的一年裡,各部門領導高度重視煤礦的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進行了安全性評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制定了危險點預控及安全措施檢查制度。下發了一系列安全性文件,建立了安全網路監督體系,不斷加大安全工作監察力度使煤礦的安全生產邁上了新的台階。截止到今年年底,我們礦未發生任何人員責任事故,確保了煤礦的安全生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檢查,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 來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bf1cd0100gu3u.html ) - 煤礦安全生產總結(1)_安全裝備_新浪博客 1、 細致安排,精心准備,圓滿完成專項檢查。按照相關部門的安排部署,在相關科室的具體指導下,我們積極主動深入煤礦一線,堅持檢查與服務的理念,按標准要求,細致安排,精心組織,配合完成了轄區煤礦「三條線」的安裝驗收、春季安全大檢查、百日督查專項行動、「一通三防」百日大會戰、冬季安全大檢查等專項檢查。通過專項檢查進一步提高了煤礦實際控制人、礦長的安全意識,促使煤礦加大了安全投入,完善了煤礦的各項安全設施,保障了煤礦的抗災能力,鞏固了煤炭安全生產的形勢。 2、 抓重要時段,增強工作主動性。①在春節、「五一」、「十一」期間開展了專項安全生產大檢查。春節前夕,針對煤礦停產過節的實際,要求煤礦必須做到「一停五不停」,並加強設備檢修,節後復產必須加強培訓,制定預案,同時加強了對停產待證礦井的監管,杜絕非法生產。「五一」、「十一」期間我們都針對性地進行了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徹底杜絕了重大節日煤礦事故為社會造成不良影響。②5月份,針對雨水增多汛期將至的特點,開展了「雨季三防」檢查工作,加大了對水患威脅礦井檢查力度,督促煤礦按實際制訂出了「雨季三防」工作計劃,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雨季三防」領導組,組織人員立即開展一次隱患排查,對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充水因素及相鄰礦進行調查、分析和研究,對本礦和相鄰礦的水患做到心中有數,制定並實施整改方案,並確保井下通訊線路、防塵灑水管路、壓風管路「三條生命線」的暢通。要加強礦井防治水技術管理工作,加大防治水害的安全專項投入,認真執行水害防治「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十六字原則和「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井下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者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水徵兆;對暴雨、地表漲水及山洪暴發期間,在可能發生水害威脅時,必須停止作業,撤除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對存在危險的,要停產整改,並向中心站報告。③為深刻汲取前車教訓,我們開展了火工品的專項安全檢查。重點對礦井火工品管理、井下工作面放炮管理、火工品領退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促使煤礦對「三人連鎖放炮」制、「一炮三檢」制的整改落實。通過組織重要時段的專項檢查不僅保證了煤礦的安全生產,而且增強了我們工作的主支性,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 抓大事。抓環節補套,安全生產硬環境得到優化。堅持把優化安全生產硬環境作為礦井今年安全工作的大事,重點是對礦區的設備進行更新和維護:一是採煤機組升級,淘汰100機組,375機組裝備到位;二是單軌無極繩車投用,西區輔助運輸系統得到優化;三是對工人的裝備進行更新,配備了KSW4LM(A)甲烷報警燈、一體式頭燈和隔絕式化學氧自救器等新型裝備;四是掘進工作面耙煤機安裝了防護欄。在重度區域安裝了甲烷檢測報警器、紅外測溫儀等精密儀器;六是安裝液壓枕12處,起動了頂板動態監控;七是建成綜采工作面油脂庫兩個,實現了工作面油脂存放的規范化;八是安裝激光指向儀3台,提高了掘進工作面的中腰線管理水平;九是完成兩井口完成皮帶巷及軌道巷標准化治理1000餘米。二、深入開展安全培訓,提高整體素質 我們的煤礦資源相對枯竭,安全賦存條件差,安全基礎薄弱,煤礦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缺乏,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及時轉變觀念,一方面,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堅持「在監管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推進工作」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每月召開例會的機會,以會代訓,向煤礦業主、礦長傳達有關文件精神,宣傳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標准,根據季節特點提出工作重點和具體要求,督促煤礦抓好落實;另一方面,我們在日常安全檢查中加強了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同時我們積極有關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聯系,組織了針對特殊工種的復訓和裝備技能培訓工作。 三、深入開展聯防整頓,嚴格把關,緊盯安全重點工作。 1.是完成了「災害預防及應急處理預案」的編制工作。通過總結我礦安全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結合當前階段的客觀實際,積極組織生產、調度、地測、機電、通風、安全、供應等部門,先後經過四次會審修訂,形成了我礦較為科學的安全管理制度。 來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bf1cd0100gu3w.html ) - 煤礦安全生產總結(2)_安全裝備_新浪博客 2.是根據季節的交替變化,狠抓了季節性重點區的安全管理。隨著季節的變化,我礦認真把握其特點,對小煤窯、「雨季三防」、消防防火、要害部位、公共場所進行了全面檢查,以防範為重點,認真落實了領導責任和各項措施,特別是在雨季三防方面,重點作好了物資人員准備及時到位,保證了八月份安全度汛,杜絕了意外事故和冷門事故的發生。 3.是根據現場不同時期的特點,及時調整管理重點,如綜采工作面搬家倒面、重大臨時工程、管理較差的工作面、運輸管理、採掘現場支護整頓、回採工作面過構造等,做到了緊盯到位,監督有力。 四、抓宣傳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我們以開展「3.18」警示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吸取血的教訓,警示安全監管人員和煤礦從業人員警鍾長鳴,時刻緊綳安全弦。及時將國務院《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有關文件下發到每個煤礦,保證了上級精神有煤礦的貫徹落實。開展多種活動,大力營造「消除隱患,防範事故」的安全氛圍,教育廣大群眾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自覺抵制「三違」行為,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 五、精心組織,做好煤炭行業管理工作 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及早安排,精心組織,熱情服務,幫助煤礦規范做好煤炭生產許可證年檢、瓦斯等級鑒定等各項復雜的資料申報工作。組織各煤礦技術負責人進行相關學習,熟悉各項工作要求和技術標准,規范整理申報資料。直到生產礦井煤炭生產許可證全部通過年檢,審查合格。今年積極配合各個煤礦開展了2008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各煤礦通過認真測定,詳盡分析,整理資料,准確把握礦井瓦斯湧出規律和管理情況,並制訂了科學、有效的防治措施,堅決杜絕瓦斯事故發生。

『伍』 皮帶輸送機操作人員存在的安全隱患有哪些

皮帶輸送機在操作的過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地方
皮帶輸送機是一種大型的輸運設備,我們在操作的時候不僅要保證操作人員的安全還要保證企業的生產效率,所以在這時我們就要學會正確的操作方法。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往往會被別人忽略,在這里上海輸送機廠家提醒大家在使用皮帶輸送機的時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我們從以下三點來簡單的講述下注意事項:
①、操作人員條件
我們知道關於對操作人員的使用方面我們
要使用具有在這方面有過專業的培訓並且還要去的職業上崗證,才能上崗操作。那麼我們就要熟悉所使用輸送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及通訊、控制一體化系統的原理和檢查試驗方法,會維護保養帶式輸送機,能正確處理一般性故障。鞏義市義利機械公司
②、操作過程中注意
1、在操作的時候嚴禁操作人員乘坐帶式輸送機,在使用的時候不準用帶式輸送機運送設備和笨重物料。
2、操作前應檢查各部件的完好情況和緊固情況,確認無問題後,再正式運行。
3、輸送機的電機及開關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處理。
③、設備檢修注意
1、在檢修機頭卸載滾筒部分時,必須將煤倉上口擋嚴。
2、輸送機運轉時禁止清理機頭、機尾滾筒及其附近的浮煤。
3、在輸送機上檢修、處理故障或做其他工作時,必須關閉輸送機的控制開關,掛上警示牌,並按下急停按鈕。
4、處理輸送帶跑偏時嚴禁用手、腳及身體其他部位直接接觸輸送帶。
5、經常檢查輸送機巷道內的消防及噴霧降塵設施,並保持完好。
關於上面的很多問題,我們的操作人員在操作的時候就很容易被忽略。很多小的細節雖說不一定影響什麼,但是到後面的時候對我們的影響就會比較大,所以關於這些小細節我們一定要注意。

『陸』 煤礦安裝帶式輸送機的步驟

皮帶輸送機的安裝 安裝前: 轉運塔和料倉結束後再進行皮帶機安裝。 注意事項: 所有皮帶機的安裝和調整按照地質參數和圖紙進行。 安裝工作: 劃線 檢查土建施工,查看地腳螺栓和預埋鋼板情況 檢查皮帶機各個部件的位置 根據地腳螺栓安裝桁架 安裝和調整設備(包括上下托輥、刮水器、驅動裝置等) 安裝膠帶提升機 安裝伸縮頭 安裝導料槽 安裝拉緊裝置 安裝所有電氣部分支架 膠帶切割和硫化連接 安裝結束前的工作 檢查: 在膠帶安裝前檢查皮帶機是否和圖紙和地質圖形參數一致。 電氣部分: 安裝電纜管道 安裝限位開關、保護裝置、電控櫃等 安裝點燈 鋪設電纜 連接電線 噴漆: 清洗油漆損壞的部分並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進行補噴油漆。 潤滑油: 按潤滑油操作手冊規定的程序將添油脂或潤滑油加到如下設備:減速機、聯軸器、起重機、軸承座、電機軸承等。 主運巷帶式輸送機安裝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述
根據01工作面回採運輸需要,主運巷採用鋪設DSJ80型伸縮式皮帶運輸機運煤。為保證無軌平板運輸車回運皮帶機頭、機尾、皮帶等大件及安裝工作的施工安全,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二、安裝工程概述
主運輸巷皮帶運輸機鋪設包括:
1、 01工作面下順槽:一部、二部皮帶;
2、北翼主運巷皮帶
3、主運巷:一部、二部、三部皮帶;
4、南主運巷:一部、二部、三部皮帶;
5、主井皮帶
6、地面走廊皮帶
三、帶式輸送機安裝前准備:
1、將巷道所有支護、頂、幫認真檢查一遍,確保支護完好。
2、按安裝順序將安裝部件分別運至安裝點附近。
3、檢查安裝工具是否齊全可靠。
4、把安裝地點整平,必要時加墊板。
5、根據巷道中心線定出輸送機安裝中心線,並且在頂、底板上標志出來。
四、安裝順序:01工作面下順槽一部、二部皮帶;——北翼主運巷皮帶——主運巷一部、二部、三部皮帶;——南主運巷一部、二部、三部皮帶;——主井皮帶——地面走廊皮帶;
五、安裝過程如下:
1、固定機頭底座大件。根據機頭與其主要運輸設備轉接情
況,確定機頭滾筒位置後,利用導鏈將各個大件和主滾筒等逐件吊
起對應安裝;機頭主體對應安裝好後,再將卸載臂、卸載滾筒、清掃
裝置、貯帶倉部分、固定折返滾筒、拉緊絞車、上下托輥分別上齊上
全,並將機頭部分穿好輸送帶。
2、機身部分安裝。首先從機頭部分逐個將「H」架桿成直線
平整地沿巷道從前向後對應安裝,同時安裝底托輥。然後在巷道
另一側展開輸送帶,人工將輸送帶抬至「H」架內底托輥上。安裝
上托輥,最後再將展開的第二層輸送帶人工抬至上托輥上。
3、機尾部分安裝。確定機尾底座位置,固定機尾底座,安裝
機尾架、轉載機滑道、緩沖托架等,並與機身架桿相連,穿接機尾輸
送帶,並將所有輸送帶介面用釘機釘牢、卡緊成為一體。
4、在機尾部分安裝機尾移動裝置(包括特製千斤頂、小鏈、操
縱閥、鏈輪等)。
六、運轉調試:
1、接通機頭電機和拉緊絞車電機電源。
2、通知作業人員避開帶式輸送機,開動拉緊絞車拉緊輸送帶。
3、按規定對聯軸器、減速箱和各注油孔添加油脂。
4、清理輸送帶上面和輸送帶下面的雜物。
5、發出開機信號,同時檢查各部件有無異常.若正常,安裝工作結束。
七、安裝時安全注意事項:
1、展開輸送膠帶卷時,人員必須站在展開方向後面,並配合默契,防止前方有人,造成撞傷事故。
2、大件起吊及安裝過程中,注意不要碰撞巷道支護。安裝人員一
定要注意安全,以防部件擠、撞人等人身事故發生。
3、帶式輸送機頭要打好戧柱,並保證固定可靠。起吊大件,要選擇好工具,不準用開口錨鏈、鉛絲等物件作為起吊工具。
4、人工抬運設備時,必須保證口令一致,步調一致,輕抬輕放,並清理好退路,保證巷道暢通。 MT 654—1997 煤礦用帶式輸送機安全規范
前 言
本標准非等效採用國際標准ISO 1819:1977《連續搬運設備——安全規范——總則》的一般安全要求,重點結合我國煤礦帶式輸送機設計、使用的特點和特殊安全要求,首次制定煤礦用帶式輸送機安全規范標准、以提高煤礦帶式輸送機的安全性能,防止不必要的事故發生。
本標准由煤炭工業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標准由煤炭工業部煤礦專用設備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准由煤炭科學研究總院上海分院負責起草。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李雲海、陳驥、侯紅偉。
本標准委託煤炭科學研究總院上海分院負責解釋。
煤礦用帶式輸送機安全規范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煤礦用帶式輸送機(以下簡稱輸送機)設計、製造、安裝、使用和維護的安全要求。
本標准主要適用於煤礦井下用帶式輸送機,也適用於有爆炸性危險的露天煤礦、選煤等工作場所用帶式輸送機。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836.1—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通用要求
GB 3836.2—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隔爆型電氣設備「d」
GB 3836.3—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e」
GB 3836.4—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本質安全型電路和電氣設備「i」
GB/T 13561.3—92港口連續裝卸設備安全規程 帶式輸送機
MT 113—1995煤礦井下用聚合物製品阻燃抗靜電性通用試驗方法和判定規則
MT 147—1995煤礦用阻燃抗靜電織物整芯輸送帶
MT 450—1995煤礦用鋼絲繩芯輸送帶阻燃抗靜電性試驗方法和判定規則
ZB D93 008—90煤礦井下用帶式輸送機技術條件
煤礦安全規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1992
3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正常工作條件normal working conditions
由使用輸送機的有關各方一致同意的規定條件。它是由用戶規定並在訂貨時製造廠同意的,或者是在製造廠印刷標准產品樣本時規定的條件。
3.2 人員personnal
操作輸送機本身的人員和法定可在附近停留的人員。
4 基本要求
4.1 輸送機的設計和使用等應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並符合GB/T 13561.3中的通用安全規程。
4.2 輸送機的技術要求應符合ZB D93 008的規定。
4.3 輸送機的使用條件必須滿足其正常工作條件。對有特殊要求的輸送機,應另行規定相應的專用安全規則。
4.4 輸送機產品設備應符合煤礦安全標志的規定。
5 安全規則
5.1 設計和製造階段
5.1.1 應保證輸送機在所有正常工作條件下的穩定性和強度,確保輸送機工作的可靠性。
5.1.2 在整個輸送機線路上,特別是在裝載、卸載或轉載點,應設計成能盡可能地防止輸送物料的溢出,並考慮適當的降塵措施。
5.1.3 輸送機的輸送傾角應充分考慮到輸送物料的特性,使輸送機在正常工作條件下不應發生滾料、灑料現象。
5.1.4 輸送機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其安全性能和技術要求應符合MT 147和MT 450的規定。對非金屬材料的零件,其安全性能應符合MT 113的規定。
5.1.5 輸送帶應具有適合規定的輸送量和輸送物料的寬度。如果需要,在裝載點或卸載點裝設導料板或調心裝置。
5.1.6 與輸送機配套的電動機、電控及保護設備必須符合GB 3836.1~3836.4的規定,並具有指定單位發放的防爆合格證明。
5.1.7 輸送機任何零部件的表面最高溫度不得超過150℃。機械摩擦制動時,不得出現火花現象。
5.1.8 輸送機必須裝設打滑、煙霧、堆煤、溫度保護及防跑偏、灑水等裝置。
5.1.9 在主要運輸巷道內使用的輸送機應裝設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5.1.10 輸送機長度超過100m時,應在輸送機人行道一側設置沿線緊急停車裝置。
5.1.11 所有會發生超速或逆轉的傾斜輸送機必須裝設安全、可靠的制動裝置或逆止裝置。此類裝置的性能要求應符合ZB D93 008中3.11的規定。
5.1.12 在一台輸送機上採用多台機械逆止器時,如果不能保證均勻分擔載荷,則每台逆止器都必須滿足整台輸送機所需的逆止力距。
5.1.13 採用多電機驅動其大規格的逆止器應盡量安裝在減速器輸出軸或傳動滾筒上。
5.1.14 固定型大功率輸送機應考慮採用慢速起動和等減速制動技術,以確保輸送機的起(制)動加(減)速度在0.1~0.3m/s2范圍內。
5.1.15 礦用安全型和限矩型偶合器不允許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調速型液力偶合器使用油介質時必須確保良好的外循環系統和完善的超溫保護措施,並持有煤炭工業部安全主管部門同意下井使用的證明。
5.1.16 張緊裝置應保證輸送機起動、制動和正常運轉時所需的張力。
5.1.17 輸送機電控系統應具有起動預告(聲響或燈光信號)、起動、停止、緊急停機、系統聯鎖及沿線通訊等功能,其他功能宜按輸送機的設計要求執行。
5.1.18 電氣設備的主迴路要求有電壓、電流儀表指示器,並有欠壓、短路、過流(過載)、缺相、漏電、接地等項保護及報警指示。
5.1.19 輸送機的前後配套設備應採用聯鎖裝置,不允許任何一台設備向另一台非工作狀態或已滿載的設備供料。
5.1.20 輸送機可移動部件(如伸縮機構或張緊裝置等)在極限位置上,必須設置安全擋塊以限制其規定的行程。用於升降的移動部件及裝置必須裝有能防止意外降落的安全裝置,並嚴禁人員進入其下方位置。
5.1.21 輸送機應避免銳利的邊緣和稜角。
5.1.22 所有常用的潤滑點和檢查孔應易於接近,並在作業或檢查時不需拆卸防護罩。
5.1.23 輸送機結構應保證:易損部件和零件便於更換;驅動裝置不需拆除驅動滾筒即可安裝和更換(電動滾筒除外)。
5.1.24 在輸送機運動部件(如聯軸器、輸送帶與托輥、滾筒等)易咬入或擠夾的部位,如果是人員易於接近的地方,都應加以防護。
5.1.25 如果輸送機線路上存在剪切、擠壓點或擠壓區(如凸弧段處或接近固定部件處),也應加保護裝置(如固定柵格等)。
5.1.26 輸送機的製造必須按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進行,質量不合格的產品不允許出廠和使用。
5.2 安裝階段
5.2.1 所有零件、部件必須經檢驗合格,並進行組裝調試後方可出廠進行安裝,輸送機的安裝質量必須符合ZB D93 008—90的規定。
5.2.2 所有動力設備或全套裝置應在明顯易見的地方裝有永久性和法定的標牌,並標明:
a)製造或供貨者名稱;
b)製造年份和出廠號。
5.2.3 設備的所有工作台或司機室應保持水平。
5.2.4 所有通道、扶梯、階梯或平台最少應有0.5m寬的通道,如果輸送機的可移動部件與固定障礙物之間的通道寬度小於0.5m,應設防護裝置。
5.2.5 高於地面1.5m以上的平台、地板或類似結構物應設有固定的通道。其通道最好為帶板條的斜坡或階梯,階梯與水平的夾角不超過60°,否則,梯子應裝有堅實的扶手。
5.2.6 所有平台或通道的地板和階梯及台階的踏面應適合輸送機的工作條件,且應有防滑措施。
5.2.7 在輸送機距地面2m高度以下,人員可以進出的區域內,應避免鋒利的突出稜角。否則應加設保護措施。
5.2.8 如果設備下方凈空高度小於1.9m,建議採用跨越設備的通道。
5.2.9 如果輸送機設備伸進坑內或穿過樓層而出現孔口時,應在孔口處設保護欄桿和腳擋板。
5.2.10 如輸送機跨越工作台或通道上方,應設置適當的防護裝置,防止輸送物料意外掉落。
5.2.11 重錘張緊裝置附近必須採取防護措施,防止人員進入重錘下面的空間。
5.2.12 防護罩應定位牢固,在移動或更換時不需拆卸其他零部件。
5.2.13 所有通道、扶手拉桿、階梯、梯子、護柵等均應在輸送機投入使用以前裝好。
5.2.14 在輸送機巷道內禁止燒焊,輸送機機頭、機尾前後10m的巷道支護應用非燃性材料支護。
5.2.15 輸送機巷道內應敷設消防水管,機頭、機尾和巷道每50m處應設有消火栓,並配備水龍頭和足夠的滅火器。
5.3 使用和維護階段
5.3.1 輸送機不應用來完成設計規定以外的任務,也不應在非正常工作條件下使用。
5.3.2 用戶應注意保證輸送機有規律地加料,盡量避免超載。尤其不允許用戶在不與設計、製造單位協商的情況下改變裝料點位置或增大其輸送量以及進行其他影響設備性能的改動,以防產生不良後果。
5.3.3 嚴禁輸送機乘人。對乘人專門設計的輸送機,應符合有關運人的專用規則。
5.3.4 輸送機的所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並設專人定期檢查和校驗,保證其工作的可靠性。
5.3.5 輸送機及其主要部件應按製造廠說明書的規定進行良好的保養,對運動部件和清掃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檢查、調整、維護和清掃,這些作業應在設備靜止並關閉驅動裝置後才能進行。所有裝載點、工作站和通道應保持整潔。
5.3.6 輸送機運轉時不允許打開檢查孔。
5.3.7 嚴格輸送機專職司機責任制,經常巡迴檢查輸送機的運行狀態,如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進行修理或更換。特別是所有起動操作必須由經過考核並持有上崗證的人員執行,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隨意操作或干擾設備的正常運轉。
5.3.8 沿線停車裝置必須讓全部工作人員了解其功能,裝置應操作方便,並定期校驗。
5.3.9 輸送機正常停機前,須將輸送機上的物料全部卸完,方可切斷電源。
5.3.10 輸送機意外或事故停車再重新起動之前,須預先進行詳細檢查,弄清停車的原因,並排除故障。
5.3.11 嚴格禁止人員跨越輸送機設備或從設備下面通過。
5.3.12 輸送機在運轉或使用中的檢查和調整作業在裝有防護裝置的情況下進行,在防護裝置不卸掉無法進行所述作業的情況下例外。如果某些防護裝置不得不卸掉,則應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並嚴格禁止接近有咬合危險的部位。
5.3.13 如果拆除防護的部位位於工作區域或過道處,這些區域在設備運轉時必須圍住,防止人員靠近。
5.3.14 在修理防護裝置時,必須在輸送機停車,驅動裝置不能起動以後才能進行,重新起動前應裝好防護裝置。如果不得不在無防護裝置的運轉設備上進行維修,必須有一個守護人守護著正在工作的人員,守護人應熟悉在意外的情況下採取何種措施,並應緊靠著一個隨時可以停車的裝置。

『柒』 煤礦綜合防塵措施有哪些

煤礦防塵就是為了降低煤礦內粉塵濃度及防止煤塵爆炸。
煤礦防塵降塵的方法挺多的,通過綜合運用煤體注水、採掘防塵、通風除塵、噴霧降塵、使用水泡泥、巷道灑水滅塵等措施,可以達到煤礦防塵降塵的目的。
現在,煤礦一般通過防塵降塵灑水系統來實現防塵降塵,主要用到的有灑水噴槍、防塵電磁閥、自動泄水閥、手自一體自動控制系統等,基本上都是自動操作,效果不錯的。
至於這些防塵裝置哪裡買,我是在河南我們煤場是找的鄭州科瑞,你就找一家離你們城市比較近的防塵公司吧

『捌』 跪求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急需!

①.發生無計劃停風時,當班瓦斯檢查員必須及時向礦調度匯報,礦調度在接到瓦斯檢查員的匯報後要及時向通風科值班人員、安監科匯報,並登記在「無計劃停風登記本」上。登記時應註明停風地點、停風時間、停風原因、恢復通風時間、瓦斯濃度、二氧化碳濃度等。

②.發生無計劃停風後,由機電副礦長、安監科負責組織有關隊組、通風科、機電科等單位負責人進行認真追查,兩天內完成追查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③.對無計劃停風的追查,安監科要建立「無計劃停風追查記錄台帳」。

六、瓦斯尾巷管理制度

一、瓦斯尾巷的設置

1、在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及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瓦斯湧出異常區布置採煤工作面時,必須設置專用排瓦斯尾巷。如因未設置瓦斯尾巷而造成生產過程中工作面瓦斯超限,將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2、瓦斯尾巷必須貫穿整個工作面推進長度,不得留有盲巷,巷道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3、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每個采區和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的采區必須設置至少1條專用回風巷;低瓦斯礦井開採煤層群和分層開采採用聯合布置的采區,必須設置1條專用回風巷。新開采區專用回風巷不到位的,不準開掘採煤工作面進回風巷。舊生產采區沒有布置專用回風巷的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同時,制定解決計劃,並盡快組織實施。

4、瓦斯尾巷的回風風流必須直接導入采區專用回風巷或礦井總回風巷,嚴禁兼作排放(包括抽放)瓦斯以外的其它用途,不得進行生產作業和設置電氣設備。尾巷布置形式應盡可能採用「三進一回」、「二進二回」系統。

二、尾巷的通風瓦斯管理

1、進入尾巷的鋼管、軌道、金屬網等導電物體,必須有防止產生靜電、磨擦火花的安全措施。在進入尾巷前設置絕緣隔離段,嚴防雜散電流導入,並在尾巷以內設置可靠的接地保護,以防靜電積聚。

2、瓦斯尾巷不進行瓦斯抽放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進行瓦斯抽放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5%。采空區的排放瓦斯橫貫及其下風側30m范圍內不受此限,但必須對此區域明確,並設置花閉和警標,禁止任何人員進入。

3、瓦斯尾巷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瓦斯探頭,瓦斯濃度達到2℅時(進行抽放時為2.5℅),能夠報警和切斷工作面及其回風巷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

4、風流進入尾巷必須進行有效凈化除塵。尾巷沖洗周期為五天一次,保持巷道無粉塵堆積和巷道濕潤;在回風橫貫距開口2米處,在排瓦斯橫貫距尾巷側2米各設置一道凈化水幕,並在採煤時保持常開不閉;隔爆水袋距排瓦斯橫貫距離不得大於200米,數量符合規定。

5、尾巷要及時維修,並保證有效的通風斷面和行人安全暢通。維修後的巷道斷面不得小於原設計的五分之四。

6、在尾巷內進行巷道維修、抽放管路鋪設、密閉施工、風泵排水、風筒吊掛、防塵等工作時,必須制定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批准後,由通風科幹部跟班現場指揮,並在瓦斯濃度低於1.5%,且有瓦檢員全過程監控的情況下進行。

7、瓦斯尾巷同時使用的橫貫數不得超過二個(工作面前方的通風橫貫和工作面後方的排瓦斯橫貫),通往順槽的橫貫至少在兩端分別板閉,掛牌和定期檢查。通往采空區的橫貫必須及時有效永久封閉,永久閉前要打好花閉,禁止任何人員進入,且只允許通風專業人員用光瓦和加長皮管進行檢查。

8、尾巷內不能引入全風壓風流摻新的區段,必須接入風筒供風。尾巷全長必須保證0.5m/s-4.0m/s的風速,不得留有任何形式的盲巷。給尾巷供風的風機必須保證連續可靠運行,實現「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一旦造成停風,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限量排放積存的瓦斯。

9、獨頭尾巷後部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實行封閉管理。復用時重新排放瓦斯。

三、瓦斯尾巷的人員出入、施工作業的管理

1、通風科科長、生產礦長、技術主管、安檢科科長每旬每人至少對全礦的瓦斯尾巷全面檢查巡視一次;每天至少有一名隊幹部到現場檢查尾巷的瓦斯、通風設施及頂板完好情況,如有異常必須立即採取措施、組織處理。

2、瓦檢員對尾巷裡的(包括各個橫貫)瓦斯、通風設施及頂板情況每班至少「三檢三匯報」,並向礦調度匯報。

3、通風科、隊必須建立尾巷管理台帳,對尾巷的瓦斯、通風設施及頂板情況進行記錄。

4、尾巷的入口處必須設置全斷面柵欄,掛尾巷專用「嚴禁入內」警標。柵欄開一個可以行人的小門,以備檢查用。平時小門必須上鎖,鑰匙由當班瓦檢員管理。

5、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尾巷作業和檢查。如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尾巷的,需持通風科值班幹部批準的《專用瓦斯尾巷出入許可證》,交當班瓦檢員查驗和收回;並將隨身攜帶的攜帶型甲烷報警儀關閉後交瓦檢員保管。瓦檢員方可開啟柵欄門並陪同其進入尾巷工作或協助其檢查瓦斯和安全情況。

6、瓦檢員必須對進入尾巷的人員進行嚴格的檢查。嚴禁帶有電子手錶或穿化纖衣服等易產生火花的人員進入尾巷。嚴禁使用攜帶型甲烷報警儀對尾巷進行瓦斯檢查。礦燈上帶有攜帶型甲烷報警儀的人員在進入尾巷時,必須將礦燈上的攜帶型甲烷報警儀關閉,否則不得進入。

7、用光瓦檢查瓦斯時,則必須到瓦斯濃度小於2%的環境中讀數。當尾巷瓦斯超限時,瓦檢員必須及時停止工作面的生產,進行處理。

8、在尾巷進行維修或施工時,必須使用銅鍬、銅鎬、銅錘等銅質工具。

七、通風設施及風道管理制度

1.通風設施是構成通風系統,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礎設施,全礦職工和所有單位都要必須愛護,確保其完好。故意損壞通風設施,按礦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2.通風科負責按標准對井下所有通風設施進行設計施工,杜絕出現不合格設施,采區通風設施完畢後,移交給生產隊組進行管理,生產過程中如果發生或發現設施損壞,要及時通知通風區進行維修,保證通風系統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3.任何人不得將一組風門同時打開,否則按嚴重「三違」論處。運輸設備或物料經過風門時,必須小心謹慎,不得損壞風門。當設備或物料的長度或寬度超出風門規格時,必須事先與通風科取得聯系,通風科指派專人在現場配合工作,不得強行通過風門,以免造成損壞及其它不良後果。

4.通風科負責每月對全礦風道全面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向有關領導匯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對於損壞嚴重的風道,通風科要及時匯報有關領導和部門,進行處理。

5.風道的工業衛生按礦劃定的責任范圍,分片進行管理,按規定周期進行清掃、沖洗。

四、礦井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一總 則

1. 礦長是防治粉塵危害的第一責任者,礦總工程師主管粉塵防治工作。礦長安全辦公會要及時研究解決綜合防塵工作的重大問題,礦總工程師每月應組織召開一次防塵專業會議,研究、總結、布置綜合防塵工作,及時解決綜合防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採掘隊組、運輸隊、機電科、通風科、礦調度室、生產科等單位必須認真執行本部門在防治粉塵危害工作中的部門責任,各有關隊組設專職防塵員負責本隊粉塵防治工作。

3.通風科負責全礦綜合防塵工作的業務管理;負責礦井粉塵濃度的測定,並按要求定期取樣送化驗部門化驗,及時取得粉塵分散度及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數據;負責防塵報表填寫上報,做到報表及時、准確、真實、可靠,並將各類報表裝訂成冊,記錄存檔。

4.安監科應對粉塵防治措施計劃進行審查,並對措施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者,要認真追查處理。

5.通風科必須做好綜合防塵的監督檢查工作,瓦檢員每班負責對生產隊組綜合防塵工作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做為對生產隊組「一通三防」質量定級的依據,並執行好沒有或不使用防塵設施停工和」干打眼」停工的原則.通風科每旬組織兩次大檢查,根據檢查結果並結合瓦檢員的評估情況每旬對有關單位進行綜合防塵工作考核定級,並作為月底有關單位結構工資考核依據。

6.全礦井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主斜井、副斜井軌道大巷、膠帶大巷、回風大巷、采區集中運輸巷、集中回風巷與集中軌道巷、採煤工作面各巷道、掘進巷道、煤倉(溜煤眼)放煤口、卸載點等地點必須敷設供水管路,膠帶輸送機巷供水管路每隔50米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100米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採掘工作面的防塵設施應與採掘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移交。沒有防塵灑水管路的採掘工作面,不得生產;沒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的採掘工作面,不得生產。回採工作面、新采區移交生產前,要由礦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防塵設施和措施的驗收,不符合標准,不準生產。所有防塵水管三通閥門必須編號管理。

7.各生產單位必須及時沖洗巷道,杜絕出現粉塵堆積巷道.

8.拆除采區防塵管路時,必須提前通知通風科,得到許可後,方可拆除,防塵管路不得改作它用。

9.綜合業務科對接觸粉塵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對檢查出的職業病患者,按國家規定及時給以治療、療養和調離塵害作業崗位。並按國家規定做好接觸粉塵工人健康檔案管理及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綜合防塵的工作標准及責任范圍

1.礦井綜合防塵設施安設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要求。工作標準的具體細則按(90)中煤總安字第171號《煤礦井下粉塵防治規范》(試行)和(90)中煤總安字第172號《礦井綜合防塵標准及檢查評定辦法》(試行)兩個文件執行。

2.巷道沖洗刷白要求

礦井各進回風巷及採掘工作面必須定期進行沖洗刷白工作,不得有粉塵堆積,沖洗刷白要有記錄,每月25日前將有關情況報送通風科。沖洗刷白周期如下:

⑴.主斜井、副斜井、軌道大巷、膠帶大巷、回風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

⑵.主斜井、副斜井、軌道大巷、膠帶大巷、回風大巷至少每月沖洗一次積塵。各采區集中回風、集中軌道巷至少每15天沖洗一次積塵,集中運輸巷每五天沖洗一次積塵。

⑶.採煤工作面進風巷至少每5天沖洗一次積塵;採煤工作面、回風巷距工作面100米范圍內巷道每班沖洗一次積塵,回風巷距工作面100米以外每天沖洗一次。

⑷.掘進工作面30米范圍巷道每班沖洗一次積塵(炮掘工作面放炮前後各沖洗一次),30米以外巷道每周沖洗一次。

⑸.採煤工作面尾巷至少每5天沖洗一次積塵。

3.通風科責任范圍

⑴.負責採煤工作面煤體注水鑽孔的施工及封孔注水工作。

⑵.負責總回風道的刷白工作,負責總回風道及採煤工作面尾巷的沖洗及防塵管路和設施的維護工作。

(3)負責各集中巷道的粉塵沖洗工作。

(4).搞好接觸粉塵人員的個體防護工作。

4 .採掘隊組責任范圍:

⑴.負責本隊組責任范圍內的架間噴霧、轉載點噴霧、水幕、隔爆水袋等防塵設施。

負責本隊組責任范圍內其它防塵、隔爆設施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移置。

⑵.負責本隊組責任范圍內供水管路及三通閥門的安裝、拆除工作。

⑶.負責本隊採掘機內外噴霧維護與使用工作,保證其完好有效,噴嘴無堵塞,霧化程度高,做好採掘機增加外噴霧的改造工作,採掘機外噴霧必須覆蓋全滾筒。

⑷.保證本隊採煤工作面清水加壓泵的使用及與採煤機和機掘工作面除塵風機與掘進機的聯鎖,使供水壓力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5).施工過程中必須採用濕式鑽眼,炮掘工作面炮眼封孔必須使用水炮泥。

(6).正常使用扒斗裝岩機扒裝灑水裝置,實行邊扒裝、邊灑水噴霧。

(7).搞好接觸粉塵人員的個體防護工作。

6.運輸隊責任范圍

⑴.負責主斜井、副斜井、軌道大巷、膠帶大巷、地面選煤樓、高架皮帶、地面煤倉上下口以及地面儲煤場的防塵、隔爆設施的安裝、使用、維護、管理及巷道的定期沖洗和刷白工作。

⑵.加強礦車的檢修工作,減少漏煤漏碴,並及時清掃運主斜井、副斜井、軌道大巷、膠帶大巷、地面選煤樓、高架皮帶、地面煤倉上下口以及地面儲煤場(包括裝卸煤點)撒落的煤矸。

⑶.搞好接觸粉塵人員的個體防護工作。

7.機電科責任范圍

⑴.負責本區隊轄區內防塵維護、管理,設施的使用。以及定期沖洗、刷白工作。

⑵.提供符合防塵工作要求的採掘設備,並且解決綜合防塵工作中的機電技術難題。

⑶.搞好接觸粉塵人員的個體防護工作。

8.生產科責任范圍

負責在采區及採掘工作面設計的同時,同時設計與之相配套的防塵管路及設施。

五、礦井防滅火制度

一.井下自然發火預測預報管理辦法

1. 由通風科負責每月對全礦的總回風道、采區回風道進行一次詳細的自然發火徵兆觀察,從大范圍上分析井下有無自燃發火。

2.通風科每周對井下採煤面的上隅角、回風巷和采空區回風密閉及其它可能發熱的地點進行一次全面觀測。觀測的參數包括:現場的氣體成份(CH4、C02、C0、02)、氣溫、水溫、其他火災徵兆等;在防火牆封閉時間長,溫度異常和有自燃傾向的區域內的回風風流中要安設CO感測器,CO感測器的報警濃度為20ppm。

3.對於已有發火危險或已出現發火徵兆的地點,檢查周期縮短到每班一次,並每7天取樣一次送具有國家資質化驗室分析,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同時,礦領導應組織專門人員進行火災災情的分析並制定處理對策。

4、加強地面集中抽放系統抽放管道和井下移動抽放系統抽放管中CO的檢測,每班至少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井下各抽放地點,每月抽取一次氣樣送具有國家資質化驗室進行化驗,發現有CO濃度持續升高或其它發火徵兆時,取樣化驗周期縮短為每周一次。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出火災預報:

⑴.巷道中出現霧氣或「掛汗」(溫度不同的兩段風流交匯處,因水蒸氣過飽和而凝聚出現的霧氣除處)。

⑵.巷道中出現火災氣味時,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⑶.從煤炭發熱或自然地點流出的水或空氣,其溫度較平常增高。

⑷.空氣中有害氣體(如C0、C02等)濃度增加,人體感到不舒服,如頭痛,悶熱、精神疲乏等。

二.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設置的管理規定

1. 生產技術部門在設計采區或工作面時,必須認真考慮防火問題並遵循下列原則:

⑴.盡量採用能夠避免對井巷煤柱進行過多切割的開采工序。

⑵.留足保護煤柱,採取采區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區互通。

⑶.合理布局通風設施位置,盡量避免井巷與采空區貫通。

⑷.盡量減少穿層溜煤井的個數,盡量避免區域角聯通風系統的出現。

⑸.實現集中生產,盡量縮短生產戰線,對舊采區實行逐步收縮,逐步封閉。

2.採用沿空留巷的開采方式推進的工作面,通風科要制定專門防火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3.採煤工作面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要求進行作業,不向采空區丟煤或少丟煤,采高必須嚴格控制,不留頂煤或底煤,端頭及工作面的浮煤應清掃干凈,不得遺留到采空區。

4.加強巷道支護,盡量避免冒頂、漏頂事故發生。萬一發生冒頂、漏頂事故,必須將冒頂、漏頂區域的浮煤、虛煤清除干凈,並採取措施將冒頂區接實、封嚴。

5.工作面回採結束後,各種設備必須回收干凈,保證采空區頂板能夠充分垮落密實,盡量消除采空區漏風;採用錨桿支護的巷道在進入采空區以前,應將托板取掉。

6.採煤工作面及采區回採結束後,必須盡快砌築永久性密閉(防火牆),最遲不得超過45天。

7.采空區密閉(防火牆)必須保證質量,嚴密不漏風,施工時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在有涌水的地點施工永久密閉(防火牆)時,還應設置返水管,打水泥底座。

8.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只有經過取樣化驗確認無自然發火時,方可啟封。

9.啟封已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必須制定防止煤炭自燃的安全技術措施。

10 啟封已封閉的工作面或采區後三天內,每班必須由礦山救護隊檢查通風工作,並測定水溫、空氣溫度和空氣成份。只有確認無自燃發火後,方可恢復生產。

11.井下所有的機電硐室、火葯庫都要備有乾粉滅火器和砂箱等消防器材,其最低數量為:滅火器4個、砂子0.4m3。

12.皮帶頭應備有不少於2個的滅火器,附近15米范圍內消防管路必須設置三通和閥門,並備有不少於10米的消防軟管。

13.井下消防材料庫設在井底車場,並裝備消防列車,其中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備有明細台帳,礦長組織各有關部門每季度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4.各處消防器材由機電科、運輸隊、各採掘隊組進行管理。過期的滅火器材必須及時更換,板結的砂子應及時疏鬆或更換。

15.因處理火災消耗的器材,必須在24小時之內由管理單位補充到規定數量。

三.井下火災匯報與處理原則

1.任何人發現井下自然發火或自燃預兆都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進行匯報。礦調度室接到報告應立即通知通風科迅速查明火情,同時向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進行匯報。通風科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採取控制措施,並報請礦長、總工程師批准。

2.任何人發現礦井火災應首先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滅火。現場區(科)長、隊長、工長及其他管理人員應依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受害地區和可能受害地區的人員撤離危險區,並利用現場一切工具和滅火器材直接滅火。

3.礦調度室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按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通知有關人員。值班礦長在礦長和總工程師未到之前,負責組織事故的處理工作。礦長和總工程師到來後,立即組織成立救災指揮部,並到事故現場組織救災工作,礦長任總指揮。

4.處理火災時,應遵守下列原則:

⑴.非礦山救護隊員只能在CO濃度不超過0.0024%,CH4濃度在1.5%以下、氣溫低於攝氏35度、且無爆炸危險地點工作。

⑵.撲滅電器火災必須首先切斷電源,未切斷電源前禁止用水滅火。用水滅火時,應先滅火源外圍再滅火源中心,滅火水量要充足。

⑶.油脂類火災只能用滅火器或砂子滅火。

⑷.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時,不得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應在保證正常通風的條件下滅火。

⑸.當井下火災直接撲滅或直接滅火措施無效時,必須採取封閉措施,採取封閉措施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確保安全、有效滅火的前提下,盡量縮小封閉范圍。

②.一般應採取進回風側同時封閉方案,不具備同時封閉條件時,應採用先進風側後回風側的方案。

③.封閉過程中,指定專人每10分鍾檢查一次進、回風流中的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氧氣含量,以判斷有無爆炸危險性。人員只能在無爆炸危險的前提下進行施工。

④.密閉牆上必須留有觀測孔和措施孔,觀察孔要用專用堵板進行封堵。

⑤.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通風區負責寫出火災事故報告,報送有關部門。

六.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1.凡在回採過程中瓦斯湧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採煤工作面,必須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編制瓦斯抽放設計。具體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採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情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採工作面參數、預計瓦斯湧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預測等。

(2).鑽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岩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放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情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須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並及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情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C、能夠依據所測參數自動轉換為標准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並計算出累計量.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於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邏輯可由用戶設置。

F、系統對採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列印,並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E、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

『玖』 煤礦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預案編號:YXYA – 01- 02

煤業有限公司***

2011年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編制:###
編制日期:二○一一年元月

目錄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
1.1危險源評估 3
1.2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3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
3.1、應急組織體系 3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4
3.2.1、應急救援指揮部 4
3.2.2應急救援行動組 5
4預防與預警 9
4.1危險源監控 9
4.2、預防外因火災的措施 9
4.3、預警行動 10
5信息報告程序 10
6應急處置 11
6.1響應分級 12
6.2響應程序 12
6.2.1應急救援行動啟動程序 12
6.2.2現場救援指揮與控製程序 12
6.2.3向公司及其他上級主管、相關部門報告程序 14
6.2.4本礦內部職工的事故情況的告知程序 14
6.2.5現場醫療救護響應程序 14
6.2.6現場警戒保衛程序 15
6.2.7需要外部支援的請求及聯系程序 16
6.2.8媒體信息溝通及公眾信息告知程序 16
6.3處置措施 16
6.4、礦井發生火災事故現場人員的避災自救: 17
6.5 發生災變時人員避災路線 19
7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 19
7.1井下非常倉庫消防器材現存一覽表 19
7.2醫院需要准備的救災物資: 20
8 井下火災事故處理通知順序表 21

###2011年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危險源評估
###煤層具有自燃性。井田范圍內共有3個生產盤區,礦井使用膠帶輸送機運輸,回採、掘進採用綜合機械化生產,也可能在井下使用可燃物如油類等。
由上分析可知,###存在發生火災事故潛在危險。
1.2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層自然發火可能引發采空區瓦斯爆炸、外因火災事故、人員窒息事故。
礦井外因火災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礦井外因火災事故可能引發瓦斯爆炸或煤塵爆炸,給礦山以突然性的襲擊,釀成嚴重災害,不管礦井任何一個地點發生了火災,若不及時進行採取滅火措施,控制火勢蔓延,可能導致礦毀人亡的結果。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條塊結合,屬地為主;
依靠科學,依法規范;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先救人後救物,先救命後治傷,先重傷後輕傷。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應急組織體系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和應急救援行動小組組成。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機電礦長、礦長助理
成 員:調度室、生產科、安監站、通風區、救護隊、機電科、運輸隊、保衛科、行政科、勞財科、礦辦、事故單位等負責人。
職 責:
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煤礦井下可能發生的各類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與發布;
3)負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時組織修訂、補充和完善;
5)負責應急資源的定期檢查評估,並組織落實;
6)負責落實事故處理方案和營救遇險人員方案;
7)負責按照《預案》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反應組織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8)負責選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揮;
9)負責清點井下被困人員數量和姓名;
10)負責簽發下井許可證;
11)負責指導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12)負責配合事故調查;
13)宣布應急恢復、應急結束。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
主任:調度室主任
成員:調度室各副主任及調度室全體調度員
報警電話:
辦公室職責:
1)在接到報警信號時,保證迅速、准確地向報警人員詢問事故現場的重要信息。
2)事故發生後負責通知指揮部成員和各專業行動組成員。
3)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命令。
4)掌握現場救援情況,並向指揮部報告。
3.2.2應急救援行動組
1)技術組
組 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技術科科長
成 員:技術科、通風區、機電科
職 責:
(1)收集現場有關資料、記錄事故處理情況;
(2)了解掌握事故的發展動向、綜合分析各種數據,為事故的正確處理提供技術依據;
(3)提供事故現場的有關圖紙、技術資料等;
2)搶險救災行動組
組 長:生產礦長
成 員:調度室、生產科、機電科、通風區
職 責:
(1)保養並維護好各類裝備、儀器。
(2)經常組織本部人員搞好崗位練兵和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練工作,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發生災變事故時,根據事故性質的不同,進行具體的搶險救災。
(4)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提高警惕,隨時准備應對突發事件。
(5)當發生災害時,組織一切力量進行搶險救災。
3)醫療急救行動組
組 長:分管醫院的副礦長
副組長:醫院院長
成 員:醫院全體成員
職 責:
(1)備足搶險救災過程中所需的各類葯品、醫療器械。
(2)建立與上級及外部醫療機構的聯系與協調。
(3)指定醫療指揮官,建立現場急救和醫療服務的統一指揮、協調系統。
(4)建立現場急救站,設置明顯標志,保證現場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間、水、電等基本條件保障。
(5)建立對受傷人員進行分類急救、運送和轉院的標准操作程序,建立受傷人員治療跟蹤卡,保證受傷人員都能得到及時的救治。
(6)保障現場急救和醫療人員的人身安全。
4)治安保衛行動組
組 長:分管治安保衛的副礦長
副組長:保衛科長
成 員:保衛科成員
職 責:
①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實施交通管制,對危害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及車輛,避免出現意外的人員傷亡或引起現場的混亂。
②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③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嚴防不法分子乘機破壞。
④必要時承擔搶險救災工作。
⑤搞好災變期間,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的監控和管理工作。
5)物資供應行動組
組 長:分管機電和材料的副礦長
副組長:機電科科長
成 員:機電科、礦辦等部門有關人員
職 責:
(1)根據不同災變分類備好相應的救災物資;
(2)按規定及時為搶險救災人員配齊救援裝備,提高救援隊伍的技術裝備水平;
(3)組織人員和車輛,運送救災物資,保證救援物資快速、及時供應到位。
6)後勤生活服務組
組 長:分管後勤的副礦長
副組長:行政科科長
成 員:行政科、礦辦等部門有關人員
職 責:
(1)負責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
(2)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的生活;
(3)做好搶險救災的後勤保障工作;
(4)負責安排增援人員的飲食和休息。
7)宣傳教育行動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礦辦室主任
成 員:礦辦、安監站、保衛科等部門負責人。
職 責:
(1)負責及時收集、掌握准確完整的事故信息;
(2)向新聞媒體、應急人員及其它相關機構和組織發布事故的有關信息;
(3)負責謠言控制,澄清不實傳言;
(4)做好災區的思想政治工作,穩定災民情緒,堅定信念,鼓舞士氣;
(5)發動群眾,戰勝困難。
8)善後處理行動組
組 長:分管後勤的副礦長
副組長:勞資財務科
成 員:勞資財務科、安監站、礦辦室、行政科、車隊等部門負責人。
職 責:
(1)組織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
(2)督促、指導事故單位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
(3)落實用於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並及時向指揮中心報告善後處理的動態。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通過定期對井下各采空區密閉及工作面上隅角進行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檢查,預測煤炭的自然發火情況,以此來對火災事故進行預防工作。
4.2、預防外因火災的措施
(1)進風井口20米范圍內,不得有煙火,嚴禁用火爐、電爐取暖。
(2)加強井口管理,嚴格入井檢身制度,禁止將煙火帶入井下。
(3)井下使用的油脂、棉紗等嚴格管理,定期清理出井,嚴禁亂扔亂放,井下不準設油庫。
(4)皮帶運輸機必須上齊並用好各種保護裝置,防止摩擦起火,並在皮帶頭設滅火器和砂箱。
(5)各機電峒室、設備庫、火葯庫均要不燃燒材料支護,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砂箱、消防鍬、消防鎬、消防桶要登記入冊,設專人管理。
(6)井下嚴禁使用燈炮和電爐取暖。
(7)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帶,皮帶需在井下硫化,在硫化過程中必須制定詳細的施工措施,並嚴格執行。同時在礦井各運輸皮帶頭、尾部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和消防器材。採掘工作麵皮帶頭配備滅火器和滅火砂。
(8)井下每個皮帶頭都安裝20米的消防軟管。
4.3、預警行動
⑴ 井下出現促成火災事故徵兆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首先排除隱患,積極組織撤人,利用電話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情況和危害程度向礦調度室匯報。井下其他區域的人員,在發現異常現象後,也應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
⑵ 調度室及匯報人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⑶ 在搶救事故期間,井下救災負責人應隨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災區狀況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如現有搶救力量、人員的情緒及身體狀況、救災的現有條件、事故發展趨勢及後果、所採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對下一步搶救工作的開展提出建議和措施,取得礦井搶險組織部門指示和支持。

5信息報告程序
礦調度室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有專人負責應急救援接警工作,具體聯絡方式如下:
調度室井下程式控制電話:
報警程序
⑴ 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應利用電話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事故的性質、發生地點、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礦調度室匯報。井下其他區域的人員,在發現異常現象後,也應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
⑵ 調度室及匯報人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⑶ 在搶救事故期間,井下救災負責人應隨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災區狀況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如現有搶救力量、人員的情緒及身體狀況、救災的現有條件、事故發展趨勢及後果、所採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對下一步搶救工作的開展提出建議和措施,取得礦井搶險組織部門指示和支持。
接警、記錄程序
接警人員在接到報警後,必須迅速、准確地向報警人員了解事故的性質和規模等初始信息,並記錄在案。具體了解、記錄內容見下表:
事故匯報人姓名
匯報時間
事故性質
事故發生時間
事故發生地點
人員傷亡情況
事故地點通風情況
事故可能波及的區域
是否伴生其它災害
事故區域有何異常現象
備 注

通知程序
接警人員在接到報警後,首先要迅速向當日值班領導匯報,然後迅速按照附表所列順序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發出事故通知,以採取相應的行動。接到災害通知後,指揮部成員要立即趕赴指揮部集中,由總指揮統一安排工作,不準擅離職守。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一般分為三級:
一級緊急情況:能夠利用本礦的資源處理的緊急情況。
二級緊急情況:需要利用太原華潤煤業公司的資源處理的緊急情況。
三級緊急情況:需要太原華潤煤業公司和政府部門響應的緊急情況。
6.2響應程序
發現事故人員通知礦調度室,礦調度室通知總指揮,總指揮決定啟動預案等級,由礦調度室通知指揮部相關人員。指揮部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立即根據預案要求落實相關物資,並根據總指揮命令運送到相應地點。然後根據預案要求實施。
6.2.1應急救援行動啟動程序
指揮部一旦接到火災事故的報警後,應根據事故級別,立即按如下程序啟動應急救援系統,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時間調動各方人力和物力,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控制和緊急救援。
(1)命令救護隊立即趕赴事故區域進行救援。
(2)調度指揮鄰近隊組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緊急控制,避免事態擴大或波及范圍擴大。
(3)通知醫療行動組,一是趕赴現場搶救;二是在醫院內部按醫療系統應急救援預案做好對傷員的搶救准備工作。
(4)通知物資供應行動組,提供一切搶險、救護所需的材料設備。
(5)如果控制事態有困難,應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鄰近單位請求增援。
6.2.2現場救援指揮與控製程序
(1)立即召集救災指揮部所有成員,首先聽取當班值班礦領導的災情匯報以及已經下達的命令情況匯報。繼續組織撤人、停電、保證主要通風機,副井提升及壓風機的正常運轉(派專人去風機房、副井絞車房、壓氣機房組織與督促工作)。
(2)通知事故單位和有關區隊、電腦考勤室准確統計出發生事故時已下井的人數及姓名,以便分析災區人員數量及分布,通知各救災行動組准備救災材料,醫院准備急救傷員。
(3)指定一名副職領導簽發下井許可證,並通知副井口保衛人員和信息站,沒有下井許可證不準入井。
(4)選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有救護知識的領導擔任井下救護基地指揮。同時明確基地指揮只起「上傳下達」作用,不得自行發號命令,以免形成多頭指揮。落實井下救護基地所需的通訊設備、救災器材等,選定安全崗哨位置及其人員,明確其任務。
(5)命令救護隊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將傷員救到井下救護基地或其他安全地點進行現場急救後,送到地面,得知受傷人員困在災區時,一方面設法與受阻人員聯系、穩定其情緒,一方面立即報告搶救指揮部採取措施組織特別搶救。
⑹、救災指揮部根據井下災情報告,責成協助成員,將搶險人員組成二線、三線力量。當搶險人員不足時應及時報告上級機關和兄弟單位請求支援。及時滿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計完成撤人搶險任務。
(7)井下撤出人員和搶救人員完成後,應投入二線或三線力量,命令救護隊進行偵察工作,掌握災情性質、影響范圍、災區通風與瓦斯等災情,同時撤出一線部分人員。救護隊長應具體負責指揮救護隊按救護規程的要求完成偵察任務,提出測定數據、災區示意圖及災區處理建議,供指揮部制定救災方案。偵察結束後,應安排救護隊在安全地點監視災情變化,具體位置應由井下救護基地負責人提出建議,報總指揮部確定。
(8)指揮部組織所有成員聽取偵察情況匯報後,結合災情實際,盡快提出事故處理方案,並將成員明確分工,限定時間完成救災准備工作,並派員檢查核實。
(9)根據災區現場情況不斷協調平衡力量,確保方案順利進行。當遇災情變化時,應及時修改救災方案,調整救災力量。事故處理結束穩定一定時間後,應抓緊恢復事故破壞的各個系統,使之正常,特別是通風系統。當各系統恢復正常後,即可恢復正常生產秩序,搶險指揮部結束工作。
(10)事故處理結束後,指定有關部門和人員收集整理事故調查報告,並進行全面分析。對事故發生、搶救處理過程、重要的經驗教訓以及今後應採取的預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後上報並存檔。
6.2.3向公司及其他上級主管、相關部門報告程序
當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在礦井積極組織事故救援的同時,要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受災情況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等部門進行匯報。
6.2.4本礦內部職工的事故情況的告知程序
由礦搶險指揮部啟動該程序;應由礦指派專人通過會議、媒體及時將事故情況傳達到每個員工、家屬,以穩定員工、家屬情緒,確保事故搶險及時、順利進行。
6.2.5現場醫療救護響應程序
醫療急救行動組成員在接到應急救護指揮部命令後要迅速到原相礦醫療衛生救援領導組辦公室,聽取災害事故,簡單情況介紹。研究部署應急醫療救援工作,統一指揮和調遣各醫療隊伍及醫療資源的動用,決定是否向上級醫療機構救援。原相礦應急救援現場急救小分隊、傷員運送小分隊、臨床醫療小分隊成員立即整裝待命,做好救治准備工作。
(1)現場救護:現場人員要根據現場受傷人員受傷原因和受傷情況,立即進行救治。
①、如遇重傷者,如呼吸心跳驟停者立即給予胸外心臟按壓或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清醒或醫院、醫療組接手為止。
②、如遇燒傷時,對傷員撤離火災現場,保護好燒傷創面,盡量避免污染,對利於以後的院內救治。
③、如遇中毒、窒息傷員,立即將中毒者從危險區運到新鮮風流中,並安置在頂板良好、無淋水和通風正常的地點。給予氧氣吸入;必要時做口對口人工呼吸。
(2)現場急救小分隊在接到指令後要立即下井,組織進行現場急救,傷員運送小分隊要攜帶葯品、搶救器件奔赴現場或指定地點,運送和急救傷員,臨床醫療小分隊做好傷員的准備工作。
(3)現場小分隊要本著時間就是生命,先救命後治傷,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立即實施現場急救措施,進行止血、包紮、固定及心肺復甦等緊急處理。按照國際統一標准對傷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蘭、紅、黃、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志,扣系在傷員的手腕和腳踝部位,以便後續救治時辨認或採取相應的措施。
(4)運送小分隊在現場處於危險或傷員情況允許時,要盡快將傷病員轉運,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症者,就地予以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後在監護下進行轉運。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要合理分流傷員,及時將傷員轉運到指定醫院救治。
(5)臨床急救小分隊在醫院內組織好接收傷員工作,對接收的收員,按檢傷分類實施臨床救治。
(6)醫療急救行動組要及時向指揮部和上級醫療機構匯報救治情況,並根據具體情況向上級醫療機構請救增援。
⑺醫院救治:醫院要將出井傷員分類組織救治,必要時將傷重人員送到上級醫院救治。
6.2.6現場警戒保衛程序
為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
⑴警戒保衛組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在井下受災區、及井口工業廣場各路口設置警戒區,實施交通管制,對危害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及車輛,避免出現意外的人員傷亡或引起現場的混亂。
⑵在警戒保衛的同時,要盡量抽調力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⑶必要時承擔搶險救災工作。
6.2.7需要外部支援的請求及聯系程序
當事故災情重大,應及時請求公司向太原市礦山救護大隊求援。
6.2.8媒體信息溝通及公眾信息告知程序
⑴對需要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核和批准,保證發布信息的統一性,避免出現矛盾信息;
⑵指定新聞發布人,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准確發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傳言;
⑶為公眾了解事故信息、防護措施以及查找親人下落等有關咨詢提供服務安排;
⑷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的家屬。
6.3處置措施
(1)井下發生火災,井下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匯報,並及時就近組織力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直接滅火。如電器設備著火,要立即切斷電源,直接滅火無效時,應及時撤離火區。
(2)調度室接到火災報告後,總指揮立即組織救護和通風有關人員查明火災地點、范圍和蔓延方向,並通知災區危險人員佩帶自救器按規定的避災路線撤離險區,同時切斷險區電源。
(3)根據已探明的情況,確定井下通風方式。若在進風井筒、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如不能就地滅火,可採用風流短路或反風的措施;若盤區皮帶巷、軌道發生火災時,可採用保持事故前風流方向措施,控制火區供風量,或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區域性反風;若在進風下山巷道發生火災時,要特別注意形成火風壓使風流逆轉煙火彌漫巷道;若火災發生在回採工作面上下順槽,要立即打開風門、風橋,使風流短路,根據著火工作面的有害氣體情況調整工作面的風量;或者在進風巷道中構築臨時風牆,減少或切斷向火區供風,若火災發生在掘進工作面時,根據本巷道和工作面瓦斯的湧出情況,決定採用保持正常通風或停止局扇運轉。
(4)根據已探明的火災情況,採取滅火方法,對范圍較大的火區,採用現有灑水設備直接滅火無效時,要採取隔絕滅火方法,切斷火區供氧,使火區窒息。
(5)在滅火過程中,要控制煤塵飛揚,防止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6)在封閉火區時,必須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盡量縮小火區范圍,可先作臨時密閉,然後建築永久密閉。
6.4、礦井發生火災事故現場人員的避災自救:
(1)火災事故後現場工作人員自我防護
①、發現火災中進行的自我防護
現場工作人員一旦遇到或發現火災預兆,要沉著、冷靜、採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方法是:選擇合理的避災路線,沿新鮮風流撤離,若需要穿越著火地點時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暴露面積,以減少燒傷。火災下風側人員,要迅速按規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著避災路線,趕快撤退到新鮮風流中。撤退中,假如巷道破壞嚴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時,可以到棚子較完整的地點躲避,等待救護隊前來救護。
(2)燒傷人員的現場急救
礦井火災中的燒傷,現場急救是救治燒傷的起點,非常重要。其重點可概況為滅、查、防、包、送五個字,即:
滅:熄滅病人身上的火,使病人盡快脫離熱源,縮短燒傷時間;對已滅火而未脫去衣服的人,務必仔細檢查其衣服,特別是對已失去知覺的病人要特別注意。
查:病人呼吸、心跳怎樣?是否會合並其他外傷和有害氣體中毒?對爆炸沖擊燒傷病人,應特別注意有無顱腦損傷、胸腹腔內臟損傷和呼吸道燒傷。
防:防休克、窒息創傷污染。病人因疼痛和恐懼常常發生休克,可用針法止痛或給止痛葯;若發生急性喉頭梗阻或窒息時,可請醫務人員進行氣管切開,保證通氣;在現場檢查和搬運病人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創面,防止污染。為了減少創傷的污染和損傷,病人已滅火的衣服可以不脫或剪開除去。
包:就是用較干凈的衣服,把傷麵包裹起來,防止再次污染。在現場,除化學燒傷可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持續沖洗外,對創傷一般不作處理,盡量不弄破水泡,保護表皮。
送:就是迅速離開現場,把嚴重燒傷病人送往醫院。注意在搬運病人時,動作要輕柔,行進要平穩,隨時觀察傷情。
(3)對井下中毒、窒息人員的急救
①、對井下有害氣體中毒人員的急救
井下工作人員由於受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中毒時,應採取如下綜合措施有針對性地進行急救:
A、立即將中毒者從危險區運到新鮮風流中,並安置在頂板良好、無淋水和通風正常的地點。進入有害氣體中毒場所,急救者一定要佩用呼吸系統的個體防護裝備。
B、迅速將中毒者口、鼻內妨礙呼吸的粘液、血塊、泥土、碎煤等除去,並將上衣、腰帶解開,膠鞋脫掉。
C、對中毒者要進行保暖,用棉被或毯子將身體蓋起來。有條件時,可在中毒者身旁放置熱水袋。
D、為促使體內毒物的排除,要及時輸氧或進行人工呼吸。受一氧化碳中毒時,如有條件輸氧,應請醫務人員或急救員(以下簡稱醫務人員)在純氧加入5%的二氧化碳,以刺激呼吸中樞,增強肺部的呼吸能力,使毒物盡快地排除體外。
②、對井下有害氣體中毒窒息人員的急救
井下各種有害氣體中毒,嚴重者都有窒息的可能。窒息一旦發生,傷員生命就處於危機狀態。因此,必須千方百計、爭分奪秒地進行搶救。
A、迅速將傷員運送道空氣新鮮的地方區 ,給予氧氣吸入;必要時做口對口人工呼吸。
B、對昏迷的傷員,一定要取側俯卧位,使口中的分泌物流出,防止舌後墜;同時,把舌拉出口外,必要時請醫務人員進行氣管切開。
C、如果傷員出現脈搏微弱、血壓下降等循環衰竭症狀或體征時,應請醫務人員注射強心、升壓葯物,如皮下注射苯甲酸鈉咖啡因25%2毫升。經過搶救待病情平穩後,迅速送往醫院救治。
6.5 發生災變時人員避災路線
附,原相煤礦火災避災線路圖

7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
7.1井下非常倉庫消防器材現存一覽表
名 稱 數 量 名 稱 數 量
7.2醫院需要准備的救災物資:
礦井發生火災事故時,井下工作人員可能出現以下傷害:顱腦損傷、胸腹腔內臟損傷、呼吸道燒傷、一氧化碳有害氣體中毒、表麵皮膚燒傷、肢體創傷、眼睛損傷等。因此,醫院需要准備以上傷害所需要的應急救援物資。

序 號 名 稱 單 位 數 量 備 注
1 急救包 包 20
2 擔架 個 10
3 保溫毯 條 100
4 血壓計 個 5
5 電子體溫計 個 10
6

8 井下火災事故處理通知順序表
序號 單位和負責人姓名 內 線 手 機 備 注
1 礦 長
2 生產礦長
3 總 工
4 機電礦長
5 安全礦長
6 通風副總
7 生產副總
8 礦長助理
9 礦長助理
10 機電科長
11 調度室主任
12 通風區長
13 安檢科長
14 生產科長
15 辦公室主任
16 財務科
17 後勤科長
18 保衛科長
19 公司總調 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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